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3622
惊呆者
、申请首次注册执业师:1、苏州市执业师注册流程表(一式2份)2、执业单位证明(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品经营书)3、《执业师首次注册申请表》(1式2份)、《执业师注册信息登记表》(1式1份)4、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籍师需提供居住证)5、《执业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6、从业人员上岗证;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须有在品经营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7、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健康体检表复印件8、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苏州以外的执业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9、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10、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表上)11、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12、非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最难得
摘要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点需要提交《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4、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7、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8、《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9、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01田阳区执业药师变更去哪里办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点需要提交《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4、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7、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8、《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9、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有浪有风
申请再次注册者或变更注册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或《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表;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书);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或《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身份证;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
从业人员上岗证;
变更、再次注册的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在职期间参加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
苏州以外的执业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表上);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各地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先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问问具体情况,或是去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了解一下,不要自己贸然处理。
青岁
在没有注册前,先需要办理好转注的所有手续,才能注销备案,然后再在新的地方进行注册,否则找不到新地方注册,就注销了,很难办理新注册的。
以下是转注备案过程中的所有流程和细节:
注册、备案须知
一、办理依据: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
《苏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师暂行办法》。
4.受江苏省食品药品局委托,苏州市食品药品局办理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注册、变更。
5.苏州市食品药品局授权各市(区)食品药品局办理药师备案、变更。
二、申请条件:
1.苏州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师资格的人员方可申请注册、备案。
2.机关、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级药品检验机构的不予注册。
3.外省(市)企业在苏州设立办事处(机构),其员工应到企业所在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
从业药师、药师注册、备案不满半年的,不予注册、备案。
5.被取消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师资格不满2年的,不能注册。
6.因刑事处罚,自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不能注册。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首次注册执业药师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1式2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登记表》(1式1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苏州市执业药师注册流程表;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书);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登记表》;
身份证;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
从业人员上岗证;
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苏州以外的执业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表上);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二)申请再次注册者或变更注册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或《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苏州市执业药师注册流程表;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书);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或《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身份证;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
从业人员上岗证;
变更、再次注册的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在职期间参加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
苏州以外的执业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表上);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三)执业药师注销注册须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与原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执业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到岗后,方可办理注销。
(四)从业药师申请变更经营单位的,登陆药师注册备案进行网上信息申报,打印《苏州市药师注册备案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苏州市药师注册备案申请表》(不需贴照片)
《从业药师变更单位申请表》(需贴照片)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书);
身份证;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从业药师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
从业人员上岗证;
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在职期间参加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
苏州以外的从业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五)药师申请备案
药师申请首次、再次、变更备案的,登陆药师注册备案进行网上信息申报,打印《苏州市药师注册备案申请表》(1式1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苏州市药师注册备案申请表》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书);
身份证;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药师资格证书(在苏州市以外取得职称证书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评审材料);
继续教育证书首次备案免继续教育证明;
从业人员上岗证;
变更、再次备案的提供《苏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备案表》原件;
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在职期间参加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
苏州以外的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或委托申请人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市(区)食品药品局提出注册、备案申请,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注册、变更由各市(区)局统一受理初审后,集中将受理材料送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办理;药师备案、变更由各市(区)食品药品局办理。
五、药师注册、备案办理时限:
执业药师、从业药师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药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予注册、备案的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