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法规许可证格式

寄居房客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8434

首页> 医学> 执业药师法规许可证格式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揽进我怀里

已采纳

药师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是指执业单位的证照,如药品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执业药师首次注册须提交的材料: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3、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鲜章);4、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5、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药品生产、医疗机构许可证);6、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7、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 已经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准备变更到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按首次注册要求准备材料,同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原件)及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2、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还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42评论

离不开逃不出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流程(一)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受理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二)审查:受理中心受理的材料,将按照规定的程序送交进行资料实质性审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审查应在30日内完成。但经资料实质性审查和现场检查对申请人提出整改意见的,其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三)决定: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在5日内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四)颁证:自行政许可决定做出之日起10日内,受理中心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常见问题有效期与延续:《药品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以上是青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条件与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会做及时的整理与归纳!

17评论

深入心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五)执业单位证明;(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108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