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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槿忘年夏槿忘人
摘要出租自己的执业医师证给别人使用,显然别人是不具备执业医师证,通过借用执业医师证的手段,执业行医,造成了其他人身体损害,亡故等严重后果,明显符合非法行医罪的构成。对于借入执业医师证的借用人而言,其肯定犯了非法行医罪。而作为出借方,我们将自己的执业医师证借给他事实上构成了他进行非法行医的便利条件,为其非法行医创造了便利条件,属于刑法学意义上的帮助犯。此外,这里需要提醒的一点是,也许借入执业医师证的借入方会以合同约定的形式,约定相应的免责条款等掩盖这样借用的事实,比如说,聘请出借方参与诊所的运营,每周一来一次诊所进行会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要求出借方出席会参与诊所运营,只是挂个名头。这里这种情况更加危险,一是合同法对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的效力是不予认可的,也就是说这种合同的免责条款不能作数,如果真的出现重大后果,还是要担负责任的,而且这种合同的签订往往意味着出借方已经知情或者知晓,签合同不出席,证明已经和借入方产生了相应的默契和一致。二是合同的签订后期,作为表面合同而言是要履行的,应履行而未履行,是需要担负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3请问那个有中医执业医师证书,租来有用,重谢?亲,租证书是违法!国家是不许出租的(违法),最好不要干着个事。出租自己的执业医师证给别人使用,显然别人是不具备执业医师证,通过借用执业医师证的手段,执业行医,造成了其他人身体损害,亡故等严重后果,明显符合非法行医罪的构成。对于借入执业医师证的借用人而言,其肯定犯了非法行医罪。而作为出借方,我们将自己的执业医师证借给他事实上构成了他进行非法行医的便利条件,为其非法行医创造了便利条件,属于刑法学意义上的帮助犯。此外,这里需要提醒的一点是,也许借入执业医师证的借入方会以合同约定的形式,约定相应的免责条款等掩盖这样借用的事实,比如说,聘请出借方参与诊所的运营,每周一来一次诊所进行会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要求出借方出席会参与诊所运营,只是挂个名头。这里这种情况更加危险,一是合同法对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的效力是不予认可的,也就是说这种合同的免责条款不能作数,如果真的出现重大后果,还是要担负责任的,而且这种合同的签订往往意味着出借方已经知情或者知晓,签合同不出席,证明已经和借入方产生了相应的默契和一致。二是合同的签订后期,作为表面合同而言是要履行的,应履行而未履行,是需要担负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
你不是我爱的人
摘要注销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所在机构,可申请办理注销注册:(1)、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受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4)、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6)、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两年的;(7)、、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8)、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9)、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10)、本人主动申请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08本人主动申请注销医师注册注销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所在机构,可申请办理注销注册:(1)、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受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4)、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6)、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两年的;(7)、、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8)、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9)、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10)、本人主动申请的中医专长医师和助理医师能同时注册吗亲可以的亲[比心][ok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请您给个赞喔!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
情逐事迁
摘要1、在各地门网站、官方公众号自行查询;2、考试结束即由当地考试部门直接公布考试结果合格名单;3、国家医学考试网开放统一查询入口,考生进入查询入口凭借个人信息自行查询。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26临猗县人民医院事业编考试是不是必须有职业医师证?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职业医师资格证基本技能考试成绩出来了吗是不是必须有没有不能报考后10天左右就可以查成绩了没有肯定是不能报的现在山西省的成绩出来了吗您是多会儿考的六月十二号1、在各地门网站、官方公众号自行查询;2、考试结束即由当地考试部门直接公布考试结果合格名单;3、国家医学考试网开放统一查询入口,考生进入查询入口凭借个人信息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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