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注册会计师培训

青春逝去怀念那些美好青春逝去那些泛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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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不媚世界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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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会计网校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老师杨军讲得不错。

杨军老师:实战派财税辅导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多家大中型企业高级财税顾问,国内大型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和税收筹划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被誉为“中国最具的实力派授课专家”。

教学思路清晰,讲解与复习串讲相结合。擅长总结归纳,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教学方法独特,富有,擅以理论结合实际、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透彻。授课特点:思路清晰、幽默;化繁为简、化难为易。

中华会计网校简介:

中华会计网校是正保远程教育集团旗下品牌网站之一,是大型会计远程教育基地,网校经过十数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作与就业服务。

为全国各类企业,提供记账服务与财税咨询服务,已形成“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作、财税咨询、就业服务”五位一体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会计网校

145评论

青藤殆尽迎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经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经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扩展资料:

《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二)参加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主管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58评论

只想依赖你的爱

一般上班族报考注册时常用远程,也就是买些视频,但如果大学期间课不多,建议报班,面对面教学,容易接受,有问题面对面解答,互动好。可以先向专业课老师打听当地比较好的注会老师,再选择培训班。
但是一般情况报考注册会计师需要大专以上学历,建议先咨询清楚,再报考,以免耽误大学课程。

173评论

你的敷衍够了

当年考取了初级会计证,是可以抵扣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财政局来确定。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门应当按照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77评论

江山如画人生如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面授、函受、录像、网络等多种方式。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门应当按照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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