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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如此
主审注册会计师。是指当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包含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时,负责对该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把握主审注册会计师这一概念:(1)主审注册会计师受托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该被审计单位的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的审计工作是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来执行的;(2)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需要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二)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总体要求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其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了解程度,确定是否参与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其他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审计过程中,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其他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其他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实施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考虑参与对组成部分的审计,复核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必要时,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实施追加程序。为合理保证被审计单位的整体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问题:1确定对于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是由主审注册会计师亲自审计,还是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2确定参与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质、时间和范围;3与其他注册会计师进行适当的沟通;4必要时,评估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担任主审注册会计师的职责(一)了解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组成部分及其环境在决定接受委托担任主审注册会计师之前,为了合理预期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组成部分及其环境进行了解,以确定:(1)哪些组成部分可能是重要的;(2)负责审计重要组成部分的其他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哪些领域实施审计程序;(3)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便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组成部分及其环境进行了解时,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的事项通常包括:(1)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结构;(2)组成部分经营活动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3)被审计单位集团层面上的控制;(4)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复杂;(5)是否被审计单位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均由某一其他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6)主审注册会计师是否能够不受限制地接触被审计单位的治理层和层,组成部分的治理层和层,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组成部分的注册会计师及其工作底稿;(7)主审注册会计师是否能够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二)考虑对审计工作的参与程度是否足以担任主审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对审计工作的参与程度是否足以担当主审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部分的重要。由于要对包括组成部分在内的被审计单位整体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因此,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负责审计财务报表中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是集团公司本部或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组成部分,主审注册会计师往往也需要亲自进行审计。主审注册会计师通常会根据组成部分的质、特定的环境或组成部分在金额上对整体财务报表影响的程度,来判断某一组成部分是否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重要的组成部分通常包含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集团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风险。主审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业务的了解程度。主审注册会计师了解组成部分业务的目的在于判断各组成部分的重要程度,识别需要特别考虑的领域,有针对地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价。此外,对组成部分业务的了解,还有助于主审注册会计师识别被审计单位与组成部分之间的交易,判断是否存在有失公允的关联方交易并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的重大错报风险。如果其他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而主审注册会计师难以保证其他注册会计师能够发现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的重大错报,也就很难将被审计单位集团财务报表的审计风险降至一个可接受的低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委托。主审注册会计师在适当程度上参与对组成部分的审计。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其自身对审计工作的参与程度有限,不足以作为主审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整体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也可以考虑通过实施追加程序,适当参与对组成部分的审计来解决这一问题。此时,注册会计师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主审注册会计师。
才做一半的梦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第十六条 在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其领导下工作的人员得到适当的培训和督导。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必要时应当使客户以及业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
谁说喜欢离别
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实施的程序称为“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实施这些程序所获取的信息 ,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1)询问被审计单位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2)分析程序;(3)观察和检查。本准则第七条至第九条分别对上述风险评估程序进行了规范。
询问被审计单位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
询问被审计单位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是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层和财务负责人询问下列事项:
(1)层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如新的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流失、新的税收法规的实施以及经营目标或战略的变化等。
(2)被审计单位最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
(3)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交易和事项,或者目前发生的重大会计处理问题。如重大的购并事宜等。
(4)被审计单位发生的其他重要变化。如所有权结构、组织结构的变化,以及内部控制的变化等。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获取的信息构成审计证据的一个组成部分。
尽管注册会计师通过询问层和财务负责人可获取大部分信息,但是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的其他人士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不同的信息,有助于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除了询问层和对财务报告负有责任的人员外,还应当考虑询问内部审计人员、采购人员、生产人员、人员等其他人员,并考虑询问不同级别的员工,以获取对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有用的信息。在确定向被审计单位的哪些人员进行询问以及询问哪些问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何种信息有助于其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例如:
(1)询问治理层,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理解财务报表编制的环境;
(2)询问内部审计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其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而实施的工作,以及层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适当的措施;
(3)询问参与生成、处理或记录复杂或异常交易的员工,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评估被审计单位选择和运用某项会计政策的适当;
(4)询问内部法律顾问,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产品保证和售后责任、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安排(如合营企业)、合同条款的含义以及诉讼情况等;
(5)询问营销或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营销策略及其变化、趋势以及与客户的合同安排;
(6)询问采购人员和生产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等情况;
(7)询问仓库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的进出、保管和盘点等情况。
满身秘密
A,B,C
答案解析:
[解析]
为了促进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之问的良互动,审计准则规定了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的要求。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的主要目的是:就审计范围和时间以及注册会计师、治理层和层各方在财务报表审计和沟通中的责任,取得相互了解;及时向治理层告知审计中发现的与治理层责任相关的事项;共享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和治理层履行责任的其他信息。选项D,财务报表是否存在特别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应当识别的事项,不是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沟通的目的。
因为我坚强到利用自己心痛
对被审计单位所有权结构的了解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识别关联方关系并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决策过程。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所有权结构以及所有者与其他人员或单位之间的关系,考虑关联方关系是否已经得到识别,以及关联方交易是否得到恰当核算。例如,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属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属于其他类型的企业,还应当了解其直接控股母公司、间接控股母公司、最终控股母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构成,以及所有者与其他人员或单位(如控股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的规定,了解被审计单位识别关联方的程序,获取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所有关联方信息,并考虑关联方关系是否已经得到识别,关联方交易是否得到恰当记录和充分披露。
同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对其控股母公司(股东)的情况作进一步的了解,包括控股母公司的所有权质,风格及其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及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控股母公司与被审计单位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是否分开,是否存在占用资金等情况;控股母公司是否施加压力,要求被审计单位达到其设定的财务业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