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需要考母婴保健证吗

出入脱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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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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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
但是需要医疗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开展相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文件;开展相应服务母婴保健技术的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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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爱柠檬少女独爱凉薄少年

摘要你好 亲 很高兴为你解答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开展《中华人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第三条 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第四条 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三)可行性报告;(四)与拟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相应的技术、设备条件及人员配备情况;(五)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六条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45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申请人。第七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第八条 申请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第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所。第十条 凡从事《中华人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5母婴保健技术分类目录及资质人员目录你好 亲 很高兴为你解答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开展《中华人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第三条 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第四条 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三)可行性报告;(四)与拟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相应的技术、设备条件及人员配备情况;(五)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六条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45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申请人。第七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第八条 申请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第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所。第十条 凡从事《中华人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希望可以帮到您母婴保健的分类目录是指什么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二)婚前医学检查;(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四)助产技术;(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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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感叹

现在医疗机构要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就需要先去申请办理一个《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然后才能凭证申请执业项目,拿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才能进行相关项目的服务。那么,这个《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是怎样领的呢?它包括哪些项目呢?

申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方法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给辖区内通过检查后,达到一定条件的医院、诊所、社区医院等等卫生服务单位的许可证,这个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

符合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去向有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和申请登记表(去办理的时候,会提供表单的),并向他们提交需办理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和副本、技术人员的材料等资料。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所包括的项目

医疗机构取得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就可以按照机构人员的资质,以及场所的要求等客观因素,申请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了。项目有很多,可以说包括孕前、孕期、产前、产后的各个阶段。例如常见的项目有:

1、婚前医学检查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检,主要检查有没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

2、遗传病诊断      这主要也是围绕优生优育进行的,有些遗传疾病是不适合生育的

3、终止妊娠手术     例如流产、引产等

4、结扎手术 

5、其它     例如助产技术、产前诊断等服务项目。

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在进行服务的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文件规定,执行和配合计生单位的计划人口和生育政策,不能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也不能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不合法规的服务。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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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注定的殇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助产技术等等。

根据《中华人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二)婚前医学检查;

(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四)助产技术;

(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服务。

扩展资料:

违反规定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妇幼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医疗和卫生保健机构或人员没有获得许可的母婴保健技术进行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手术和终止妊娠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医疗证书签发,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下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出具虚假的医学证明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一)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当事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两次以上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发证机关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参考资料:中国网——中华人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临湘市人民-中华人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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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暖的寒假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答应办事指南

事项称号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答应

颁发的证件及无效期 颁发的证件:《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证件无效期:短期法规未指定时限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能 核准,可从事核准项目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设定根据 《中华人母婴保健法施行方法》第三十五条第二、三款

审批要求 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标准的培养训练,并考核合格的,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

请求材料 1、书面请求;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审批表》;3、请求人的照片及身份、学历、职称、医师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审批顺序 一请求 :契合根本规范的医务人员请求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向所在医疗保健机构提出请求和填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审批表》,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赞同后,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二考试、考核 : 1、理论考试:请求者参与由区卫生局组织的相关律法规培养训练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理论考试,分数成绩合格者,发给合格证明。 2、技术操作考核:专业技术操作考核由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评价专家组(2-3名专家)担任,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明。其中理论考试或技术操作考核一项不合格者不得发证。 三审核发证 :1、依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根本规范》,资格审核合格;2、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分数成绩均合格。契合以上两个要求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从业人员,由拙劣区卫生局发给相关项目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审批时限 自考试、考核分数成绩发布之日起30个职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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