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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恨两相忘一生很坦荡
第一条没有疑问。下面两条可以看文件(河南的)。
河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活动,根据《执业医师法》、《中华人中医药条例》和《国家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22〕1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对河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活动作以下规定:
一、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按照《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办法(试行)》(豫中医〔2022〕24号)规定注册后,可在西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临床科室执业,并按照注册范围开展相应诊疗服务。
二、已经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医学影像、麻醉、病理等专业从业资质(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上岗证书)的人员,经所在执业机构确认,可以从事相应专业临床诊疗活动,其诊疗行为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医疗机构注册后依法取得处方权,根据临床需要出具中、西药处方。其中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品和放性药品的使用按照《处方办法》执行。
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办法(试行)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对在我省范围内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做如下规定:
一、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专业。
(三)中医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
(四)中医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
(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中西医结合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四)中西医结合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
(五)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注册为其他专业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针灸推拿诊疗活动,不需变更注册。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医疗气功活动,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令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母婴保健服务,应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取得相应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已经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其执业范围参照本办法认定,不须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其他变更事项者,其执业范围应同时根据本规定予以认定变更。执业地点变更至省外者,省中医局出具相应证明,其执业范围根据所在省规定认定。
离人何奈
摘要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3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4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5能够承担民事责任。注:《医疗机构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x09offonx09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19中医毕业想开诊所打针怎么办 中医专业学习打针吗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3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4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5能够承担民事责任。注:《医疗机构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x09offonx09想开卫生室那种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开西医的那种打针开处方都可以吗当然可以,只要你有执业医师证就行那中医专业毕业以后可能去村上卫生室上班吗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大多数还是要靠关系那等考到中医执业医师证后可以开西医的处方吗可以的
唯念情长
河南省的是:一、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专业。
(三)中医专业1 :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1。
(四)中医专业2 :从事外科、骨伤科、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2。
(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中西医结合专业1 :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1。
(三)中西医结合专业2 :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
(四)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3。
三、注册为其他专业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针灸推拿诊疗活动,不需变更注册。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医疗气功活动,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令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母婴保健服务,应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取得相
街角的风
谁叫华佗后就没人敢拿起手术刀了!当年华佗给曹操做开颅手术因为曹操不相信他(中医外科)所以把他给杀了!连我们的(曹操)都不相信中医难怪现在给很多人所歧视啦!试问一下当西医还没有传入中国时那时人们有病就真的只能等了吗?不知有多少病给我们中医药所治好的,清未民初的医家张锡纯根据自已多年中医的临床经验并结合西医疗法编成名著《〈医学衷中参西录〉》,小针刀创始人朱汉章教授不就是运用传统的祖国医学与西医的现代医学相结合创立小针刀疗法吗?祖国医学就应该与时俱进!可是现在国家有些文件口口声声说大力发展中医,里面的有些条文却规定只有西医执业医师经两年的中医学习后可以考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而中医执业医师却不可以!试问一下大家这不是在扼杀中医的发展吗?本人认为现在的中医学应不单要继承传统祖国医学的精华,并且要加入现代医学的新元素,用我们现在的口号就是与时俱进!也应该让中医执业医师经过两年的西医学习后与西医执业医师有同等考中西医结合的机会!
举镜描细眉对镜点朱唇
合法。
合法。
近日,国家医政司原文转发了《福建省卫生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闽卫中医〔2022〕60号)及该文件的实施解读(国中医药医政中西医便函〔2022〕54号),为全国各地卫生计生和中医药行政部门在医师执业中提供参考。
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
执业范围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令第5号)、《 国家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卫医发〔2022〕169号)精神,及国家对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分为一、二级科目。其中,中医一级科目为中医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一级科目为中医专业的,可设二级科目,具体为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肠科专业、皮肤病与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针灸推拿康复专业、急救医学专业、预防保健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等。中西医结合一级科目为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一级科目为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可设二级科目,具体为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皮肤病与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职业病专业、医学影像和放治疗专业、医学检验和病理专业、急救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专业、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等。
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的执业范围应与所学专业相适应,并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及聘用专业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临床科室执业。
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取得处方权后,可以根据临床需要和执业机构规定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品和放性药品的使用,按照《处方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四、具有高等院校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的规定,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合格的,可以开展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各类医疗技术。
五、执业类别为中医,执业范围注册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按照《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办法》(闽卫妇幼〔2022〕186号)的规定,申请从事相应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应以中医诊疗服务为主,合理应用各类医疗技术开展与其专业相适应的诊疗服务。鼓励其以提高临床效果、效率和减少经济费用为目标,在所从事的专业范围内择优运用中医或西医诊疗方法,优化临床诊疗方案。
七、申请注册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范围为二级科目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执业机构同意,由注册机关组织或委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考核合格,经审核同意,予以注册。注册机关在注册时应将注册的二级科目在其医师执业证书的“备注”栏中注明。已经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申请执业范围为二级科目的,应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在其医师执业证书的“备注”栏中注明。
八、本规定由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原省卫生厅及原省人口已出台的其他文件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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