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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注册会计师怎么转非执业注册会计师
1人回答
ladaw888
2022-08-21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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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手写一份撤销注册的申请格式如下,注师本人签字,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盖公章。
撤销注册申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本人XXX,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XXXXXXXX。申请将本人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撤销注册。
签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从北京注协网站首页—“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填写此表并签名。如果不转为非执业会员可以不填写此表
3、到协会注册部,先交个人所写的撤销注册申请、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办理执业资格撤销注册手续。再交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办理转为非非执业会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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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不超过五年即可。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或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要求规定:
1、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门备案。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2、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3、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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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就是取消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如果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或者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由所在省级注协注销注册。
《中华人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 1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2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关于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1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2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3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相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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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不超过五年即可。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或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
扩展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要求规定:
1、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门备案。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2、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3、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不再固执
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的情形如下: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4、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5、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要撤销注册,若再次申请注册,需满五年。
《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门备案。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第十三条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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