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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职称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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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话过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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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证明以供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省人事考试网提供,一类是非省人事考试网提供,如下:
  省人事考试网提供
  省人事考试网提供的职业有以下两种:
  一种是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这种的职业证明其实只需要职业单位在考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的左下角盖上公章即可,如图:
  
  还有一种就是省人事考试网提供的职业证明样本,需要考生填写哪一年到哪一年,在哪里职业的,如下图:
  
  填写办法:
  时间(X年X月至X年X月):填写所在某个单位职业的时间。
  专业职业(岗位)项目:填写职业单位,如XX药店、XX医院门诊药房、住院药房等。
  担任何职:这个职位,药店有营业员、养护员、验收员,门诊药房有调剂员等等,依据自身详细状况填写。
  证明人:药店企业担任人,药房药剂科长,院长等。
  非省人事考试网提供
  这种职业证明需要考生本人另附一张,通常只需写上我单位XX同志从事XX专业职业已满XX年,赞同报名参与执业药师考试,单位盖章即可,如下图:
  
  报名表中职业单位信息填写留意事项
  1、职业单位:即要在你报名表盖章的单位,最好是药学相关岗位!假如去年用的另一单位,今年换单位了,那就用如今的单位进行报名。
  2、单位类型:药厂即消费、医药公司即零售、药店即零售、医院即卫活力构。
  3、单位所在地:检查单位注册地。
  4、单位性质:事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机关(卫生药监等部门) 企业(药厂、医药公司等) 其他。
  5、单位代码:没有可以不必填写,不必纠结。
  6、职业年份:药学职业了多少年,一定要到达报名时限!
  7、专业年份:药学职业了多少年,建议和上面职业年份一样。这是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证办理请求单位证明书写格式如何写?的解答。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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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他人衣袖

专业工作: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无职称。

执业药师报名表填表说明:   
执业药师报名表报名序号由报名点填写,其他栏目由报考人员用汉字填写。   
执业药师报名表有关项目如下:   
:汉族少数   
身份类别:工人其他   
专业职称: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无职称   
单位性质: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最高学历:硕研以上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高中初中   
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与报考专业相近与报考专业不同无专业   
级别:2、(考两科、具有高级职称免试专业人员填写)4、(考四科)   
考两科:(免试专业人员)   
药学:   
科目1、药事与法规   
科目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中药学:   
科目1、药事与法规   
科目7、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   
考四科:   
药学:   
科目1、药事与法规   
科目2、药学专业知识(一)   
科目3、药学专业知识(二)  
科目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   
科目1、药事与法规   
科目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科目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科目7、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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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也不回地走

附件: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

  一、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附表1)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营业面积、仓库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企业经营特殊药品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GSP证书到期,申请重新认证的企业提供《GSP认证证书》原件;
  (五)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六)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人员情况表(总部和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总部和门店人员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施备情况表;
  (十)企业所属药品经营企业情况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提供认证连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制度目录;
  (十二)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架图;
  (十三)企业营业场所、仓库的方位图;
  (十四)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委托配送仓库)的平面布局图(注明仓库、营业场所面积);
  (十五)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六)其他文件、证件;
  二、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增零售连锁门店申请GSP认证检查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GSP专项认证检查申请书(新增零售连锁门店)》(附表2)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新增零售门店个数、新增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五)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情况表(提供新增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新增零售连锁门店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员人员情况表(提供新增连锁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提供新增连锁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其他文件、证件;
  三、GSP证书到期或应重新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申请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GSP认证检查申请书(零售连锁门店)》(附表3)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认证零售门店个数、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五)认证零售连锁门店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认证零售连锁门店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员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其他文件、证件;

  附表1: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
  (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1、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2、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经营方式经营范围
  经济性质开办
  时间职工
  人数上年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
  月日
  至:
  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面积 辅助用房面积 办公用房面积 备注

