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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君幽独
第一条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输血申请
第五条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 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第十条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血样采集
第十二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交叉配血
第十四条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第十五条 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六条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七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第十八条 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血液入库
第十九条 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第二十条 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第二十一条 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
吃亏是福
摘要副主任医师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中医科 擅长:心血管、消化、呼吸及妇科、小儿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23包头市白敏是执业医师吗副主任医师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中医科 擅长:心血管、消化、呼吸及妇科、小儿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是的
朝阳万里
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输血技术的不断提高,而临床用血由过去的单一模式输全血发展到现在的多种模式输成分血,以及由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越来越多[1],把输血医学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医院血库仅充当配发血的角色是远远不够的。1999年1月实施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办法试行》中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设立输血科”。输血科作为新兴的、涉及多科学的综合性科室,成为了医院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2]。为贯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办法》,我院于1999年6月成立输血科,是佛山地区首个成立输血科的医院,近几年我院各科室的医学业务发展迅速,输血科为配合临床也不断发展建设起来。总结我院输血科成立以来的经验,参考相关文献报道,由以下几点体会写出来以供交流。
1 对内做好思想教育,完善科室[3]
1 加强的质量意识,注重人员素质培训
输血科成立初期,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而近几年随着医院各大手术的增加,特别增加了肝移植等大型高难度的手术,ICU的扩建,使输血科的工作量增加,工作压力增大,针对这个问题,科室实行了以下措施:通过各种教育,的专业思想不断提高,大家都养成了爱岗敬业的精神;每个星期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巩固的专业知识;每年派外出进修或参加全国性会议,拓展视野,接收最新的医学信息,及时更新专业知识结构,使我院输血科水平向全国先进的医疗水平看齐;更重要是工作中把好质量意识关,强化对安全输血的思想意识。
1.2 输血科的规章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完善的规章制度的保证,所以健全输血科的规章制度是保证安全输血的必要措施。通过参考其他医院输血科的工作,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我院输血科建立了各项制度。交班制度;每次交班都做好记录并签名,交代清楚每项细节,以免有错漏;岗位制度:每人都有自己的岗位,分工清楚,责任到位;每项试验实行双签名制度:一个是操作者,一个是审核者值班除外;实行三查三对制度:查对姓名、查对住院号、查对科室病床;临床预约用血实行负责医生签名及输血科负责人签名制度等等,保证不放过一个错漏,及时改正任何缺失,保证输血安全。
3 加强输血科的规模建设[4]
我院过去的血库只负责配血发血,随着各项新技术的开展和成分输血的发展,加强输血科的规模建设也势在必行,如今我院输血科有配血室、发血室、贮血室、实验室、过滤室、自身献血室,并配备了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专业的人员,还引起了先进的血库专用电脑,使输血科的更科学更方便,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主观因素失误。
1.4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满足临床不断发展规律的要求
医学事业不断发展,而医院的设施配备也不断增加,输血科作为一个与临床有着密切关系的科室,也必须不断发展才能配合临床要求。我院输血科于1999年在佛山地区首次推行凝聚胺配血法,有效地避免了由于不完全抗体引起的输血反应;开展了自身输血,既降低患者输入异体血引起的输血反应的几率,也减少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近几年血液内科实行干细胞移植,为进一步减少患者的GVHD移植物抗宿主病,输血科开展了血液的白细胞滤除,并向全院各种推广;还开展了ABO溶血的孕妇产检和卡式微柱凝胶血型鉴定等项目,并发表多篇文章对新开展的项目进行探讨和临床验证。
2 对外做好沟通工作
1 做好与临床医务人员的沟通工作
输血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常常开展新实验项目,而部分临床医务人员的观念仍未更新,对于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意义和实施方法,输血科要做好充分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印发宣传单或小册子到临床各科室;在医院网上发布;或者请专家学者来讲课,推广新技术新项目。
2.2 做好与血站的沟通工作
与中心血站开展全方位的业务交流,共同做好临床输血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把临床用血的不同需求报告中心血站,工作中注意每个环节,避免由于沟通不足造成患者不必要的损失。
2.3 做好与患者的沟通工作
对于患者关于输血方面的咨询,输血科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准备制作板报向广大患者宣传输血知识;对于门诊患者的用血,不能即时供应时,也要向患者解释并留下联络方式,在准备妥后第一时间患者。
3 临床输血纠纷的防范措施
[3]做好以下几点: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操作;掌握患者的临床资料,了解病患的输血适应证;要求临床医师具体填写好用血申请单;输血前要求患者进行相关传染病的检测;要求临床医护人员填写反应回报卡,掌握输血反应的第―手资料,并做输血反应的相关实验;加强临床医务人员及输血科的安全意识。
伤及我心
你好,我也是三甲医院输血科的,检验系毕业,和你一个情况,我们科室共5人,4个检验系,新进一个临床本科的,也是因为本科不能干临床进来~这个你放心,绝对不会遭到歧视,因为现在的输血科需要有临床经验的医生配合输血治疗,毕竟学检验的对于什么病症什么情况下输注什么成分血之类的并没有临床医生懂的多,三甲医院需要这样的人才~你先进着,因为你在工作中还是需要用到临床知识的,在工作闲暇的时候多看书,可以读在职的研究生,之后再博士,因为工龄也是很重要的,希望采纳,谢谢~
残花落叶落花败叶
有2个14条你看是哪一个。
医疗核心制度14项:
一、护理质量制度二、病房制度三、抢救工作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护理交制度 六、查对制度七、手术查对制度八、供应室查对制度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十、护理会诊制度十一、病房一般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制度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十四、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十四条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科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或急诊病人挂号就诊时,首科首诊医师应抱着高度的责任心为病人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2、首诊医师应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写好病历。
3、若非本专科的病人由首诊医师负责请相应专业医师会诊。
4、危重病人或行动不方便的病人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请相关会诊医师到现场会诊,全过程负责直至确定诊断方向和收治科室。
5、若遇暂不能明确主要诊断的病人,应由首诊医师所在科室负责病人的暂时处置,待明确诊断后再转入相关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按临床用血要求,严格掌握输血指证,决定患者输成分血或全血。
