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亡
危害甚大,
首先,损害国家的利益:一般造假都会涉及税收问题;
第二,损害投资人的利益,特别是上市公司造假;利润不实,扰乱金融秩序;
第三,损害提供贷款银行的利益;通过提供经过粉饰的报表取贷款
所以还是要提倡会计诚信;
造假是能被查出来的!
动机:
1,偷,逃,漏,税;
2,取银行贷款;
3,为了上市,及上市防止停牌交易;
4虚报利润,层只为获取高额薪金;
5,虚报业绩,为企业评定先进获取优惠政策待遇,
6,存在贪污挪用
防止方法:
1,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明确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签注审计报告;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3,完善会计,税务,经济方面的法规建设;
4 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营造诚信的会计环境;
贪欲难消
不宜禁止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本身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我国不宜禁止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理由如下:(1)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是否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我国会计理论界对此仅限于规范研究,而少有实证研究,无法判定注册会计师的是否受到损害;从会计理论界对此问题的实证研究来看,其结论也并没有一致地证明注册会计师的受到了损害。因此,当前比较好的选择应该是维持现状,继续进行理论研究,尤其需要的是加强实证研究。(2)目前,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且我国现已加入WTO,注册会计师利用其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非审计服务正当其时。(3)随着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完成,全国规范的审计市场将会逐步形成,审计市场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禁止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将会使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压力下,采取某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招揽业务,这样对注册会计师的损害可能更大。2、采取相关措施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全面禁止不足取,放任自流也不足取。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其他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进行规范,确保注册会计师的不因此而受到损害。(1)成立专门委员会或专门调查小组调查研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和证券市场的繁荣,都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而增加或减少向会计师事务所购买非审计服务又是委托人据以诱惑或胁迫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主要方式之一,注册会计师的可能因此而受到损害。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对此调查,推动理论研究,为其发表指导意见和制订相关的措施提供依据。(2)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两种服务,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我国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和在第三者面前呈现应有的,我国相关部门应该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强制地要求委托人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至于隔多久更换一次,要视力度的强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声望而定,还要考虑委托人的更换成本(包括搜索成本、菜单成本和摩擦成本等)。增加审计委员会中董事的数额,形成支持注册会计师的力量。对规范的公司制企业而言,考虑到预期的成本的增加,委托人有限制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内在动机。而对我国多数公司制企业而言,“内部人控制”严重,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委托人的经理人员往往以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降低审计费、减少购买非审计服务等,向注册会计师施加压力。由于公司的审计委员会中非董事居多,董事数额较少,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与经理人员形成争议时,无法给以必要的支持,这样,在经济租金面前,注册会计师往往屈从于经理人员的压力。当前,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与此不无关系。Carcello和Neal(2022)的研究表明,非董事的数额越多,注册会计师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可能越大。鉴于此,有必要采取有针对的措施,增加审计委员会中董事的数额,减轻注册会计师的压力,保证注册会计师的。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如果注册会计师能烙守、客观和公正原则,在与委托人的经理人员产生争议时,能据理力争,自觉维护自己的职业形象和职业声誉,那么即使“知识溢出效应”存在,注册会计师的也不会受到损害。可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意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在会计师事务所向同一委托人同时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情况下,是非常重要的。
杀了感情
不宜禁止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本身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我国不宜禁止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理由如下:(1)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是否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我国会计理论界对此仅限于规范研究,而少有实证研究,无法判定注册会计师的是否受到损害;从会计理论界对此问题的实证研究来看,其结论也并没有一致地证明注册会计师的受到了损害。因此,当前比较好的选择应该是维持现状,继续进行理论研究,尤其需要的是加强实证研究。(2)目前,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且我国现已加入WTO,注册会计师利用其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非审计服务正当其时。(3)随着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完成,全国规范的审计市场将会逐步形成,审计市场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禁止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将会使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压力下,采取某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招揽业务,这样对注册会计师的损害可能更大。
2、采取相关措施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全面禁止不足取,放任自流也不足取。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其他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进行规范,确保注册会计师的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1)成立专门委员会或专门调查小组展开调查研究。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和证券市场的繁荣,都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而增加或减少向会计师事务所购买非审计服务又是委托人据以诱惑或胁迫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主要方式之一,注册会计师的可能因此而受到损害。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对此展开调查,推动理论研究,为其发表指导意见和制订相关的措施提供依据。