  药品储存用仓库 仓库面积 备注
  仓库
  总面积 冷库
  面积 阴凉库
  面积 常温库
  面积 特殊药品专库面积

  验收
  养护室 面积 仪器、设备 备注

  其它中药饮片
  分装室面积配送中心配
  货场所面积
  运输用车辆和设备 运输用车辆 符合药品特性
  要求的设备
  车型:数量:
  车型:数量:
  车型:数量:
  填写说明: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填写。如无栏目所设项目时,应注明“无此项”
  2、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栏目中“铺助用房”指库区中服务或劳保用房屋。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2: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专项认证申请书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4、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5、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6、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GSP认证专项检查申请表(新增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原零售连锁门店数
  联系人电话传真
  总部GSP认证现场检查时间GSP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企业变更情况 内容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数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新增门店
  家数新增门店经营面积(总计平方米)新增门店职工总人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和手机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执业药师
  名
  主管药师
  名
  药师
  名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3: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
  (零售连锁门店认证)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7、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8、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9、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GSP认证检查申请表(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零售连锁门店数
  联系人电话传真
  总部GSP认证现场检查时间GSP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企业情况 内容
  本次认证
  零售连锁门店数

  认证零售连锁门店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认证门店
  家数认证门店经营面积(总计平方米)认证门店职工总人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和手机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执业药师
  名
  主管药师
  名
  药师
  名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
  月日
  至:
  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我们老师刚给我们GSP作业,这是我们宿舍找到的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7评论

宝贝你快到碗里来笨蛋你才到碗里去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报材料

  一、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附表1)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营业面积、仓库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企业经营特殊药品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GSP证书到期,申请重新认证的企业提供《GSP认证证书》原件;
  (五)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六)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人员情况表(总部和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总部和门店人员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施备情况表;
  (十)企业所属药品经营企业情况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提供认证连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制度目录;
  (十二)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架图;
  (十三)企业营业场所、仓库的方位图;
  (十四)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委托配送仓库)的平面布局图(注明仓库、营业场所面积);
  (十五)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六)其他文件、证件;
  二、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增零售连锁门店申请GSP认证检查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GSP专项认证检查申请书(新增零售连锁门店)》(附表2)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新增零售门店个数、新增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五)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情况表(提供新增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新增零售连锁门店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员人员情况表(提供新增连锁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提供新增连锁门店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其他文件、证件;
  三、GSP证书到期或应重新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申请GSP认证时,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GSP认证检查申请书(零售连锁门店)》(附表3)
  县(区)药品部门初审栏意见中,必须填写经县(区)药品部门核实的如下情况:(1)是否违规经销假劣药品;(2)是否批准其经营特殊药品;(3)认证零售门店个数、营业面积是否属实;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若零售连锁企业是委托配送的,需要有受委托配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委托配送协议;
  (五)认证零售连锁门店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认证零售连锁门店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员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提供认证门店人员技术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十)其他文件、证件;

  附表1: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
  (药品零售单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1、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2、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经营方式经营范围
  经济性质开办
  时间职工
  人数上年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
  月日
  至:
  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面积 辅助用房面积 办公用房面积 备注

  药品储存用仓库 仓库面积 备注
  仓库
  总面积 冷库
  面积 阴凉库
  面积 常温库
  面积 特殊药品专库面积

  验收
  养护室 面积 仪器、设备 备注

  其它中药饮片
  分装室面积配送中心配
  货场所面积
  运输用车辆和设备 运输用车辆 符合药品特性
  要求的设备
  车型:数量:
  车型:数量:
  车型:数量:
  填写说明: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填写。如无栏目所设项目时,应注明“无此项”
  2、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铺助、办公用房”栏目中“铺助用房”指库区中服务或劳保用房屋。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2: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专项认证申请书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4、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5、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6、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GSP认证专项检查申请表(新增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原零售连锁门店数
  联系人电话传真
  总部GSP认证现场检查时间GSP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企业变更情况 内容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数

