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脱产

学校收了我们那么多钱连顿饭都不让我们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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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欺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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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合格可以抵免会计从业证继续教育,但是需要前往你会计证归属地的会计部门现场办理继续教育手续。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门应当按照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宣城市人民——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合格可以抵免会计从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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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落沦陷

如果你现在的收入还不错,干好你现在的工作。如果你一心想搞注册会计师,可以跳槽到事务所从头学起。但是,千万不要脱产考注会。现在注会考试已经改革,变成6+1模式。6门专业课全部考过了还有一个综合能力测试才能拿证,拿证两年以后才能签字。保守估计,你即使脱产复习也需要两年考前面6门专业课,一年考1门综合课。所以再厉害也得三年时间才能拿到注会。一般考的人都要做4-5年的打算。所以现在脱产考注会是不明智的,你可以利用你业余时间,争取4年左右通过注会,在你目前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上CPA资格进行跳跃。所以有毅力的话可以考,但最好不要脱产。

45评论

小则又沐风

因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准备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准入资格,对考试进行改革,不只是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考试也要被取消准入资格,一律都改为水平类考试,这和这些资格没有相关法律支持有关系,例如注册会计师考试就有《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支持。 我估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是由国有资产局和相关部门的,注册税务师是由税务的,按照现在国家的改革趋势,逐步趋于市场化,这些从事第三方鉴证工作的职业应该逐步脱离部门的,下放到社会上的协会进行,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改革。

17评论

你说永远永远不弃我而去

参加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培训即可。

依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参加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参加脱产会计培训、远程网络会计培训或通过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由继续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考试、考核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脱产会计培训、远程网络会计培训,并通过继续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考试或考核,每学时折算1学分;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考核,每学时转换为1学分;参加省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1分;经申请人所在的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当实行学分制,每年从继续教育中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有效。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机构尚未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部门,和继续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注册事宜继续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西宁财政信息网-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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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多情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经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经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扩展资料:

《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二)参加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主管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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