(2)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两种服务,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我国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和在第三者面前呈现应有的,我国相关部门应该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审计和非审计服务,强制地要求委托人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至于隔多久更换一次,要视力度的强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声望而定,还要考虑委托人的更换成本(包括搜索成本、菜单成本和摩擦成本等)。
增加审计委员会中董事的数额,形成支持注册会计师的力量。对规范的公司制企业而言,考虑到预期的成本的增加,委托人有限制向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购买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内在动机。而对我国多数公司制企业而言,“内部人控制”严重,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委托人的经理人员往往以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降低审计费、减少购买非审计服务等,向注册会计师施加压力。由于公司的审计委员会中非董事居多,董事数额较少,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与经理人员形成争议时,无法给以必要的支持,这样,在经济租金面前,注册会计师往往屈从于经理人员的压力。当前,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与此不无关系。Carcello和Neal(2022)的研究表明,非董事的数额越多,注册会计师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可能越大。鉴于此,有必要采取有针对的措施,增加审计委员会中董事的数额,减轻注册会计师的压力,保证注册会计师的。
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如果注册会计师能烙守、客观和公正原则,在与委托人的经理人员产生争议时,能据理力争,自觉维护自己的职业形象和职业声誉,那么即使“知识溢出效应”存在,注册会计师的也不会受到损害。可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意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在会计师事务所向同一委托人同时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情况下,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我适合你
总体来讲,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职业判断应用概念框架时刻保持要求。概念框架要求注册会计师采取下列措施:
1识别对的威胁;
2评价已识别威胁的重要程度;
3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事务所应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从整体把握,采取以下措施:①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重视问题,这是关键; ②事务所制订有关政策和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包括如何识别、如何识别损害的因素,如何评价损害严重程度以及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 ③进行,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是否到位;④沟通。二是针对某项业务,事务所应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安排鉴证小组以外注册会计师去复核工作底稿,防止有些注册会计师受到影响,而事务所没有发现;其次是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包括负责这个项目的合伙人;第三与鉴证客户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讨论问题;第四向鉴证客户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告知服务质和收费范围,其目的是让审计委员会了解审计程序和收费高低,取得理解。第五制订确保鉴证小组成员不代替鉴证客户行使决策和承担相应责任的政策和程序;第六将受到损害的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小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损害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当采取的措施不足以消除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承接业务。
除了以上若干防护措施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定期向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有关的承诺,以合理保证其符合形式和实质的要求;加大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惩处力度,提高其违反审计的成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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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后国内会计市场的竞争必然会日益激烈,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的竞争压力日渐增强。另外,补充审计全面铺开以后,国际所对国内所的最大冲击将不是鉴证服务市场,而应是MAS等非鉴证服务市场。就国际、国内形势可见,不能禁止注册会计师从事非鉴证业务,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对的影响降低,以达到控制审计风险的目的。其措施有:
定期轮换审计人员。假如审计业务连任时间有一定的限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注册会计师由于和客户建立过于亲密的关系而对治理层产生过分依靠,事务所也不会由于担心某个客户的丧失而迫于压力在某些情况下对审计的结果作出不恰当的让步。
控制客户治理当局的权力。由于客户治理当局负责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决定注册会计师的选聘、付费、续聘和更换,因此注册会计师会受到压力威胁。在我国,已有限制治理当局权利的规定: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在有关的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在中国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这种规定可以防止治理当局任意更换审计人员,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审计人员的。
所内业务合理分工。将审计业务和 MAS由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承担。这种做法可以避免注册会计师实施与委托人的利益一致的MAS时,损害其。这是借鉴了的做法: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EmstYoung和PcewaterhouseCoopers已经将咨询业务从审计业务中分离出去,组建了专门的咨询公司。但的这种做法做法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的成本,因此目前仍不为许多公司接受。
建立机制。由一个的事务所另一个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质量控制制度及控制方法。并且两所之间与被关系三年一变动,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随机配对。还可以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外,适当考虑增加披露非审计服务收费以及审计师的轮换,假如定时轮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审计小组,可防止审计师与客户的关系过密,导致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