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实务现金折扣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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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与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区别:
在企业的业务中,经常会遇到折扣的情况。现行制度对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比较明确,而对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却并不那么清晰明了。为了让广大会计人员有一个的了解,笔者对折扣的会计、税务规定做一个较为全面的解析,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商业折扣(税法中又称“折扣”)指实际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商业折扣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出的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货物,如果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额中减除折扣额。
比如,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 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 3
经营费用 7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另外,国税函发[1997]472号《国家税务关于企业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纳税人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如果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采取商业折扣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和发票的开具密切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方发票如何开具,方又如何入账,购货方均按净额即实际应支付的款额入账。
借:存货等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贷:应付账款等 3
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折扣通常以分数形式反映,如210(说明10天内付款可得到2%的折扣)、120等。
对于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折扣采用总价法核算,因此在对增值税的处理上,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法的规定完全一致,由此形成并计入费用的折扣差额,可在税前扣除。因为折扣是为了早日收回资金而给予客户的一种资金减让,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因此是一种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可税前列支。
比如,某企业商品一批,额为1万元,付款条件为210,120,n30,时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如果对方在10日或20日之内付款,那么因享受折扣而少付的2%或1%的金额就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借:银行存款 11500(或11600)
财务费用 200(或100)
贷:应收账款 11700
相应地,如果购货方享受到了折扣则应当作为理财收入,记入“财务费用”的贷方。

88评论

你离我远点我靠你近点

【导读】作为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编写是非常日常的工作,小到一张纸,大到公司决策,财务人员都是参与其中的,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购买商品的优惠会计分录处理?怎么做账?下面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购买商品有优惠时怎么做账?

1、销货方实际发生的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折扣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2、购货方实际获得的折扣,冲减取得当期的财务费用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折扣

关于商品折扣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商业折扣是不记入收入的,确认收入的时候是直接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折扣是记入财务费用的,确认收入的时候根据折扣的具体金额记入财务费用。

折扣的会计核算有几种方法?

折扣的会计核算有3种方法,价法、净价法和备抵法。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总价法入账,不允许采用净价法。

1、总价法:商品时以发票价格同时记录应收账款和收入,不考虑折扣,如购货企业享受折扣,则以“折扣”账户反映折扣。折扣作为收入的减项列入损益表。

2、净价法:商品时以发票价格同时记录应收账款和收入,如购货企业未享受折扣,收到的超过净价的部分作为利息收入记入“财务费用”的贷方。

3、备抵法:商品时以发票价格记录应收账款,以扣除折扣后的净价记录收入,设一备抵账户“备抵折扣”反映折扣,“备抵折扣”是指应收账款的对销账户。

以上就是购买商品的优惠会计分录处理,还给大家介绍了几种折扣的核算方法,希望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能有效利用起来。

3评论

当月时经

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计算折扣时是否考虑增值税题目中会做出说明。商品时采用总价法确认收入,即按不扣除折扣的金额确认收入。

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已经确认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商品收入。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拓展资料:

折扣与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区别:

在企业的业务中,经常会遇到折扣的情况。现行制度对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比较明确,而对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却并不那么清晰明了。为了让广大会计人员有一个的了解,笔者对折扣的会计、税务规定做一个较为全面的解析,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商业折扣(税法中又称“折扣”)指实际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商业折扣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出的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货物,如果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额中减除折扣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折扣

172评论

人帅枪受累

在理解这问题之前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折扣?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折扣通常以分数形式反映,如210(说明10天内付款可得到2%的折扣)、120等。
  对于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折扣采用总价法核算,因此在对增值税的处理上,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法的规定完全一致,由此形成并计入费用的折扣差额,可在税前扣除。因为折扣是为了早日收回资金而给予客户的一种资金减让,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因此是一种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可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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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她就停了她的大姨妈

折扣会计处理方法。折扣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总价法与净价法两种。我国会计实务处理中通常采用总价法。总价法,是在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收入按未扣减折扣前的实际发生的折扣作为对购货方提前付款的鼓励性支出。

(一)折扣的定义。折扣,是指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货物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之中,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可以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付款日期”表示。

例如,310表示买方在10日内付款,可以享受售价的3%的折扣;220表示买方在20日内付款,可以按售价享受2%的折扣;n30表示这笔交易额付款期限为30日之内,若20日之后30日之内付款,不享受任何的折扣。

(二)折扣会计处理方法。折扣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总价法与净价法两种。我国会计实务处理中通常采用总价法。总价法,是在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收入按未扣减折扣前的实际发生的折扣作为对购货方提前付款的鼓励性支出。

(三)折扣的税务处理规则。《我国增值税处理条例》规定,折扣(折扣)的折扣额不得从额中扣除,折扣额应计入财务费用。

《所得税法》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折扣,商品涉及折扣的,应当按扣除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商品收入金额,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其实通俗地说,就是税法才不管你什么时候收款,以什么样的方式收款,反正你的商品值这么多钱,你就要按这个价钱交这么多的税。不过也确实发生了损失,就把它记在“财务费用”中,等交所得税的时候再给你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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