虻哲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职业医师条件不足,你的看到底是什么原因,然后来解决这个问题就可以了。一般的多数问题都会出在学历上。学历不够,年限不足,或者是没有学历。像这个问题,出现了就去解决他,有很多途径,单招啊,对口招生,补录。都可以。希望医学梦想都能够实现。
心冷冷入骨髓
医衡教育。医衡教育(北京嘉和永康中医药研究院山东分院),专业从事中医绝技传承、医学学历补录、医师助理代报、医师考试培训等报名及培训一站式中医教育服务机构。专业解决无证行医,实现医师梦。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爱情过后注定一个人走
当今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不到400万,却要服务超过1400000000的人口,现在在家长圈里有这样一句话: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人学法千刀万剐!卫健委改革,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就瞎改,怕医生多开药,就取消医生药品提成,明文规定医生的工资加成从挂号费中来,本来挂号费全给医生的话,工资是不低的。但是挂号费医院抽了大头,科室又抽一部分,剩下的才是医生的,基本工资又低!在想涨工资,只能去评职称,写论文,天天接诊那么多病人,还不如人家一个职称工资加成高,结果弄得一线医生都惦记着评职称,反而忽视了本职。有些公立医院管理层强制医生加班,延长加班时间,还经常克扣加班费,逼得医生辞职,又换一批医生,形成恶性循环!如果政策还是这样。将来我一定不让孩子学医!学医的辛苦,内容多,难度高,实习时看到医院乱象多,作为一个医学生,深有体会! 还是给医闹医患纠纷给闹的。 虽然我没去过国外。但是国外病人死了总没人拿花圈去医院吧!我们国家就有。这谁受得了啊。打骂就更不用说了,你去国外试试,动一下医生看看。说来说去还是我们国家对于纠纷没有明确的要求制度,老是觉得人死为大。导致了医闹这个行业的出现,以前不是有个新闻吗?就是夫妻两都是医生,然后去游泳那个新闻。最后女医生被家属闹的受不了自杀了。这就是我们国家不足的地方 我好像跑题了,晕。如果你真不想当医生。就去药店好了,毕竟你的专业都是医学的。或者考个司法累的公务员。比如法医啊什么的。又或者考个卫生系统的文职工作都可以 医生在中国也不过是专业修理人的工种,千万不要想着人家富二代官二代开着豪车盖着别墅群月入几十万就去尝试学临床医学,53本医科教材读透了还只是个皮毛,没有20~30年的努力还真的别想当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 而且,全国600万“医生”除了统计数字需要重复计算的不少,退休的医生和1998年之前自然晋升的医生,还有一半以上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执业助理医师,实实在在临床第一线有“资质”工作的“医生”也不过100万。其他散布在医技科室、第二线行政管理和第三线后勤保障工作。走廊上看报纸的导诊医生也逐渐多了起来。 好多诊室都空置着,一些退休医生返聘回来负责开门锁门。至于专家诊室,其实方便重复统计医生数据,由临床医生担任轮值。 为什么医生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美好呢?天天有病家送红包却都想逃离临床第一线。如果真的高工资高待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谁还会逃离临床第一线呢?其实中国医生作为高危职业,不怕治病救人疑难杂症,最怕病家心情不好砍刀乱舞。 究竟是谁纵容医闹医暴医赖的猖獗肆虐呢?医生搏命的职业很悲催。纱布门、假药门、手铐门……都在批判罪大恶极的中国医生太过于善良,最终都是人民群众普罗大众全 社会 买单。 开不完的会考不完的试,看不完的病人。医生自己病倒了打着吊瓶输着液还坚持加班加点加号坚守岗位,直至猝死成为“最美医生”,有些悲壮无耻!拿自己的性命和病人的性命开玩笑,就像疲劳驾驶,一车人的生命要带往哪里就看你老司机了。 医生舍不得离开医院,除了和领导沟通沟通一下,该烟酒烟酒的时候绝不要含糊,从事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也是不错的选择。想清闲一点又不需要什么责任,可以争取上走廊看看报纸当导诊。敢于投入也可以弄个副组长、主任院长做做,这需要金钱、机遇和运气。 如果想彻底脱离医院,可以做的事情更多呢!当老师教练、小卖部总裁、自己开公司当董事长兼总经理兼秘书长兼计划生育组长……自己心态好一点,每天都平安 健康 快乐,好心情也是赚到的。而不要总想不当医生,至少也要等到我退休了才转行啊! 想当医生,这是从小就立下的志愿,为什么不想当医生呢。从医30多年来,以前每治好一个病人就有自豪感,每抢救成功一名危重病人,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有一种成就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没有了这种感觉,不能凭经验看病了,没完没了的开检验单,DR、CT、MRI,每月得完成指标,不然工资开不全,奖金没啦,孩子学费怎么办,房子怎么买,唉!没法,还是听医院按排吧!又该评定职称,学习学习再学习,论文写了再写,头发白了,白了就白了怎么这几天还大把大把掉发,怎么不到50就这累,累就好好睡吧,怎么还睡不着,白天入院那个病人怎么老在脑子里转悠,想想这些算什么,只要能看好病人,听到大家说这个医生好,心里还是暖暖的。再过了几年,怎么干了一辈子的工作不会干了,怎么干都不对了,医生都是黑心的,不给红包就不好好看病,怎么人来你医院好好的,叫你们给治死了,怎么花了这么多钱我的病还没好。常常听到问你,医生我这病你能治好吗?我能治好吗,我不知道咋回答,好像几十年来从没说过百分百能治好。整天跟病人打交道,不断总结,不断学习,没好好休过假,累!还是累!心累,不被理解累,真想离开这一行,又想想离开干啥去,仔细想想,想想初衷,为什么不干医生呢,只要心地坦荡、帮病人解除病痛、真心对病人,心理还是坦然的!请扪心自问一下不想做医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这一点很重要)压力大?所处环境?家庭性格?还是自身能力不足? 有很多医学生(规培生),在给所管的患者下完诊断后,问这个病的definition是怎样的?答不出来;这个病有哪几种类型?答不出来;这个疾病最新的病因、病理生理机制、病理学、治疗上的进展是怎样的?不知道! 如果在自己专业领域都无独立思考、独立学习能力的人,转行也仅仅是从事执行类工作为主。同样各行各业都辛苦,都需要付出,都要踏实学习。觉得如果对所转的行业有大兴趣有大热情,觉得那是你真真切切想要的还是可以的, 不能单单觉得辛苦就想着从这个坑跳出来,很有可能又进了另一个坑 。 所以请认真思考下再做抉择,当然转行依旧不能忘了你的医学背景,这是你的优势;医事律师 ,国内律师中,绝大多数没有能力处理医事问题。原因,医事律师需要同时兼通法律和医学,一般律师都不懂医。