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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态微凉回头遥望你双眼
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是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可向执业药师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的网站,中公医考网为你介绍,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入口及执业药师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
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国家食品药品执业药师注册平台
二、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④经执业单位同意。
三、执业药师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首次注册: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身份证明正反面;
本人近期标准2寸免冠正面彩照蓝色底或红色底电子版原件;
有效期一年内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广东省获取继续教育学分的执业药师无须上传学分、广东省外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上传所有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
害怕又怎样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
食药监人函[2022]1号
2022年01月04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局(药品局):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国家食品药品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信息应用工作的》(国食药监人〔2022〕783号)精神,不断提高注册工作质量和效率,现提出《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如下:
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国家食品药品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将在应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信息的同时,统一印制新版《执业药师注册证》,取消《执业药师注册证》副本,注册证书上不再加盖国家局公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局(以下简称注册机构)做出注册许可决定后,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和照片骑缝钢印。
执业药师持有的原版《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仍将继续有效,待办理再次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时交回原注册证书并核发新证。
二、执业类别分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持有专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中华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与中药学类)。属于再次注册的,须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必修、选修、自修内容15学分。
三、执业范围为药品经营的,注册机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批发)或药品经营(零售)。在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或门店注册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零售)。
四、注册机构对已具有从业药师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须在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同时,收回《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注销其从业药师资格,并在办公场所或电子政务网上。
从业药师本人须按照以上要求主动交回《从业药师资格证书》,严格禁止空挂。
五、执业药师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需变更执业地区和执业单位的,应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一份。注册机构经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应当场将原件返还申请人。
六、执业药师持有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注册机构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七、注册机构受理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手续,做出变更注册许可决定后,不需再原注册机构,网络将自动进行变更注册信息提示。
八、申请人申请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时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九、注册机构须将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许可决定在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或办公场所、电子政务网上。
各注册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着力解决重审批、轻的现象,切实加强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的,不断规范执业行为。要按照国食药监人〔2022〕783号文件要求及以上补充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局
二○○八年一月四日
梦里依稀见踪影
2022年执业药师的注册流程大家知道吗?2022年通过执业药师考试,但是2022年需要注册哟,今天我们小编就来解决大家的疑难杂症,执业药师注册的相关问题,我们来给大家解决一下。
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结束后,除了关心考试成绩外,还要关心执业药师注册相关问题。执业药师注册的相关问题,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考试成绩及格后能够立刻开展申请注册吗?
当执业药师考试及格以后,相关部门会派发从业药师资格证。倘若想从业药物有关制造行业,则务必开展从业申请注册。取得职业药师职业资格证后,若不从业职业药师工作中,能够先不开展申请注册,若想从业此制造行业,则务必开展申请注册。
二、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限多长时间?
执业药师注册的有效期为五年,倘若申请注册期将满,一定要在申请注册满期前一个月,开展持续申请注册。另外注重一点,职业药师每一年要开展继续再教育,这一点是难以避免的。
三、执业药师首次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若申请注册单位与考试所在单位不符,需考试所在单位离职证明。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四、什么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五、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执业药师注册的相关问题,这些问题相信都是大家关心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执业药师注册流程一定要关注哟。
心穿刺胃穿孔
执业药师证书注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第二章 申请注册
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第三章 注册与
第十三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根据申请注册者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一)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被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情况报国家药品局备案,并定期。
第十九条 国家药品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
第二十条 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凡以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执业单位系指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说明:
、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国家食品药品局就有关事项印发明确:从2022年10月1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部门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的》(国药管人〔2022〕15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对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除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