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慎原则

不要玩够就走一定伴你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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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一叶一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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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算是无过失。

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普通过失。普通过失也有的称“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比如,未按特定审计项目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就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可视为一般过失。

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注册会计师对于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已经实施了必要的措施和程序,并保持了足够的谨慎,所以我觉得应算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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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不好给不了你荣耀是我不美给不了你赞美

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两种。
普通过失。普通过失(也有的称“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比如,未按特定审计项目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就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可视为一般过失。
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重要的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另外,还有一种过失叫“共同过失”,即对他人过失,受害方自己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因而蒙受损失。比如,被审计单位未能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编制纳税申报表所必要的信息,反而又控告注册会计师未能妥当地编制纳税申报表,这种情况可能使判定被审计单位有共同过失。再如,在审计中未能发现等资产短少时,被审计单位可以过失为由控告注册会计师,而注册会计师又可以说等问题是由缺乏适当的内部控制造成的,并以此为由反击被审计单位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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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曹也草不了你

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两种。 普通过失。普通过失(也有的称“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比如,未按特定审计项目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就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可视为一般过失。 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重要的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另外,还有一种过失叫“共同过失”,即对他人过失,受害方自己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因而蒙受损失。比如,被审计单位未能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编制纳税申报表所必要的信息,反而又控告注册会计师未能妥当地编制纳税申报表,这种情况可能使判定被审计单位有共同过失。再如,在审计中未能发现等资产短少时,被审计单位可以过失为由控告注册会计师,而注册会计师又可以说等问题是由缺乏适当的内部控制造成的,并以此为由反击被审计单位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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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心塌地心掉在地上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一注册会计师过错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责任人的过错,而是根据损害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以及行为人所的人或物的危险质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是不管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他侵权条件成立就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无过错即无责任,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侵权行为,只要当事人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另一种是过错推定原则。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举证责任的不同:在一般的过错原则下,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过错推定原则下,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若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被法律推定其有过错。
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的理由
有利于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生存空间。从我国《民 通则》的规定和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来看,无过错责任仅在环境污染、高危作业、产品责任等少数几个领域之中,而且背后通常有着强大的责任保险来做支撑,即透过保险制度将责任分散到大众之中。尽管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和执业风险基金在我国已经出现,但其发展时间较短、制度又未完善,如果贸然对注册会计师适用无过错责任,势必将会导致该行业成为“高危行业”,大量的业界人才纷纷逃离,造成行业萎缩,而留下来的少量注册会计师出于竞争减少和审计风险的考虑,自然会大幅提高审计费用,这样将变相增加上市公司乃至整个社会的成本负担,因此无过错责任不可取。
对审计制度体现出真正的尊重。那种认为审计实际上提供了一种“保证”或者“保险”的观点,实际上是对审计的本质缺乏了解。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遵照审计准则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能够发现审计报表中存在的不实陈述,但只能是合理地保证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合法、公允。如果上市公司层故障隐瞒以及企业环境存在的不确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仍然不足以提供绝对的保证,让注册会计师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失公允。
尊重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尽管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人来讲处于信息弱势,但相对于证券市场上广大的投资者,注册会计师作为财务信息的直接审计者仍处于主导或者优势地位。如果采取一般过错的归责原则,则必须证明注册会计师存在过错,而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让注册会计师来承担已履行举证责任是比较合理的,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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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忘不了

摘要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从事与提供专业服务不相容的业务、职业或活动,因为这些业务、职业或活动将损害其、客观、公正。、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基本原则,而职业声誉则是注册会计师和整个行业赖以生存的命脉。如果注册会计师从事了有损于或可能有损于其、客观、公正或职业声誉的业务、职业或活动,显然对执业质量和行业形象极为不利。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10会计事务所的网络咨询公司是为什么不能接与事务所无业务往来的公司的业务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从事与提供专业服务不相容的业务、职业或活动,因为这些业务、职业或活动将损害其、客观、公正。、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基本原则,而职业声誉则是注册会计师和整个行业赖以生存的命脉。如果注册会计师从事了有损于或可能有损于其、客观、公正或职业声誉的业务、职业或活动,显然对执业质量和行业形象极为不利。会计师事务所不可以在给公司审计的同时为公司提供重大经济交易的咨询。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是经济鉴证服务,同时又提供经济交易服务,违背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其中注册会计师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实质上的和形式上的。注册会计师保持实质上的,这种心态能使审计意见不受有损于职业判断的任何因素的影响,使人能公正行事,保持客观和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保持形式上的,避免出现重大的事实和情况,致使拥有相关信息的理第三方合理推定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成员的公正、客观或职业谨慎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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