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他已有了另个她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这个是必须的啊,是全国唯一一个由注册会计师机构主办的专业网络培训平台,已成功进入第三个教学周期。另外就是培训网上还有很多免费的复习方法和资料。
满嘴的谎言太多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台财会发〔2022〕16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
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会计从业资格办法》令第26号、《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2022〕39号)和《台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台财会发〔2022〕4号),切实做好2022年台州市市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台州市市本级2022年1月1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根据令第26号《会计从业资格办法》,会计人员每年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视同完成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已参加2022年度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级会计师培训或市财政局组织的中级会计人员培训的会计人员(需有省厅或市局的培训证明)。
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的(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证明)。
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合格者(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参加国家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在职学习当年成绩合格的人员。
上述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课时的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应主动、及时到同级门办理信息录入手续。跨年度的,门不予认可。
二、培训形式
为了顺应会计信息化、网络化的大趋势,满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多元化的需要,我市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两种形式,双轨运行。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一种,鼓励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三、具体报名流程
(一)网络教育
报名时间:选择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请于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等手续。
报名办法: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网()办理报名注册(选择2022年度,2022和2022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请选择相应年度),并通过银联网上支付交纳培训费用。由于是首次接受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办理注册缴费手续前,务必在网站首页仔细阅读“作指导”、“常见问题解答”、《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浙财会字〔2022〕83号)等有关网络教育的文件资料。
培训考核: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培训内容,完成规定网络培训课程后,将集中采取无纸化考试(电脑上机答题)模式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点击“考试”进行查看。
收费标准:网络继续教育收费统一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22〕303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个继续教育年度100元。
培训记录:完成规定的学时和考试合格者,其继续教育情况将自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无需再到门办理继续教育盖章等记录手续。
发票领取:已完成网上缴费的会计人员,需要发票的,请于2022年1月份的正常工作时间到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纬一路天元大厦507)领取。
(二)面授教育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于11月15日至19日到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地址:海洋广场1号楼15层)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并领取听课证。
培训内容:企业内部控制、税收改革与政策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等相关知识
收费标准:按照台州市物价局、台州市财政局函(台价培〔2022〕17号、台财综培〔2022〕17号)核准,收费标准为170元人(含资料费)。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至2022年1 月,分若干期进行。
培训点联系人:崔荷求,:88317700、88581708。
其它注意事项:报名和听课时均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以便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手续。金融会计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有关人员参加。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点击继续提问
返回会计网企业知道首页
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执笔画青春执手写红尘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12-25 15:17余财会[2022]328号各镇乡人民、街道办事处、各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余杭区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浙财会字[2022]83号)和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杭财会[2022]70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具有中级和初级会计资格(职称)的人员。上述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都必须参加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形式
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网络教育培训与面授教育培训相结合,以网学为主,面授为辅的教学方式。根据我区会计人员实际情况,50周岁以下的会计人员实行网络继续教育,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一种学习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网上学习、分批次集中到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网络继续教育方式的会计人员,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选择相应地区窗口,在线接受相关课程的培训。具体网络继续教育流程如下:
网上注册: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本采用银联网上银行电子支付。
开始学习:按照《会计从业资格办法》(令第2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学员进入视频多媒体网络课堂选择本人需要的课程进行学习,网站自动记录学习时间,按规定学习满24小时(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习期间,屏幕将不定时弹出对话框,检查学员在线情况,如不在线,则不记录学时。在本继续教育年度内学员可以反复收看所有开通的网络继续教育课程。
现场考试:学员学完规定课时后,由区财政局集中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经考试合格后,学员则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
学习记录查询:考试合格后,学员可从网站上查询学习记录,也可到区财政局财政办事大厅打印学习记录。
(二)面授继续教育仍采用“现场报名缴费、面对面授课,再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一)网络继续教育分企业类与行政事业类两大类进行,每类中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为继续教育考试的内容。学员可通过在线提问,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更好地掌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二)面授教育培训内容为: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有关问题解析、企业投资策略、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社保政策解读、税收政策解读、行政事业会计等相关知识。
四、培训时间
余杭区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止。
五、培训课时及收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三天)。
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统一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22]303号)的规定执行,培训费每人100元。面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统一按杭州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杭价费[2022]163号)的规定执行,培训费每人60元,资料费按实收取。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一)参加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的(凭省、市注册培训证明)可视同完成。
(二)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合格者(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可视同完成。
七、培训报名点
(一)网络继续教育报名网站:直接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和网上学习。:8918302086223553。
(二)面授继续教育报名点:余杭区会计服务中心,报名电话:86237115。
八、培训要求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尤其是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是我区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方法的新尝试,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确保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大会计人员应珍惜学习机会,按时参加完成网络继续教育或面授继续教育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
(三)面授培训单位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会计人员培训信息录入工作,于每期培训结束后把培训考试合格人员连同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送区财政局统一进行培训信息录入。
九、其他说明
(一)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课件需在能够上因特网的计算机上运行,环境要求Windows XP或Windows 2022,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6,播放软件Flash player 0。
(二)学习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浙江省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客服电话400—628—5588—5。 余杭区财政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听说爱说脏话的女生很漂亮
会计网上继续教育的学时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会计需要每年积累够24学分才可以通过年审。如果是两年一审,需要修满48学分才可以通过审核。如果通过的有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以折算24分。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门应当按照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优质注册会计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