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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了你嫁衣绝不碰你内衣
摘要执业医师取得品处方权(包括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不是在网上培训、考核的。最新的《品精神药品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部门。!!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1-15麻醉医生的红处方权怎么考取?执业医师取得品处方权(包括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不是在网上培训、考核的。最新的《品精神药品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部门。!!
你的摸样
没职业医师执照就没单独处方权,另外实习期医院不授予你处方权就算你有职业医师也没用。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节选自《处方办法》)
第八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九条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乡、镇、村的医疗机构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第十条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十二条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十三条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与你深爱搞怪
《品和精神药品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第四十条: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的格式由卫生主管部门规定。
沵和她吻吧爱吧滚吧去死吧
请读条例原文第七十三条
具有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销其执业证书。
未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销其执业证书。
大概是你喜欢现实而我姓孟大概是你喜欢停留而我姓邹
详请见条例第七十三条原文
具有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销其执业证书。
未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