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8177
青春就该肆意
医院是授予处方权有个文件。大概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现授予XX同志普通处方权。签名:XX医院。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也就是说医师在非执业地点不具有处方权。
扩展资料: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患者一般资料及临床诊断填写清楚、完整,与病历一致。
2、每份处方限一位病人服用。
3、字迹清晰,不可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地点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中文规范名称;没有中文规范名称的,可以使用英文规范名称;医疗机构、医师、药师不得自行制定药品缩写或者药品代号。药品的名称、用量、规格、用法、用量等应当准确、规范。药品的使用应使用标准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写,但不应使用“遵医嘱”、“个人使用”等含混不清的词语。
5、患者的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儿出生日期、月份,必要时应注明体重。
6、西药、中成药可以单用,也可以单用。中药饮片必须另订处方。
7、处方西药或中成药时,每药应单独列线,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8、中药饮片方剂的书写,一般应按“帝、臣、助、臣”的顺序排列;药品右上角标注有配药、煎药的特殊要求,并添加括号,如布袋、先煎、后煎;对产地、饮片加工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前注明。
9、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和用量使用本药品。因特殊情况需要过量使用的,应当说明原因,并重新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注意临床诊断。
11、在处方开具后的空白处画一条对角线,表示处方已完成。
12、处方医师的签字式样和专用印鉴应当与医院药科保存的样品式样一致备查,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样品应重新登记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方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方办法
稳拿你心九年居王久居你心三年为后
摘要您好,如果是医师资格证的执业证书名字改动后想要查询之前的信息,建议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上查询资格证的信息,也可以到官网查询。不要去一些不正规的网站查询。只要是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人都可以进行变更注册。如果不是,请您补充是哪个方面的执业证书。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09执业证书名字改动后如何查询改动前的信息您好,如果是医师资格证的执业证书名字改动后想要查询之前的信息,建议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上查询资格证的信息,也可以到官网查询。不要去一些不正规的网站查询。只要是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人都可以进行变更注册。如果不是,请您补充是哪个方面的执业证书。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不是医师资格证名字改动而是执业医师证上的名字改动您好,可以去查询首次注册的信息到到原门医政科去查询原来的信息。
不曾留恋你的气味
执业医师考试现场确认必须是本人携带个人的有效证件去办理,不可以代替报名,需要本人签字盖章,具体的现场审核流程是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单》及书面报名材料等,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
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在考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办理交费手续(如所报考的考区开通了网上缴费功能,可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注意事项:
(1)必须经考点同意后方可修改,考点对不合理处有权拒绝修改,退回报名材料;
(2)按考点规定的日程修改;
(3)通过现场确认后的信息材料,经考生签字同意即为最终结果,谁都不可修改(包括考生、考点、考区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确实需要按新信息执业的,只能在下一年用新信息重新报名考试。
也就是说,如果网报信息有误记得现场确认先不要签字,问清考点有关安排,是否能够修改具体还是得看考点规定,在细节上不同的考点可能要求不同。
最近关于现场确认流传着很多说法,比如对带教老师的要求、对注册单位的限制等,众说纷纭,小编建议除了卫健委给出的明确,其他来源的信息不要盲目听信。最好到确认现场多看多问,就自己面临的具体问题咨询,切不可因谣言引起恐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自封报考之路。
褪去伪装终究敌不过现实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也就是说医师在非执业地点不具有处方权。
扩展资料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方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方办法
优质医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