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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安oc
一违约
所谓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担违约责任。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时期内,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订立的保密协议等。
二过失
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两种。
普通过失。普通过失也有的称“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
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三欺诈欺诈
又称舞弊,是以欺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家闺蜜狂拽酷吊炸天
摘要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一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违约责任。二过失理解过失的种类和区分标准:1、普通过失,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2、重大过失,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三欺诈欺诈又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是以欺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22注册会计师在商定的时期内未能为企业提交纳税申请报表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审计委托书上约定的违约责任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且负责该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且是由于其故意或者重大失职导致违约,则违约责任先以会计师事务所财产承担,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向该合伙人追偿。其他情形按照合同法规定及委托书约定处理即可。法律责任的出现,经常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因此导致了对其他利的损害。应有的职业谨慎,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也业务能力,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在执业谨慎方面出现问题就构成了过失。欺诈又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是以欺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希望我的回复能给到您帮助对您有用哦~祝您生活愉快~
心跳乱了节拍
审计人员应对审计错报负一定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应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态度,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通过实施必要和适当的审计程序,将会计报表中存在的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揭露出来。这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如果未能将会计报表中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揭露出来,应负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可能因违约、过失和欺诈等行为惹来官司。
1.违约
违约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达到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行为,主要包括:未能完成委托业务;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未能遵守客户事先声明的保密要求。
2.过失
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因缺少其应有的合理的职业谨慎而导致审计失败的行为。过失的基本特征是非故意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承担过失责任。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过失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普通过失即一般过失,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而导致审计失败。
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没有保持,对业务或事项不加考虑,满不在乎,根本没有遵守专业标准或严重违背审计准则而导致审计失败。例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根本没有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即为重大过失。
另外,还有一种过失叫“共同过失”,是指因注册会计师和客户双方共同的责任而导致的审计失败,即对他人过失,受害者自己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因而蒙受损失。比如:被审计单位未能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编制纳税申报表所必要的信息,后来又指控注册会计师未能妥当地编制纳税申报表。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可能判定被审计单位有共同过失。
“重要”和“内部控制”这两个概念有助于区别注册会计师的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如果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常规审计程序通常应予发现,但因疏忽未能发现就可能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如果会计报表有多处错报事项,每一处都不算重大,但综合起来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却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这些问题,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这一般被认为存在普通过失;如果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注册会计师应调整实质测试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获合理确信发现由此产生的会计报表的重要错报、漏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质;如果内部控制制度本身非常健全,却由于内部职工串通舞弊,导致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失效,一般认为注册会计师没有过失或只存在普通过失。
3.欺诈
欺诈是以欺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是注册会计师为了达到欺他人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行为。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推定欺诈”,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难界定,许多曾经将注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解释为推定欺诈,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大。
没有过失、普通过失、重大过失和欺诈的界定
注册会计师过失程度的大小并没有特别严格的界限,在实务中也往往难以界定。前面提到了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具体到每一个案例则由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解释。
自认为懂我的都是狗屁
财务欺诈的概述
财务欺诈是一种故意从本质上提供误导财务报表的行为。不注销过时存货和之前确认收入是欺诈财务报表的最常见手段。
财务欺诈是企业欺诈的一种,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SAS82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欺诈的考虑》把财务欺诈定义为“在财务报表中蓄意错报、漏报或泄露以欺财务报表使用者。”公司财务欺诈是指会计活动中相关当事人为了逃避纳税、分取高额红利、提取秘密公积金等谋取私利的目的,事前经过周密安排而故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
财务欺诈是公司在财务报告中蓄意错报、漏报或误导以欺财务报告使用者。
而引起我国财务欺诈的原因具体如下:
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二会计审计制度的缺陷
三财务欺诈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
四轻罚薄惩导致的威慑失灵
以下针对第二点审计风险:
我国制度规定,中国境内的公司都要接受社会审计。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目的是对公司层的财务报告编报权力进行约束,督促层充分披露财务信息并缓解层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失衡问题。但诸如“银广.夏”、“ST黎明”等财务欺诈案件首先由新闻界披露出来,而不是被注册会计师发现。难道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逊色于新闻记者!其实新闻记者所拥有的,正是注册会计师所缺少的。长期以来我国审计聘任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危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尽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股东大会批准,但在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权力掌握在层手中,若不如意马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等被上市公司解聘;不规范执业,找被部门禁人。注册会计师因此被戏称为“两院院士”做得好进医院,做不好进,这种被扭曲的聘任制度,助长了公司财务欺诈。
怎样解决:
只有完善会计审计制度才能从制度层面降低财务信息的失真,阻止公司财务欺诈。我国的会计审计制度基本借鉴国际惯例。我们应认真研究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相关体制、法规的政治经济背景,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应用。例如,红光实业虚构产品、虚构产品库存是企业界已沿用2022年的造假手法。西方审计界早已有所防备,2022年创建公认审计准则时,制定专门的审计程序,目的是能揭露此类造假。我国的审计准则也有规定但应进一步重点强调,我国应完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方面的职能。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离开了,社会审计的鉴证功能将一文不值,并且有可能使公司的财务欺诈更具欺。为此首先在制度上提供保证,其次优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与公众期望的差距,建立对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完善公司财务顾问制度,对财务顾问的地位、职能、从业资格、职业守以及财务顾问的格式、主要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伴我老还是拌我倒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你好!属于欺诈!
注册会计师困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注册会计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暂停执业、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宣布为市场禁入者等。民事责任是指会计师事务所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民事责任又包括对委托人的责任和对第土者的责任。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犯有刑律禁止的行为(如欺诈).将会受到刑事追究(如判处一定期限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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