初级会计实务如何进行价税分离

少女心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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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泪因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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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道例题的增值税的计算是:10×17%,这道题实际上是基本概念的理解问题,这里所说的计税价,就是用来计算税的价格,也就是说,这个价格一定是不含税价,所以不需要进行价税分离的。
如果,题中告诉的是“价税合计”,这才需要进行上面的那一步的,进行价税分离,后再计算增值税!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50评论

你不走就有我

不一样。
价税分离公式一:除以一加税率,是价外税征收方式的价税分离计算公式
价税分离公式二:乘以一减税率,是价内税征收方式的价税分离计算公式。
拓展资料:
价税分离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将商品或劳务的价款及其应征流转税款在发票中分别注明。实行价税分离的目的是将隐含的税款从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中分离出来,给购买商品或劳务的厂商和消费者一个明白。
广义的价税分离泛指一切流转环节,既包括批发环节,又包括零售环节。
狭义的价税分离仅指零售环节。实行价税分离制度,消费者可持购物购买商品或劳务发票按有关规定向税务局所抵扣一部分税款。
税务局所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发票核实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厂商的业务量,对厂商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以减少税款流失;并通过抵扣税款克服流转税的累退性。
价税分离导源于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商品生产经营者利用种种方式将所纳税款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负转嫁是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主动行为。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获取较多的利润,通过提高或压低商品的价格将所纳税款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他人承担。
一般有两种转嫁方式,一是顺着经济运行的方向转嫁,即通过提高商品的售价将税负转嫁给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厂商,再转嫁给购买初级产品的厂商,如此转嫁下去,最终转嫁给消费者,这时,消费者成为负税人。这种转嫁方式称为顺转或前转。
二是逆着经济运行的方向转嫁,即通过压低商品的进价转嫁给供应者,这种转嫁方式称为逆转或后转。上述转嫁方式是税负转嫁的两种基本方式,比较而言,前转比后转更隐蔽、更容易、更普遍。因为后转是将税负转嫁给生产要素或课税商品的提供者。其转嫁要受到条件和范围的限制。
将税负转嫁给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即转嫁给生产资料供应厂商和劳动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纳税厂商是这些生产资料的垄断性质的购买者,购销双方的市场地位不平等,购物者税负增加只不过为其压低购价提供了一种借口。
其二,厂商在不影响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不影响企业凝聚力的前提下,可利用其对工资的决定权,通过降低相对工资来转嫁税负。将税负转嫁给课税商品的提供者,一般只在总承销商与生产厂家之间发生,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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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已如歌

按照我国《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商品出口收入应以离岸价作为确认基础,商品离岸后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只要能够按出口商品对象进行归集的,都视同价外费用,作冲减出口商品的收入处理。而《收入》准则则规定,商品出口收入应按合同注明的成交价作为确认基础,出口发生的相关费用随成交价的不同其归属也不同:
  按离岸价格成交时,确认的收入为合同注明的离岸价,离岸后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价外费用,不包含在收入之内;按工厂价格成交时,确认的收人为出厂价,工厂到口岸之间的费用和离岸后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价外费用,不包含在收入之内;按到岸价格成交时,确认的收人为合同注明的到岸价,离岸后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价内费用,包含在收入之内;按成本加运费价格成交时,确认的收人为合同注明的成本加运费价,离岸后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价内费用,包含在收入之内。
  笔者现将按《收入》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表内简称为《行业制度》)对价内、价外费用确认情况的比较列表如下: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价内费用应记人“营业费用”,而不是冲减收入;价外费用如果属于代垫款性质,应记人“应收账款”,如果由企业负担,也应记入“营业费用”。
  但是,在实际出口业务中,有时并不一定严格按照以上四种价格模式成交,例如,合同既规定了货物成交价,又明确离岸后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买方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另行支付。此时,运费、保险费等应如何处理呢?关键要看发票价格如何开具,如果发票价格包含了运费、保险费等费用,则应作价内费用处理,反之,则应列为应收账款,作价外费用处理。
  由于价内费用的影响,按《收入》准则确认的收入与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确认的收入存在差异,两者的差额即等于价内费用的金额。这种差异会影响以收入为计税基础的流转税。但由于大多数出口商品的增值税、消费税适用零税率,因此,对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商品而言,实际不会产生纳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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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弥成灰

价税分离是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将商品或劳务的价款及其应征流转税款在发票中分别注明的行为。价税分离的实施有利于税务机关完善对纳税人的发票管理,同时也有助于强化消费者的纳税意识和税收负担公平性的实现。
一般进项没有价税分离的,确认收入时有的,比如收款是103,开发票后,分录,借;或者银行存款,103,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
增值税是价外税,一般都是商品价格与税款分开,如价格是含税价,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出不含税价: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税率,应纳税额=不含税价×税率,不含税价=价税合计-应纳税额。
拓展资料:
定义:
价税分离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将商品或劳务的价款及其应征流转税款在发票中分别注明。实行价税分离的目的是将隐含的税款从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中分离出来,给购买商品或劳务的厂商和消费者一个明白。
广义的价税分离泛指一切流转环节,既包括批发环节,又包括零售环节。
狭义的价税分离仅指零售环节。实行价税分离制度,消费者可持购物购买商品或劳务发票按有关规定向税务局所抵扣一部分税款。
税务局所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发票核实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厂商的业务量,对厂商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以减少税款流失;并通过抵扣税款克服流转税的累退性。
成因:
价税分离导源于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商品生产经营者利用种种方式将所纳税款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负转嫁是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主动行为。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获取较多的利润,通过提高或压低商品的价格将所纳税款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他人承担。一般有两种转嫁方式,一是顺着经济运行的方向转嫁,即通过提高商品的售价将税负转嫁给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厂商,再转嫁给购买初级产品的厂商,如此转嫁下去,最终转嫁给消费者,这时,消费者成为负税人。这种转嫁方式称为顺转或前转。二是逆着经济运行的方向转嫁,即通过压低商品的进价转嫁给供应者,这种转嫁方式称为逆转或后转。
上述转嫁方式是税负转嫁的两种基本方式,比较而言,前转比后转更隐蔽、更容易、更普遍。因为后转是将税负转嫁给生产要素或课税商品的提供者。其转嫁要受到条件和范围的限制。将税负转嫁给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即转嫁给生产资料供应厂商和劳动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纳税厂商是这些生产资料的垄断性质的购买者,购销双方的市场地位不平等,购物者税负增加只不过为其压低购价提供了一种借口;
其二,厂商在不影响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不影响企业凝聚力的前提下,可利用其对工资的决定权,通过降低相对工资来转嫁税负。将税负转嫁给课税商品的提供者,一般只在总承销商与生产厂家之间发生,范围有限。
决定税负转嫁的主要因素是商品的供求弹性。一般来说,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其税负容易转嫁;供给弹性较小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其税负难以转嫁。生活必需品,由于需求弹性较小,其价格最终决定于卖方,税负容易转嫁;而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由于需求弹性较大,买方可能通过调整购买数量来影响价格,则税负不容易转嫁。如果综合考虑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则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时,税负容易转嫁;供给弹性小于需求弹性时,税负难以转嫁;供给弹性等于需求弹性时,税负由供需双方共同分担。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纳税人所纳税款可以通过提高或压低商品的价格将税负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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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少年橘子梦

购入货物的运费和货物的运费的会计分录分别说明如下:
1、购入货物的运费,要作为含税价进行价税分离后,将不含增值税的运费记入采购成本,并将含税运费与不含税运费之差额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货物的运费,要作为含税价进行价税分离,将不含增值税的运费记入收入,并将含税运费与不含税运费之差额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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