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挂证条件

女汉子无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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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阳光就可以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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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2有十名以上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包括五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 3注册资本为三十万元以上;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盛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对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和注册资本的数额,作出不低于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具体规定。 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2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4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事务所执业,并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3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会计师由发起人担任, 有关推选程序和具体条件,由事务所章程规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 1有二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以合伙人聘用一定数量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有能够满足执业和其他业务工作所需要的资金。 申请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的公民; 2有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有效证书,有五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道德记录;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谋取工资收入的工作; 4至申请日止在申请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发起人向门递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事务所章程草案; 2发起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3出资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4出资人协议书; 5拟任主任会计师人选的有关资料; 6出资证明; 7其他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8其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9事务所内部制度草案; 10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事务所章程草案、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合伙发起人向门递交申请书并附送下列文件: 1合伙人协议书; 2各合伙人姓名、简历、住址、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时间、有关业绩及职业道德的证明; 3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章程; 4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 5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姓名、简历、住址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年检记录以及助理人员有关情况的说明;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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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发起人;(2)有十名以上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包括五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3)注册资本为三十万元以上;(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对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和注册资本的数额,作出不低于前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具体规定。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2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4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事务所执业,并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3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主任会计师由发起人担任, 有关推选程序和具体条件,由事务所章程规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1)有二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以合伙人聘用一定数量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有能够满足执业和其他业务工作所需要的资金。申请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中华人的公民;(2)持有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有效证书,有五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道德记录;(3)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谋取工资收入的工作;(4)至申请日止在申请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发起人向门递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事务所章程草案; 2发起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3出资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4出资人协议书; 5拟任主任会计师人选的有关资料; 6出资证明; 7其他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8其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9事务所内部制度草案; 10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事务所章程草案、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合伙发起人向门递交申请书并附送下列文件:(1)合伙人协议书;(2)各合伙人姓名、简历、住址、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时间、有关业绩及职业道德的证明;(3)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章程;(4)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5)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姓名、简历、住址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年检记录以及助理人员有关情况的说明;(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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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这个词无法接触

5年内有效。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三条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一)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二) 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三)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六条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附表2);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证明,替代前款第(二)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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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去爱你用命去护你

中华人令 第25号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 2022年1月22日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指导。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五条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第六条 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附表2;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证明,替代前款第二项材料。 第七条 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负责,证明人应当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负责。 第八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在受理注册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予以公示。 第九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 第十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注册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注册申请人。 第十二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自做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表3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以下简称“省级门”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 第十三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注册申请人。书面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注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第十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四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第十七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的,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并且没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所列情形。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 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第二十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注销注册的决定抄报和所在地的省级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并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注销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违反《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或者所在地的省级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或者所在地的省级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和省级门应当按照《中华人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师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二十二条 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居民以及按照互惠原则确认的外国人申请注册,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93财会协字第122号〕、《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财协字〔1998〕9号、《〈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财会〔2022〕34号同时废止。 附件:注册会计师申请注册材料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经研究,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定于2022年9月19日至21日举行。 《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与《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22年度中华人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关注各地考办,或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浏览考试信息。 特此。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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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宠的王妃被惯的皇上

有全科合格证,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可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指导。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五条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第六条 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附表2);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证明,替代前款第(二)项材料。

第七条 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负责,证明人应当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负责。

第八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在受理注册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予以公示。

第九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

第十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注册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注册申请人。

第十二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表3)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以下简称“省级门”)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

第十三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注册申请人。书面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注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第十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四)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第十七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的,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并且没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所列情形。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

(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第二十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注销注册的决定抄报和所在地的省级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注销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违反《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或者所在地的省级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或者所在地的省级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和省级门应当按照《中华人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师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二十二条 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居民以及按照互惠原则确认的外国人申请注册,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93)财会协字第122号]、《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财协字[1998]9号)、《〈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财会[2022]34号)同时废止。

不想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可申请成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具体看登录注册会计师网站。(榆林财精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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