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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骨吗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是指把以前注册了的执业药师给注销掉,意思就是不要注册的执业医师证了。
以下是注销注册的整个过程:
一,注销注册登记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1、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被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
6、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二、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并贴上照片。
资料编号2、原单位注销原因证明文件。
资料编号3、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以上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个人只需递交所申请内容相关的材料,无关的材料不必上报。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心凉心慌为了谁
一、执业药师如何注销
一申请条件
1、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
2、由执业药师本人或所在执业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二申报材料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3、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副本;
4、近期彩色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三办理流程
1、单位审核提交相关材料后进行注销;
2、本人带好相关材料去主管部门进行注销。
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后还能再注册吗
如果申请者是因为犯了错误被销的,那么就不能再次注册了;如果申请者是自己注销的,还可以申请注册;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单位考核材料、《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材料。
不忍心忘掉
摘要如果申请者是因为犯了错误被销的,那么就不能再次注册了;如果申请者是自己注销的,还可以在此申请注册;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单位考核材料、《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材料。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02执业药师注销注册后还能再注册吗如果申请者是因为犯了错误被销的,那么就不能再次注册了;如果申请者是自己注销的,还可以在此申请注册;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单位考核材料、《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材料。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多久可以再注册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多久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祝您生活愉快辞职了在家休息没工作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原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申请再次注册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冷眸如水溺人深海
日前,国家药监局公布了新版《执业药师注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明确要加强检查。
该《办法》指出,药品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执业药师注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检查。
同时,执业单位、执业药师和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应当对药品部门的检查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根据《办法》梳理发现,注册执业药师,这几类行为千万别碰。
具体如下:
第一,伪造《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药品部门发现后应当当场予以收缴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执业药师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执业药师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执业活动的,药品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五,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中华人药品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药品部门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
1、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
2、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或者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情形的;
3、执业药师注册证被依法撤销或者销的;
4、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的;
5、其他违反执业药师资格相关规定的。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
官方还公布了执业药师注册办法,执业药师要注意一些不予注册的情况,详情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部门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相应业务工作的;(新增)
(三)受到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三年的;(变动,此前为两年)
(四)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新增)
(五)近三年有新增不良信息记录的;(新增)
(六)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
(变动,删除“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该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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