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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东西格外短暂
1,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场审核地点为: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现场审核不接受培训机构委托报名。
按属地原则报名。
即以下考生在厦门报名审核:
(1)工作单位在厦门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2)学籍在厦门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
(3)户籍在厦门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扩展资料:
报名
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居民应提交《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会计
转身泪已流
只要是福建本省的会计证,均可在厦门报考初级职称。也就是说,只要是福建省财政厅盖的章,都是可以在厦门报考初级职称的。
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大纲。
考生应在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10月29日至11月5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教材征订、缴费。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驻闽单位、驻闽部队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报名点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6层、电话87097038、87878460),除省直外的其他报考人员到所在设区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及缴费。
秒杀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度会计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办法》(26号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2]19号 以下简称《规定》)和海南省财政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琼财会[2022]44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有以下一种或多种证书的人员:(一)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
(二)会计师职称证书
(三)助理会计师职称证书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其中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高级会计人员)参加高级培训班接受培训,持有会计师职称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中级会计人员)参加中级培训班接受培训,持有助理会计师职称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初级会计人员)参加初级培训班接受培训。同时持有上述多种证书的人员,应当以所取得的较高级别的证书为标准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详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琼财会[2022]544号)。
三、培训地点
根据《规定》和省财政厅《办法》规定,目前以下培训机构已经过我厅备案,可以开展其对应级别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计人员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后,由我厅统一考核并在持证人员会计档案进行学时登记,发放《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
序号
培训单位名称
准予培训会计人员级别
地址
电话
1
海南大学
高级、中级、初级
海口市海甸三西路
662811
2
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中级、初级
海口市文坛路2号
65381265
3
海南省会计学会
中级、初级
海口市解放西路12号6楼
海口市义龙西路宁海大厦3楼
66226711
4
海南致达财务公司
中级、初级
海口市解放西路海城大厦5楼
海口市海秀路工业大厦2楼201
66228443
5
海南一合财务公司
中级、初级
海口市南宝路明都大厦6楼
海口市国贸大道正昊大厦7E
66721910
68595382
6
海南省广播电视大学
中级、初级
海口市龙华二横路15号
66235080
7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初级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新区
65915383
8
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
初级
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
65355142
9
海南省财税学校
初级
海口市文明一路61号
662120
10
海南省商业学校
初级
海口市秀英区海商路1号
海口市大同路36号百华大厦1408
68662924
11
海口市会计学会
初级
海口市财政局9楼
66251859
12
海口市职工学校
初级
海口市解放西路9号
66226051
13
海南百川职业培训中心
初级
海口市海甸二东路省邮电学校
66226622
14
海南财慧财务公司
初级
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7B8
66777888
备注
会计人员参加其他认可的专业会计培训院校(如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组织的培训并获得学时证明的,可以直接来我厅办理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
三、培训收费
各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物价规定收费,严禁哄抬培训价格、低于成本价格收费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投诉举报
请会计人员及社会各界培训机构工作,并请将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低质量培训服务等行为事实及相关证据向我厅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68531650
举报信箱: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编570105
举报电子邮箱:
我厅将对社会各界举报展开调查。对查证确有存在违规执业行为的培训机构,我厅将取消其本年度备案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予以重新备案。
五、其他事项
详情请到上述培训机构咨询或浏览海南省财政厅网站(网址:)。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