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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医师资格证跨省变更注册需要注意一下问题:一、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要做的事情:1、到要调入的单位,取得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a4纸、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1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2、到现工作单位,取得同意变更执业地点相关证明1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3、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取得并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3份;4、楼主个人的“医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留档复印件)。将上述材料装入资料袋,到现单位所在地县(市)卫生局,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的申请手续。二、到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要做的事情:1、到要调入的单位,取得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a4纸、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或调令1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2、由具备资质医疗机构(一般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身体健康证明1份,加盖公章;3、《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或《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取得并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4、除上述各种表格粘贴的照片之外,再准备相同的2寸彩色证件照3张;5、楼主个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其余审核原件、留档复印件);上述各材料装入资料袋,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办理“医师职业资格“变更手续。说明:1、一般情况下,上述手续由楼主从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办理;2、各地要求不尽相同,以当地卫生局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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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报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范围的有关规定》等。 二、变更事项: 1、变更执业地点; 2、变更执业类别; 3、变更执业范围。 申请人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三、变更程序: 1、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申请注册变更需提交材料: (一)执业地点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后交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 6、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8、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执业地点变更注册时,应先到原执业机构及原执业注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并打印医师注册变更通知单、拷贝本人信息软盘1张,再到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二)执业范围变更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6)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