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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快乐会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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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审计准则体系——各项准则编号与名称
  时间:2022年03月27日17:50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层声明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机构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11评论

记得我还在记得我还爱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2月15日,在“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上,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正式发布,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层声明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机构的关系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财务信息的审核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财会[2022]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财会[2022]4号 2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财会[2022]4号 2

70评论

巴黎街的少年

摘要相对国外证书,iCPA的年费相当便宜了,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会费,非执业会员30元每人每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缴纳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和批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法律规定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其会员。会员按章程规定有义务向注册会计师协会缴纳团体会员会费和个人会费。凡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均应从取得会员资格起,按照本规定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缴纳会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经费来源为会费收入。第三条 会费按年缴纳。团体会员缴费额为事务所上年业务收入总额的1%,由事务所上缴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再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执业会员缴费额为100元/人/年,由所在事务所代收代缴给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其中30%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70%留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缴费额为30元/人/年,由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集中收缴使用。境外会员、港澳台会员会费为100美元/人/年,直接或通过公会、会员联谊会缴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半年取得会员资格的,可以免交当年会费。第四条 每年1月底前,各事务所将应缴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集中缴至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于3月底前将应缴会费汇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19Icpa证书需要交年费吗您好,是需要交的相对国外证书,iCPA的年费相当便宜了,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会费,非执业会员30元每人每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缴纳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和批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法律规定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其会员。会员按章程规定有义务向注册会计师协会缴纳团体会员会费和个人会费。凡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均应从取得会员资格起,按照本规定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缴纳会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经费来源为会费收入。第三条 会费按年缴纳。团体会员缴费额为事务所上年业务收入总额的1%,由事务所上缴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再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执业会员缴费额为100元/人/年,由所在事务所代收代缴给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其中30%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70%留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缴费额为30元/人/年,由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集中收缴使用。境外会员、港澳台会员会费为100美元/人/年,直接或通过公会、会员联谊会缴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半年取得会员资格的,可以免交当年会费。第四条 每年1月底前,各事务所将应缴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集中缴至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于3月底前将应缴会费汇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38评论

誓言都是骗人的

在考试改革之前,是可以带计算器的,但不允许带智能的计算器。考    试改革之后,机考的机器里配给了相应的注会公式和计算器,所以估计带了也不会让使用的。  注册会计师考试(也称CPA考试)是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是目前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22年首次举办。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22年首次在欧洲地区开设考场。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欧洲地区设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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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路滑她心杂天亮路通他心拥

在考试改革之前,是可以带计算器的,但不允许带智能的计算器。
考  
  试改革之后,机考的机器里配给了相应的注会公式和计算器,所以估计带了也不会让使用的。
  注册会计师考试(也称CPA考试)是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是目前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22年首次举办。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2022年首次在欧洲地区开设考场。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欧洲地区设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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