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短发不必强娶了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财政厅设17个内设机构: (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
分析预测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编制财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具体工作;负责制定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负责制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政策;承担彩票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综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 自治区会计工作;组织执行国家会计制度,拟订自治区会计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承担指导和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负责实施全区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工作;承担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工作。
(十四)行政事业资产处
研究制定自治区行政事业资产办法;负责组织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附属单位国有资产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非经营资产转经营资产及区本级行政单位非经营资产出租、出借审批。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研究自治区财政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教育规划;负责区级财政的培训;指导自治区财政培训工作。
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措施和综合指导意见;承办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推进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研究提出基层运转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措施,制定相关制度。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下雨天分手你看不见我的眼
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前景好不好 市场需求大吗
一、证书本身
注安的渊源要追溯至2022年原人事部和原生产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届时注安还正处在一种尴尬的地位:
在安全生产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被认为很重要,应该大力培养;另一方面又没有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撑。
最近几年国家也意识到了症结所在,所以一直在积极寻找解决之道。注安考试不仅在停考一年后,实务顺利分为7个专业方向,并携全新教材强势重新开考。当然,我们也可以从国家对注安改革的步伐来看一看。根据孚惠教育统计,近几年国家针对注安改革的动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以上发展历程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改革是最重要内容之一。此次改革,最大的变化在于:
★明确注安分7个专业进行考试,专业划分一方面使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发展走向专业化培养的道路,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其就业选择范围;
★调整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最低学历由中专调整至大专, 提高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层次;
★ 考试成绩动周期由两年变为4年,充分缓解从业人员工学矛盾;
★ 扩大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面试人员范围,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参加注安考试。
此外,此次改革中《制度规定》首次提出了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国际化要求,一举加大了对注安的重视力度,同时也提高了其市场地位。
改革带来的变化还有考试难度的大幅提升。2022年注安考试难度再次刷新,考试范围覆盖基础知识、细节知识、难度较大考点以及超教材内容等,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国家要着力提高注安人才队伍专业素质的决心。
二、政策支持
近几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始以新的姿态在证书界占据一席之地。究其原因,不仅是所向,社会所驱,同时其制度的发展更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与完善。
利好政策主要分为两种:一种属于硬规定,要求相关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必须配备相应比例注册安全工程师;另一种属于鼓励政策,与补贴或者职称、职位相关,鼓励大家及时报考注安。
以上部分强制政策法规预示着,未来市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有着巨大缺口,且趋于强制的配备需求;同时20余省市直接将证书对应职称评定以及安全总监制的实施进一步肯定及提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社会地位。和业内多数从业者一样,孚惠教育也认为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注册安全工程师将以新的指导姿态,在未来安全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持证者将开始真正成为行业新宠。
三、市场需求
业内权威预估,在专业细化、职称钩、扩大免试、提高人员配比的等政策影响下,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人数预计能够达到30万。就目前整个安全市场而言,我国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并经注册并执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不足17万。但随着各个领域的安全建设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保守估计注安市场五年内至少存在150万的人才缺口,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前景将迎来新的高点。
综上,不管是从注安证书本身的变化,还是从政策支持及市场需求,注册安全工程师都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改变。同时,它们也预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安全生产工作的改革正在持续运转,国家也在重点扶持和推进,这就意味着注安师前景将更加清晰明朗。
桑了个小奇葩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如国际会计师,简称AIA,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至2022年底,累计已有近14万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在连续5年以内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单或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向参考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换发全科合格证书申请,由地方考办集中上报全国考办审核批复后,地方考办再将全科合格证书发放给考生。 如果考生因工作变动,在不同地区参加考试,取得参考地考办发给的合格成绩单,办理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到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由该地考办上报全国考办审核。其他手续与程序同其他考生。
从业方向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计师;二是不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后要参加继续教育,才能使资格永久保留。否则,证书5年后作废。 执业证书取得后可以进行注册会计师的本行行业,一般去会计事务所,可进行鉴证。非执业证书以后只可以进入企业单位从事财务经理或总管,但不能进行签证审计简言之,执业后可以签审计报告,非执业则不行。非执业证书没有执业证书那么全面的权利。
编辑本段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五)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编辑本段注册
注册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注册后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门备案。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注册证颁发与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编辑本段注册材料
一、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二、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编辑本段相关政策
考试新政策
2022年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08-30 08:32:10 会协[202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深入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我会起草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9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考试部。 附件: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实现行业人才国际化,推动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背景、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2022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7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的巨大进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中注协自2022年“四代会”以来,实施了包括人才战略、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大做强战略在内的行业发展战略,行业建设正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新突破。 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实施人才战略的基础,加快选拔和培养符合国际化发展需要的行业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考试对深入实施行业战略的重要支持作用。 2022年初,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制度,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和继承过去2022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通过比较、分析、提炼、消化、吸收,在充分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的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在改革实践中,充分体现行业发展对行业人才建设的根本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在全国考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包括起草、咨询和决策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相关方面的工作职责及组成如下: (一)全国考委会 全国考委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决策。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组 工作组职责 负责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及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制度的研究、设计、起草、征求意见和拟订等工作;负责推动、协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及其他日常,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及翻译资料。 工作组组成 工作组以全国考办为依托组建,成员以全国考办为主,适当吸收外部专家。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内专家咨询组 境内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相关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论证。 境内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全国考委会委员担任,成员由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方面有较深研究的院校学者、执业界和法律界专家组成。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境外专家咨询组 境外专家咨询组职责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境外专家咨询组组成 组长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专家、国际会计公司相关专家组成。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广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指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考试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考试组织体系、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制度。 狭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即考试基本制度,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狭义考试制度既是广义考试制度的核心内容,决定着广义考试制度中的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是各国会计师组织在进行相互间考试制度比较及考试资格互惠磋商中,重点研究、评价的内容。 为全面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并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豁免政策等方面的限制,当前将首先重点实施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在2022年实施,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发挥考试多元评价功能的考试基本制度;同时,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制度进行完善。 基于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的国际比较,特别是在充分借鉴及国外会计师组织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在不改变现行报名条件和豁免政策的前提下,对现行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考试层级 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其中: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考试分阶段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二)关于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
父母视我如生命
摘要(十二)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工作。(十三)研究拟订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制度,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指导全省乡镇财政建设工作。(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十五)依法全省会计工作。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社会审计。依法资产评估有关工作。(十六)承担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有关工作,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十七)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十八)完成省委、省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九)职能转变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28江苏省财政厅客服电话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对于您这个问题,我这边给您具体打字分析,您多等我一下哦,请不要着急江苏省财政厅客服电话,025 8363 3023(二)负责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等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依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税收法规、规章草案。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指导市、县门开展财政工作。(五)负责非税收入。拟订全省非税收入政策,按规定基金、行政事业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基金预算编制和工作。财政票据。拟订彩票政策和有关办法,彩票市场,按规定彩票资金。(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情况报告。根据省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省级金融机构、文化(体育)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策,组织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十一)研究拟订支持行政政法、教科文等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行政事业经费财务制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十二)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工作。(十三)研究拟订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制度,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指导全省乡镇财政建设工作。(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十五)依法全省会计工作。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社会审计。依法资产评估有关工作。(十六)承担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有关工作,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十七)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十八)完成省委、省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九)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