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是开卷考

眼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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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山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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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江苏好会计告诉您:
郑庆华教授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辅导用书主编著名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专家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辅导组成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网络辅导高级会计师(会计及内控部分)主讲专家、2022年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工作,有十多年会计师考试辅导经验,曾组织过北京市试卷的阅卷工作;从2022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工作,本世纪初开始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目前国内最权威的高级会计师辅导专家,有着丰富的实务和考试辅导经验,是京城著名的会计考试辅导专家。连续几年学员评价好评率接近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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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于心底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注册会计师监考人员各个城市各个考场的来源都不一样,但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拥有工作规则,详情如下:


  监考人员在参加监考工作前均应接受必要的监考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本规则及相关工作规程等。


  一、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带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二、监考人员应于每科考试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点。


  三、监考人员在每科考试开始前25分钟,到考点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后直接进入考场。


  四、监考人员应主动引导应考人员准时进入考场入座,查收禁止带入考场座位的物品,包括:书籍、笔记、带有文字的纸张、具备文字储存和音响功能的计算器、商务通、电子笔和各种通讯工具等。


  五、每科考试开始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启封试卷袋,根据卷袋中提供的《资料物品清单》逐项核对。核对无误的,应在开考前10分钟向应考人员分发答题卡和答题卷;发现试题卷、答题卷、答题卡有差错的,应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启用备用试卷袋,并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在《考场清单》背面,下同)中注明。如发现其他资料物品差错的,应于考试开始后向考点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


  六、试卷袋启封后,监考人员从试卷袋中取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并向应考人员宣读。


  七、监考人员应指导应考人员在答题卡及答题卷规定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及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


  八、开考前3分钟,监考人员开始向应考人员分发试题卷。


  九、开考后由一名监考人员在前台监考,其他监考人员,逐一核对下列事项:

  (一)应考人员在答题卡、答题卷填写(填涂)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二)应考人员在答题卡、答题卷填写(填涂)内容与其所持身份证件、准考证是否一致;

  (三)身份证件、准考证照片与应考人员是否为同一人;

  (四)应考人员在答题卡、答题卷填写(填涂)内容、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场清单》(含《考场情况记录单》)是否一致;

  对于无准考证的应考人员,应立即将其请出考场。开考30分钟后,应再检查应考人员是否按要求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及身份证件号,发现没有按要求填写(填涂)的应警告并命其补正,如仍不补正即按严重违纪处理。


  十、监考人员对试卷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或暗示,对应考人员就试题文字不清等所提出的问题,应请示考点负责人,并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注册会计师考试值班室。


  十一、考试开始30分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清点本考场参考人数,将参考人数报告考点负责人,并将参考人员参考情况标示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场清单》(一式两份)中。同时,将缺考人员的试卷回收。


  十二、监考人员发现应考人员有严重违纪、作弊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停止其参加考试并将其带出考场。监考人员应在其答题卷得分栏和答题卡页首空白处签注严重违纪或作弊字样,并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严重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一式两份),由考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答题卷、答题卡及有关证据一并报送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时,监考人员必须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一式两份)记录应考人员的严重违纪、作弊情况。


  十三、监考人员发现应考人员突患疾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其停考就医。


  十四、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监考期间不得吸烟、阅读书报、吃零食、谈笑,不准做题、谈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对外传递试题或进入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考场。


  十五、考试结束前30分钟和15分钟时,监考人员应提醒应考人员注意掌握时间。

  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允许应考人员交卷退场。

  考试结束时间到,监考人员应做下列工作:

     (一)要求所有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卷、答题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整理好分别翻放在桌面上;

  (二)宣布:监考人员将当众清点、回收应考人员所使用的试题卷、答题卡、答题卷及草稿纸,在所有试卷清点完成之前,应考人员不得退场;

  (三)宣布后,监考人员应立即开始回收试题卷、答题卡、答题卷及草稿纸。回收时,由一名监考人员在前台,其他监考人员依照座位编号从小到大顺序收集清理。发现应考人员藏匿有关资料不交回者,应立即索要;

  (四)在当众回收清点完毕后,应宣布应考人员立即退出考场。


  十六、应考人员退场后,监考人员应当清点本考场有效答题卡、答题卷数量,并将其分别填写在25份装答题卡袋和25份装试卷袋的指定栏目内,并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完毕后将本考场试题卷、答题卡、答题卷、草稿纸、试卷袋、答题卡袋及其他有关资料带回考点考务办公室,交考点负责人验收后按有关作程序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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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夸似梦

注册会计师考试(也称CPA考试)是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是目前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22年首次举办。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22年首次在欧洲地区开设考场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公司战略与风险、经济、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范围:由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所以注册会计师考试不会考值法来计算实际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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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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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台楼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考人员、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参加或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应考人员,是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参加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命(审)题、印送试卷、监考、试卷评阅、成绩核查、发放成绩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等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考试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 考场监考人员应当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当场处理。
  第七条 处理违规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处理决定适当。

第二章 应考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 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或者粘贴条形码的;
  (三)未在规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或者在考试期间擅自离开座位的;
  (四)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五)故意损毁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九条 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
  (一)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
  (二)以讨论或者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考试信息的;
  (三)使用规定以外物品的;
  (四)交换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五)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 应考人员有第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下同)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有第九条第(四)项至第(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十一条 应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办理交卷手续离开考场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第十二条 应考人员将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或者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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