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挂证签合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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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不相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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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118评论

放手说爱我

正规单位人员的执业药师证不可以挂靠。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属地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亦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2019年 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扩展资料: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按照以下要求处理:1、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3、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4、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参考资料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

95评论

要懂这世界人心凉薄

要注意什么?要不要签个协议? 10

17评论

刺破你的脸亮瞎你的眼

我觉得签协议不是太好,本来就是潜规则的东西。最好是挂靠熟悉的药店

151评论

第四重梦境是醒着

不可以。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160评论

别排斥我

不可以的,不要这样做

17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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