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那么固执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主要包括: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或面授教育完成培训;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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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视同完成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已参加2022年度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级会计师培训或市财政局组织的中级会计人员培训的会计人员(需有省厅或市局的培训证明)。
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的(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证明)。
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合格者(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参加国家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在职学习当年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上述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课时的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应主动、及时到同级门办理信息录入手续。跨年度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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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②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③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会计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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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合格可以抵免会计从业证继续教育,但是需要前往你会计证归属地的会计部门现场办理继续教育手续。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门应当按照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宣城市人民——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合格可以抵免会计从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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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会计证的继续教育吧。可以的。但需凭考试合格证书到会计机关进行后续教育自学学时认定。
根据颁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一)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三)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四)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五)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