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囚蝶
过了有效期,都要继续教育才能注册。
给你看个你就明白了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我省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自2022年开展以来,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注册证书上增项专业防伪贴均只打印主项专业注册有效期,未体现相应增项专业注册有效期,容易造成误解和使用不便。经与住建部相关部门沟通并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厅将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增项防伪贴上直接打印相应增项专业的注册有效期,并在“有效期至”上方增加打印“增项专业”4个字。
根据《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建市施函〔2022〕80号,在住建部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前,一级建造师主项和增项专业注册有效期到期的注册证书继续有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相爱如烈酒
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注册建造师规定》(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建市[2022]101号)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说明
一、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但参加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二、一级建造师注册采用建造师资格前置方式,以防止持虚假资格证书人员注册。注册过程中如发现个人填写注册信息有误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资料原件后,报住房和城乡复核。
三、考核认定取得建造师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时提供的学历证书不低于考核认定时有关学历要求。其中考核认定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时不受专业学历限制;考核认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时不受学历限制。
四、复转军人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军队已注册一级建造师人员转业后办理变更注册的,参照跨省变更注册办理。
五、初始注册审批不合格人员,其网上注册信息可退回企业,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告知其不合格原因并进行备案。
六、公示期内未提交申诉材料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逾期申诉。
七、注册一级建造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聘用企业无故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办法》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
八、注册建造师跨省变更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调入省收回,调入省负责打印(粘贴)变更防伪贴及更换执业印章。
九、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均统一使用防伪贴,不得在注册证书上直接打印或涂改。
十、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打印错误等涉及注册证书更换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向住房和城乡市场司申请。
十一、执业印章校验码表示补办印章的累计次数。办理增项注册、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等,凡更换印章的,其执业印章校验码作相应变化。
十二、一级建造师注册中的增项注册、跨省变更防伪贴打印、重新注册功能已经开通。其他功能以更新时间为准,不再另行。
十三、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5日内办结并在中国建造师网(
)上备案。
十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延续注册等日常工作,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相关规定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筑市场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一级建造师转注就是一级建造师变更更多信息你可以到
这里了解
邻翁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的
(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统一印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由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按照标准定额司的有关要求制作;
(二)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有效期为四年,在发新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的同时,由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将原注册证书及专用章收回;
(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如有丢失,本人应登报声明,并到有关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备案,及时办理补办手续;
(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是造价工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有效证明;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在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后,应及时发至本人保管。
(五)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抵押和损毁。
(六)未通过续期注册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由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收回。
以前呢后来呢
这样的情况是违法的,会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这种做法是伪造会计凭证,属于协助被审计单位舞弊。违反了《中华人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卸了游戏只为媳妇
申请有效期四年。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的
(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统一印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由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按照标准定额司的有关要求制作;
(二)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有效期为四年,在发新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的同时,由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将原注册证书及专用章收回;
(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如有丢失,本人应登报声明,并到有关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备案,及时办理补办手续;
(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是造价工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有效证明;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在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后,应及时发至本人保管。
(五)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抵押和损毁。
(六)未通过续期注册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由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