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3220
暮寝而思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需要,已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改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以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的需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包括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其中,审计准则是整个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
相关服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提供咨询等其他服务。在提供相关服务时,注册会计师不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证。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用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各类业务时应当遵守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提出的制度要求。
别太小看我
一、一般原则
1、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
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
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下个轮回再次遇你
在《职业道德准则》中,对是这样规定的:(1)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5) 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和客观。(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情字自萧索
在《职业道德准则》中,对是这样规定的:(1)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和客观。(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