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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笑非笑不流泪的痛苦
注册会计师资格和律师资格没必要同时考,同时竞争力也不会增加多少。
注册会计师资格和律师资格就相当于,医生从业资格和护士从业资格同时考出来。。你是当高级护理还是当高级医师?(两个挣得差不多)
假如你向往财务领域诉讼律师发展。。律师证实必须的。。但注会、注税、资产评估这些根本就没必要考。。但是不必要考不代表可以不用去学习、不用去钻研。。
中国的考试首先深度不够。。即便是CPA考试,也只是表面的基础的。。来一个复杂点的企业合并就必须不需要考虑所得税了。。不然没有人能在几个小时内完成答卷。。
中的的考试其次应试成分太多。。无论是律师、注册会计师考试。。其网校、培训班往往是以应试为目的。。这个程度是完全不够的。。
你学习注册会计师的目的不在于能够考试、而是在于能不能够在诉讼中进行辩护,找到对方当事人对方律师的漏洞。目的不同、关注的方向不同。。。自然就没必要去考试了。。当你能力足够,顺便考一个证也没所谓,但你的目的不是考证。。
反之亦然,你如果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律的相关知识必须要懂,因为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要设计到相关法律方面,但并不是因为这样就要去考律师证。因为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是在诉讼中进行辩护,而是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衡量别人。。
最后,证书也不是绝对的。。去企业应聘。。你有注会证、律师证、注税证、资产评估证……只能增加你的竞争力。但是不会增加你的薪水。。。。你的薪水跟你在企业能够创造的价值呈正比。。跟你的能力、经验、人脉……呈正比。这些是书本上学不来的。。
一个医生肯定得会打针,但不一定要为了学习打针、包扎就去考个护士证。。一个护士也肯定知道感冒、发烧应该怎么医治。。。
我把你当命你当我有病对吗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的研究,历来是世界各国审计理论界研究的重点课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本文研究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发展过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分析;注册会计师下法律责任的界定;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策略。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制裁违法者的法律依据。法律责任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法律规定的贯彻执行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的研究,历来是世界各国审计理论界研究的重点课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过程,也遇到了相当多的法律诉讼问题,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探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范,旨在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体系,使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能在一个较规范、合理的社会环境中得到有序健康的发展。
西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
民事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承担责任中最常见的形式,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形式,但较少见。一件成立的刑事诉讼案件对注册会计师来说,不仅要承担辩护费、罚金和服刑。由此引起的民事责任,常常也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破产,后果相当严重。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这三种责任之间并行不悖,不能相互代替,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可由国家行政机关(主要指门)与门主动追究,而民事责任则要由受害方提起民事诉讼,国家机关不能依职权主动介入。目前,我国颁布的不少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如《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刑法》、《证券法》中,都有专门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责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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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一扫港婊全倒
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所应负的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和审计职业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出现工作失误或欺诈时,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职业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业务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
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是审计责任的两个方面,两者是互相补充、紧密相连的,法律责任一般建立在职业责任基础上,即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当违反了职责,并给相关利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才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无可挑剔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本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在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保持。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保持应有的关注,勤勉尽责。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诚信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守信。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其他信息存在下列问题,则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一)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的陈述;
(二)含有缺少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
(三)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牵连。
第九条在鉴证业务中,如果存在本守则第八条第一款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依据执业准则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业务报告,不被视为违反第八条的规定。
独 立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和形式上保持,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的。
客 观 和 公 正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第十三条如果存在导致职业判断出现偏差,或对职业判断产生不当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第十六条在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其领导下工作的人员得到适当的培训和督导。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在必要时应当使客户以及业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
保密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客户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向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
(二) 利用所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拟接受的客户或拟受雇的工作单位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在社会交往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警惕无意中的可能,特别是警惕无意中向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员的可能。
第二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下级员工以及提供建议和帮助的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在终止与客户的关系后,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如果获得新客户,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以前的经验,但不得利用或披露以前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第二十六条在下列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披露涉密信息:
(一)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客户的授权;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机构报告所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
(五)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在决定是否披露涉密信息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客户同意披露的涉密信息,是否为法律法规所禁止;
(二)如果客户同意披露涉密信息,是否会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三)是否已了解和证实所有相关信息;
(四)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
(五)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良好职业行为
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避免发生任何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作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第三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二)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门缝里传来笑声羡煞我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含义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避免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对策
一补充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中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定
注册会计师行业出于行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需要.不应坐等立法及司法机构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而应积极主动地设法解决不同法律之间的矛盾问题。也应当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积极与有关门进行协调,以保护注册会计行业的合法权益。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最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是《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由于该法颁布时间较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对民事责任的规定相对薄弱,缺少关键的过错和因果关系要件;与随后颁布的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部分失调;对法律责任的界定模糊等.故该法目前在有关方面的推动下正在进行修订。补充完善《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规,在相关法律中增加保护注册会计师权益的条款,在法律责任对象、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免受无谓诉讼的干扰。
二确定《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
《审计准则》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制定,由颁布实施,因此它属于行政法规范畴,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权威专业标准,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验资业务时,必须遵照执行。然而,在现实司法实践中,《审计准则》被许多法官视为纯粹的行业标准,不足以成为注册会计师的辩护依据。《审计准则》是判断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是否存在过失的唯一技术依据,特别是其中的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公允、合理保证等概念的阐述.对于保护注册会计师。合理确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至关重要。在此情况下,基于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利益,必须提升《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使它成为重要的司法依据.否则它根本不能起到保护注册会计师的作用。
三倡导建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从2022年开始,会计师事务所开始脱钩改制,并于2022年底全部完成。据统计.脱钩改制后大部分的事务所采用了有限责任制形式,少部分事务所采用了合伙制形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能够赢得主动,稳定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而往往忽略或放弃了审计准则。因此,注册会计师协会应适应当前注册会计师内忧外患的环境和国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要求,加快制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组织细则和运作程序,积极引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合伙制改制,以强化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于信用风险的认识,树立注册会计师“诚实守信”的公众形象。
四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财务信息的披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