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之歌
高水平的师资,高质量的教学,培训收费和其他注会面授班相比却是超级低!海勤注册会计师培训是所有注会培训当中价最高的培训。
海勤优秀的师资,高水平的授课为注册会计师学员的学习保驾护航。
选择海勤,赢得成功……
涩苦清甜
海南永信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是1998-12-23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注册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C座南楼2022室。
海南永信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60100293734912Q,企业法人杜连山,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海南永信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审计验证、资产评估业务凭许可证经营,财会人员培训、财会业务咨询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基建预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书,资产评估。在海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海南永信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更多信息和资讯。
赠我长叹成章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是2022-03-25在上海市虹口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73号4号楼6009室。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109088609258Y,企业法人何培刚,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的经营范围是: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301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5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更多信息和资讯。
羞怯时岁
海南国瑞华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2022-11-30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注册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国瑞大厦S5东栋708室。
海南国瑞华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60108MA5T7BG459,企业法人刘志平、尹鹏,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海南国瑞华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证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算决算、招投标;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海南国瑞华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多信息和资讯。
多余人士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经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经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扩展资料:
《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二)参加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主管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主管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