尤其是一些医学专业问题的判断上,例如治疗方案是否合理,医护人员有无过错等,不懂医的人完全没有发言权。医事法做得好的律师,一般都是前医师。还有,医事律师很赚的,比医生多得多,比一般律师也多得多。当然实在辛苦程度不亚于医生,更有多少本质的区别。除了要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还需要强大的沟通能力。药厂和器械公司 专门负责注 册、临床试验、资料搜集、海外文献汇编的直属职员,这种对自己学到的知识期望有很大程度用途,还有一些医学情结的却受不了医院的三高一低(高强度、高风险、高压力、低工资)医学生比较适合。 CRA ,这里的CRA指的是监察员,一般属于执行的人,不做什么组织和决策(如果做的话就是PM了)。这个职位需要一定的医学背景,但这个职位的初始薪资并不高,只能算是中档,工作压力一般。这个职业后期如果做得好可以晋升到高级CRA,项目主管(PM)。其他类 ,医药器械代表,医学编辑,体检公司,营养师,临床研究院,营养、质控、专业指导之类的工作等。从这个问题看,首先你已经没有自己主心骨,也就是希望其他人给你一个就业指导。说明你现在还没有方向,没有明确对哪一个职业喜欢,也就是没有明确爱哪一个职业,假如你接受其他人给你建议,过了这个职业新鲜期,每个职业都有它的弊端及有利一面,你扪心自问,对这个职业再后悔怎么办? 我们经常说:“爱一行干一行”,人只有在自己兴趣爱好的基础上选择自己喜爱的职业,才能干好你所从事的工作,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发自内心的喜爱自己的工作才会对工作付出一百二十分的努力,干好工作。我们做任何工作久了,都会出现乏味及单调,也遇到很多困难,估计很多人都抱怨过自己工作,希望自己换一个工作,如果喜欢这个工作,我们是可以克服。 我们也需要干一行,爱一行。兴趣是可以培养的,我们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变不利为有利,以负责的精神,在工作实践当中不断培养对这一行的工作兴趣,这也说明你的敬业和负责的精神,克服困难精神。 搞 养生 或美容。 建议改行做药品或者医疗器械推销,专门给医生送商业贿赂。反正也是一个路上的。 可以改行做律师 我干了三十年了,门诊三十年,县级医院,年青时别人不找你不想信你,努力工作工作工作,口碑好了,病人多了看不完了,整天工作工作工作,总是在说病!没有节假日没有礼拜天。 一个病人曾经当面说"你们医生还放假啊?"医生好象是机器而非肉体凡胎。 我也不想当医生了,我想去放羊!
人若有情情亦伤
考中榜医考为您解答:不符合条件是无法报名的,符合以下条件即可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可以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经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十、1998年6月26日前已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2000年前参加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而不合格者,仍可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2000年以前未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的,今后不再受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申请。十一、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十二、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专业学校或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医学专业学历者,可按规定在所跨类别的专业工作岗位上连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除外。十三、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十四、在军队企业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作为地方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驻地附近考点办公室报名,并参加相应考试。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可参照地方报考人员按规定在地方报考。十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十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系的大中专毕业生;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的;1998年7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2000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2004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十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认定。十八、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十九、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出具的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二十、年度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二十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作为特殊群体另行制定考试办法。二十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取得中国(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的报名资格问题另行规定。二十三、在考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地要互相支持。对于其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协助确认考生毕业学校和学历的,要予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