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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德分所是2022-06-19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新安财富城5幢1801。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德分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182MA28U3U786,企业法人周素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德分所的经营范围是:会计查账、审计,验证等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咨询,咨询,税务咨询,会计记账,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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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终究败给面包
建筑设计师是一个设计类的职业,就好像服装设计师、平面设计师等。简单讲即从事建筑设计的人。
注册建筑师是指通过了国家注册建筑师(分一二级)考试(拿证),即一个职业资格认证。它是国家对建筑设计师水平的一种肯定,也即可以获得一定的业务权限(合法执业类别和范畴)。同时,一级的由于很难考所以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表明具有较高的职业能力)。
这个资格和注册律师、注册会计师是一个类型的东西。我国目前的状况是:很多人执业了却没有证,很多人有证了却不去执业。
一生时间一个误会
预防审计缺失的措施
加强审计制度建设
第一,平衡审计与被审计方力量,改善审计委托关系。
第二,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效率。
加强意识建设
第一,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第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建设。
增强我国审计的措施
一完善组织结构,建立充分的审计市场
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体制,推行合伙制。
通过完善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改选择为市场选择,减少行政干预的可能。
提高审计市场的准入标准。
二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与相结合的双重机制
三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自觉执行审计回避制度。
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以上仅供参考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你不必爱我
一级注册建筑师是专注于建筑工程的人才,需要对设计、施工、成本控制、质量等方面都有掌握,是非常难以胜任的工作,截止2022年1月,平均收入在15万到25万之间,每年会有所波动,具体的薪酬年收入水平要根据很多因素才能做出最终的判断。
扩展资料:
职业状况: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
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项目背景: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住房和城乡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动,共设9个科目,单科动周期为8年。
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委员会核发《中华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委员会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建筑师
你不可亲吻她你不可深拥他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华信整理转发]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58项。其中准入类34项,水平评价类24项)
序号职业资格名称实施部门
(单位)资格
类别设定依据备注
1教师资格准入类《中华人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令第188号)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令2022年第10号)
2注册消防工程师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消防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56号)
3法律职业资格准入类《中华人律师法》
《中华人法官法》
《中华人检察官法》
《中华人公证法》
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准入类《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5注册会计师准入类《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
6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准入类《民用核安全设备条例》(令第500号)
7民用核设施纵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准入类《中华人民用核设施安全条例》
8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放污染防治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106号)
9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建筑师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委员会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
《中华人注册建筑师条例》(令第184号)
《、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建设〔1994〕第598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10监理工程师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令第279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47号)
11房地产估价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城市房地产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12造价工程师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77号)
13注册城市规划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准入类《中华人城乡规划法》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
14建造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规定》(令2022年第153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111号)
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18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26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25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24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住房城乡、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56号)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4号)
注册冶金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5号)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6号)
注册机械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7号)
16注册验船师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令第109号)
《中华人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令第383号)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号)
17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交通运输部、准入类《中华人船员条例》(令第494号)
《中华人内河交通安全条例》(令第355号)
《中华人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条例》(令第38号)
18兽医资格执业兽医准入类《中华人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中华人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办法》(令2022年第17号)
19拍卖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准入类《中华人拍卖法》
20演出经纪人员资格准入类《营业演出条例》(令439号)
《营业演出条例实施细则》(令2022年第47号)
21医生资格医师国家卫生准入类《中华人执业医师法》
乡村医生《乡村医生从业条例》(令第386号)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中华人执业医师法》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令第491号)
《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卫办医发〔2022〕38号)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27号)
22护士执业资格国家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护士条例》(令第517号)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22年第74号)
2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国家卫生准入类《中华人母婴保健法》
24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质检准入类《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令第206号)
25注册设备监理师质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40号)
26注册计量师质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计量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40号)
27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准入类《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28新闻记者职业资格准入类《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新闻记者证办法》(总署令2022年第44号)
29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安全生产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87号)
30执业药师食品药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药品法》
《中华人药品法实施条例》(令第360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国家食品药品令2022年第13号)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31专利人国家知识准入类《专利条例》(令第76号)
32导游资格国家准入类《中华人旅游法》
《导游人员条例》(令第263号)
33注册测绘师国家测绘地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测绘法》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14号)
34航空人员资格空勤人员、地面人员中国准入类《中华人民用航空法》
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航空安全员《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人员、气象人员《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35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水平
评价类《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号)
36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电信条例》(令第291号)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10号)
37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39号)
38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中发〔2022〕6号)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22〕25号)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发〔2022〕71号)
39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会计法》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22〕11号)
40资产评估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43号)
4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
42土地登记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人协会水平
评价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令第656号)
《土地登记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66号)
4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令第253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13号)
44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城市房地产法》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47号)
45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道路运输条例》(令第628号)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51号)
4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令第279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22〕59号)
47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水平
评价类《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令第279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令2022年第36号)
4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
《关于加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人发〔2022〕114号)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22〕462号)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22〕1号)
49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审计法》
《中华人审计法实施条例》(令第231号)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22〕4号)
《高级审计师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22〕58号)
50税务师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税收征收法》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90号)
51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质检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认证认可条例》(令第390号)
5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出版条例》(令第343号)
《音像制品条例》(令第341号)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1号)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22〕86号)
5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7号)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
《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人社部发〔2022〕90号)
54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银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协会水平
评价类《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101号)
55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证券法》
56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水平
评价类《期货交易条例》(令第489号)
57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国家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文物保实施条例》(令第377号)
《文物保护工程办法》(令2022年第26号)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办法》(文物保发〔2022〕13号)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办法》(文物保发〔2022〕13号)
58翻译专业资格中国外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4号)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2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