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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心间不敢触碰的光
您好,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2、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同意其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 3、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5、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 6、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7、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8、中医类别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其多点执业机构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的相关协议或证明; 4、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等行政职务的证明; 5、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 6、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温酒醉心
【法律分析】: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按照国家规定,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却因工作需要,经卫生计生委批准,可申请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但不能跨类别增改执业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凉凉心人
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手续。首先新《医师法》沿用了旧《医师法》关于医师执业的规定,即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但同时增加了两种情形,即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应与所在执业机构诊疗科目的设置相适应,以及医师经过培训和考核,可以增加执业范围。新《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新《医师法》第十八条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到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但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时,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新《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延续了近年有关多点执业政策,与新《医师法》第十八条相配合,为大医院的专家来到基层医院或社会办医疗机构,方便百姓就医,实现医疗资源的有效分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对医师不按注册地执业的,也规定了违法责任。新《医师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晨曦孤晨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证明;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聘用证明;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意:由于各地政策有差异,具体的变更详情请以当地卫生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