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注册会计师转所

其实你很重要只是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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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滥情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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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是2022-04-30在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注册成立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一3001部位:A仅限办公用途。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1013044902058,企业法人魏淑珍,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的经营范围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广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522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6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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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幽幽暗暗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是2022-10-19在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注册成立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1301(仅限办公用途)。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101583388624E,企业法人汤其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的经营范围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广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522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6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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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话里全是谎

摘要一、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事务所执业,也不允许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受理业务。注册会计师因故离开原事务所,加入(或拟加入)另一家事务所时,必须办理转所手续。二、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应提交转所申请表(一式六份,格式附后)、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人事档案协议和经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原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书复印件(或工商行政部门备案的变更后合伙人或股东名单复印件)。在办理书面申请的同时,应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网”,办理网上申请手续(具体作步骤附后)。三、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但也可以委托他办。委托他办,还必须同时出具委托函(格式附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四、具体转所程序如下:个人填写转所表并进行网上转出申请→转出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出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网上转出审批→个人进行网上转入申请→转入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入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终审书面盖章并进行网上转入审批(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相关栏目)→注册会计师将省注协盖章后的转所表分别报送转出、转入市注协及事务所。五、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劳动合同到期、中止或辞职离开原事务所,暂未落实新事务所的(仅限于待业在家,不包括已到行业外工作的情况),也应填写转所表并进行网上转出申请,可先由转出事务所签署意见并进行网上确认,并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注册会计师印章和转所表上缴转出事务所所在地(市)注协暂存(在此期间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注册会计师名义从事业务),待找到接收的事务所后再到接收的事务所和有关注协办理转所手续并领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如离开原事务所在家待业满一年仍未加入新事务所,或决定不再加入事务所执业,省注协将撤销其注册。今后再加入事务所,可按规定重新申请注册。六、下列人员不得办理转所手续:1、应提交的转所材料不正确、不齐全;2、注册会计师被批准转所后,自批准之日起不满12个月的(注册会计师在同一家事务所总分所之间的转所不受此限制);3、转出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未完成在转出事务所的工商变更手续前;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5-06会计师股东转所流程您稍等!我正在帮您统计资料个人填写转所表并进行网上转出申请→转出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出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网上转出审批→个人进行网上转入申请→转入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入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终审书面盖章并进行网上转入审批(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相关栏目)→注册会计师将省注协盖章后的转所表分别报送转出、转入市注协及事务所。需要哪些资料呢一、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事务所执业,也不允许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受理业务。注册会计师因故离开原事务所,加入(或拟加入)另一家事务所时,必须办理转所手续。二、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应提交转所申请表(一式六份,格式附后)、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人事档案协议和经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原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书复印件(或工商行政部门备案的变更后合伙人或股东名单复印件)。在办理书面申请的同时,应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网”,办理网上申请手续(具体作步骤附后)。三、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但也可以委托他办。委托他办,还必须同时出具委托函(格式附后),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四、具体转所程序如下:个人填写转所表并进行网上转出申请→转出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出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网上转出审批→个人进行网上转入申请→转入事务所书面审核盖章并进行网上确认→转入市注协书面审核盖章→省注协终审书面盖章并进行网上转入审批(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相关栏目)→注册会计师将省注协盖章后的转所表分别报送转出、转入市注协及事务所。五、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劳动合同到期、中止或辞职离开原事务所,暂未落实新事务所的(仅限于待业在家,不包括已到行业外工作的情况),也应填写转所表并进行网上转出申请,可先由转出事务所签署意见并进行网上确认,并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注册会计师印章和转所表上缴转出事务所所在地(市)注协暂存(在此期间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注册会计师名义从事业务),待找到接收的事务所后再到接收的事务所和有关注协办理转所手续并领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如离开原事务所在家待业满一年仍未加入新事务所,或决定不再加入事务所执业,省注协将撤销其注册。今后再加入事务所,可按规定重新申请注册。六、下列人员不得办理转所手续:1、应提交的转所材料不正确、不齐全;2、注册会计师被批准转所后,自批准之日起不满12个月的(注册会计师在同一家事务所总分所之间的转所不受此限制);3、转出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未完成在转出事务所的工商变更手续前;4、在转出事务所业务工作和财务未交接完毕的;5、所在事务所终止清算,未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前的合伙人或股东;6、网上作未完成的;7、其他不适宜转所情形的。七、新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合伙人或股东身份的注册会计师应在工商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60日内办理转入新所手续,转所表不需要转出会计师事务所再盖章,但须提供“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从业情况证明表”及相关材料。未办理完转入手续之前,不得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八、注册会计师省内转所的标志以省注协签署同意意见的日期为准,跨省转所的标志以转入省注协签署同意转入的日期为准。事务所不得聘用未办理转所手续的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九、事务所不得在章程、协议和劳动合同规定以外向转所的注册会计师收取(或变相收取)转所费用。十、事务所在接到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后一个月内应该决定是否批准转所,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可书面向注协申诉,注协进行调查和协调,经协调事务所仍不同意而且确无正当理由,注协可以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十一、其他规定1、事务所分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总所或总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分所,其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等可以放在总所。2、事务所分所的注册会计师转入其他事务所或由其他事务所转入事务所分所的,转所表必须经分所和总所一同签署意见。3、每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期间不办理转所手续。十二、转所表申请人、转出(入)事务所、转出(入)市注协、省注协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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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度安寂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流程如下:

1、注册会计师按照与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办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的交接事宜,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

2、注册会计师应当先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出所,转出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该所其他负责人(以下简称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出所公章。转

3、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经转出所同意的《转所申请表》送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具有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转所申请表》暂存在转出地注协,待新所设立或确定转入所后,再将《转所申请表》送转入所。

转入所同意的,应当由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转入所公章。

4、在转入所同意后的15个工作日内,应当持经转出所和转入所签章同意的《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在所在地注协办理转所手续。

5、《转所申请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于《转所申请表》的相关内容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相关内容的,地方注协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本规定另有规定者除外),在《转所申请表》、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盖章并签署意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地方注协规定不得转所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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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的柔情

对录取的专业不满意,有两个途径可以选择:要么复读,要么转专业。但复读带给学生的心理压力和煎熬,不少同学失去了复读的勇气。这种情况下,转专业或许是较为明智的选择。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开设了会计学财务专业(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方向),这个专业一般是面向全校正式录取的文理各专业大一新生选拔招生,报读该专业的学生,成功录取后就将可以从录取的专业转到会计学财务专业,对于对录取专业不满意,或者对财会类专业感兴趣的准大一新生来说,这将是一个转专业的绝佳路径~
什么是会计学财务专业(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方向)?
会计学财务专业(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方向),是高校在原有的会计学财务专业培养体系基础上,引入ACCA专业课程体系所设置的特色专业方向。
目前国内会开设会计学财务专业(ACCA方向)的高校超110所,以下为部分高校:
四川省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宜宾学院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广东省
深圳大学 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韶关学院 惠州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商学院 中山大学学院 暨南大学
重庆市
重庆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重庆财经学院 重庆理工大学
湖南省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工学院 湘潭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湘南学院 长沙大学湖南大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长沙学院
湖北省
武汉纺织大学 湖北经济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江汉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江西省、辽宁省

山东省
山东工商学院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
云南省
云南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陕西省
西北工业大学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商洛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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