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你怎会懂
可到所属辖区的食品药品局办理注销手续,提供下列材料: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应当遵守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以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药品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中华人药品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当地负责药品的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和,参与制定和实施药品全面质量制度,参与单位对内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 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挂牌明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当以醒目方式公示,并停止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执业药师执业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佩戴工作牌。
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国家鼓励执业药师参加实训培养。
扩展资料: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二十六条 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的部门责令限期配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执业药师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所在单位应当如实上报,由负责药品的部门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中华人药品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最爱的人永远是自己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一、执业医师资格证不能开办药店,必须要药师证,具体开办条件可咨询当地药监局。二、执业药师资格证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一样是通过全国性的统考取得的,你可以去考。开药店必须要有执业药师证的,更多相关信息请参考正保远教医学网或者可以租个药师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提问我的问题是,一个有医师证的人,考下了执业药师证,可以开药店吗?回答这个可以的,亲只要有药师证提问在医院备案过的医师,考下来药师证,确定可以开药店是吗?回答是的规定,药店、药企等的法人或者是者必须要有执业药师证书,否则就不能开店或者是被撤销资格。所以,如果你有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你也有开药店的能力的话,那你就有资格开药店了。更多9条
一枪崩我心上看我笑得多美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药剂师可以挂靠,交给医药公司去办理手续即可。但是不建议您去挂靠。因为执业药师挂靠是违法行为。根据《药品法》规定如被发现要被罚十年内不得从事药事工作。业内常见的执业药师挂证,随着新版GSP的实施,挂证的风险也逐渐凸显。有资格证但没有单位的药师一般都会选择把资格证挂靠某个药店或医药公司,每月会有收入。有收入就会有风险!一般药店的风险包括药品质量出现问题或GSP验收出现问题,执业药师要负责任。因为现在的执业药师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拿证去租,不建议您去挂靠的原因是因为如果药店有客户出事的话首先的负责人就是挂证的药师。有些人认为执业药师挂靠到药店后一般认作为药店质量负责人使用,但是按新版GSP的规定“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每年,很多医疗机构的护理、影像、检验等人员都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考试,主要是为了在药店挂证获得额外收入。许多药店“聘”用一张执业药师注册证,也只是应付GSP认证和检查。随着新版药品GSP执行,执业药师缺口将更加扩大,近两年全国执业药师考试的报名人数比往年大幅增加了。许多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人员,都想着考了证可以挂出去,多一份收入。但是,在目前越来越严格的形势下,执业药师“挂证”还能走多远?未来还能安枕无忧多一份收入吗?对于执业药师,未来还是建议在岗工作,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则很可能换来十年内不得从事药事工作的处罚而得不偿失!更多2条
你的温柔是沙漏吗
为解决基层执法难题,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难题,《制度规定》规定了多条措施。比如,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注册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的部门责令限期配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制度规定》明确了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使基层有法可依。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执业药师申报注册时,在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将不予批准注册。通过建立执业药师诚信记录以及执业药师大数据,加大执业药师“挂证”打击力度,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