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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装在狗身上
那不叫“审计报告贴花”,是“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防伪标识”。它的使用范围是事务所出具的各种鉴证业务报告,包括: 一验资报告; 二审计报告; 三审阅报告; 四其他鉴证业务报告。 不仅仅是验资报告,另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也没有“工商年检报告”。推行防伪标识,主要是防范有人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的行为,证明贴过标识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同时也由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鉴证业务报告内容的真实和合法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初见难寻目送笑离
做虚假验资要相应承担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对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会计师而言,利害关系人具有合理的可被预见,由于利害关系人是不确定的多数人,因而,注册会计师的行为侵犯的是对世权、绝对权。由于造成验资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投资人不可能没有过错。因此,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主体应是虚假投资者及出具该报告的验资部门。就投资而言,其虚假投资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而就验资部门而言,构成虚假验资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对于验资部门执行验资业务而言,其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是否存在“过失”要看注册会计师是否“应当” 预见而没有预见到“虚假结果”,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虚假结果。是否正确履行执业准则的要求,是判断验资部门是否有过失的主要依据。不可否认,在某种情况下,验资部门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也有可能作出结论与真实资金不符的验资报告。其原因有二:一是,投资人欺诈手段或造假技术非常高明,而且与银行、商检、房地产等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中的不法分子串通作弊,制造虚假的验资凭证;二是,正常验资范围无法查明的不良出资、抽逃资金等。也就是说,验资部门已依据审计准则,正当履行验资程序对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进行审验,仍然出现了错误,那就属于验资固有的风险,验资部门没有过错,不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别浮夸了好吗
报备就是为了取得“报备号”,而“报备号”就是由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统一编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的唯一编码,该编码得到工商、国税和地税部门的认同,换言之,“报备号”等同于防伪标志,达到杜绝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的目的。
报备就是为了取得“报备号”,而“报备号”就是由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统一编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的唯一编码,该编码得到工商、国税和地税部门的认同,换言之,“报备号”等同于防伪标志,达到杜绝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的目的。
从是否报备角度来说,审计报告分为报备和非报备
(1)报备,就是指需要把企业全套信息上传到中国会计师协会网站,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通过反馈回来二维码和一串16位数字与英文字母组成的报备码,报告使用者微信扫描二维码或验证码即可直接链接到注册会计师网站获取企业的基础财务信息,这类报告的出具相对比较严格,需要企业提供底稿方便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检查。如果出现问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本人进行眼里处罚,甚至销从业资格,每年都会有多家是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或者限制出具审计报告。
(2)非报备,与报备相反,不需要上传企业财务资料到注册会计师网站。相对比较简单,企业需要提供报表和科目明细即可。
如果我说我放弃
那不叫“审计报告贴花”,是“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防伪标识”。
它的使用范围是事务所出具的各种鉴证业务报告,包括:
一验资报告;
二审计报告;
三审阅报告;
四其他鉴证业务报告。
不仅仅是验资报告,另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也没有“工商年检报告”。
推行防伪标识,主要是防范有人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的行为,证明贴过标识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同时也由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鉴证业务报告内容的真实和合法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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