  新增零售连锁门店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新增门店
  家数新增门店经营面积(总计平方米)新增门店职工总人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和手机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执业药师
  名
  主管药师
  名
  药师
  名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3: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书
  (零售连锁门店认证)

  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 报 说 明

  7、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8、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9、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GSP认证检查申请表(零售连锁门店)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零售连锁门店数
  联系人电话传真
  总部GSP认证现场检查时间GSP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企业情况 内容
  本次认证
  零售连锁门店数

  认证零售连锁门店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认证门店
  家数认证门店经营面积(总计平方米)认证门店职工总人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质量部门
  负责人职务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和手机传真
  企业基本情况
  执业药师
  名
  主管药师
  名
  药师
  名

  县区级药品部门初审栏 12个月内有无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结果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审批:年月日(公章)
  市级药品部门受理意见

  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结论
  自:年
  月日
  至:
  月日 组长:
  组员:
  市级药品部门审核意见市级药品部门负责人:年月日(公章)

  公示情况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市级药品部门审批意见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 年月日(公章)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是否为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备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各人员所属门店的名称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负责人 备注

  (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130评论

碍人依旧

应该选择成人高校。
  考试报名表填写规范:
  1、报名序号:不需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网络自动生成。
  2、报考部门、报考职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请慎重选择。在网上点选省级招录机关或设区的市后,可进一步选择某招录部门的具体职位或某市县局、乡镇的具体职位。通过点选填写。
  3、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姓名中间不要添加空格。如遇生僻字无法录入,可以用同音字加方括号代替,如“庡强”可录为“[衣]强”。
  4、身份证号:用半角数字填写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号15位或18位。
  5、出生日期:填写公历出生年月日,应与身份证相符,与身份证不符的请在“补充说明”栏注明。通过点选填写。
  6、性别:通过点选填写。
  7、:通过点选填写。
  8、政治面貌:通过点选填写。
  9、婚姻状况:通过点选填写。
  10、考生身份:通过点选填写。
  11、学历:填写与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内容一致学历,通过点选填写。
  12、学位:填写与所颁发的学位证书内容一致学位,通过点选填写。
  13、所学专业: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要与当时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内容一致。
  14、毕业院校: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要与当时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内容一致。
  15、毕业时间:填写对应毕业院校颁发毕业证的时间。
  16、生源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直辖市的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其他外省的填写省、市地区名称,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山西省的填写省、市、县区的名称,如“山西太原市清徐县”、“山西长治市城区”等。
  17、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如:“山西大学”不能简称为“山大”,没有则填写“无”。
  18、单位性质:现工作单位的性质。通过点选填写。
  19、参加工作时间:填写参加工作年月,例:2022年3月。
  20、服务基层项目:通过点选填写。
  21、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及计算方法详见。通过点选填写。
  22、执职业资格:指本人通过全国统一的执职业资格考试所获得的执职业资格。如:律师执业资格,没有则填写“无”。
  23、技术职称:填写经主管部门评定或通过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获得的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有资格未聘任的也要填写,没有则填写“无”。
  24、:填写能够迅速、直接联系到报考人员本人的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号码或办公室号码。号码前须填写区号。
  25、户籍: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直辖市的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其他外省的填写省、市地区名称,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山西省的填写省、市、县区的名称,如“山西太原市清徐县”、“山西长治市城区”等。
  26、个人简历: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格式为“07--10 ××省××市人事局办事员”,起止时间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的,近五年来参加过三个月以上学习培训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加括号注明,格式为“09--07在××学院××系××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名称。限100字
  27、家庭状况: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长女、次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年龄、政治面貌要填写齐全,工作单位及职务对于已工作的要填写到内设机构和具体职务;属于学生的在此栏按“××学院××系学生”的格式填写。限100字
  28、补充说明:填写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以上栏目无法说明的情况或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多个说明之间用分号隔开。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报考人员要将情况详细说明。限200字
  29、照片:上传报考者本人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0KB以下、JPG格式,按提示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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