2、医生与受血者(或被委托人监护人)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详细说明输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级输血风险(可能发生反应和感染传播疾病)。
3、医生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按规定逐级审签,并进行常规输血前检查,包括:谷丙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乙肝抗体、病抗体、抗体。
4、临床科室将血标本、“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检验单”一并送至血库。
5、由血库(检验科医生)填写的“输血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在发血时,交领血者带回临床科室。
6、血液出库时,领血者核对无误并签字。
7、临床科室领回血液后,二名医务人员核对并在“输血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反面签名确认。
8、输血进行中医护人员要认真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若发生输血反应,应及时采取限制措施,视病情逐级汇报。输血完毕后详细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留存血库。
9、“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检验单”、“输血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由临床科室保存在病历中;“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血液入、出库核查登记”由血库保存,有关输血资料要备查20年。
三、手术分级及审批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各级医院和医师的手术,根据《医疗机构条例》、《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医院分级和基本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定。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负责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1、甲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2、乙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3、丙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4、丁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负责性分别列入各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 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或博士后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丁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丙类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 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乙类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 掌握乙类手术,有条件者可以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甲类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甲类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甲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甲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 熟练完成甲类手术,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
1、正常手术
(1)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单,报医务处(科)备案。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处(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2)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单,报医务处(科)备案。
(3)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单。
(4)丁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单。
(5)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需经卫生厅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2、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8)大器官移植。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科)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单。执业医师在异单位、异地行医手术,需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籍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四、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制订处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讨论情况记入病例。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五、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联系方式、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填写,经住院医师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入院志)。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填写病历。主治医师应修正并签字。
4.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5.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6.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7.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8.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9.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签字。
10.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
11.出院记录和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签字。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亡时间、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六、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②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③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七、开展新技术、新方法准入制度
一、本单位没有开展,申请者没有操作经验的新技术、新方法,而该技术、方法有直接导致病人亡和致残的可能,须经病人、家属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并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医务科会同科教科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科室进行相关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过程前申请者应将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清楚,实施过程中,要随时向医务科汇报,以便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二、本单位没有开展,申请者有操作经验的新技术、新方法,而该技术、方法有直接导致病人亡和致残的可能;需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务科长批准,经病人及其家属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开展。
三、新技术、方法完成3例后需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报批。
八、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必须写明原医嘱及转抄医嘱日期、时间及签名。转抄医嘱后,须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做到每班查对。护士长每周参加总查对2次。
(2)临时即刻执行医嘱,需经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然后执行。并督促医师及时补开。
二、服药、注、输液查对制度
1 服药、注、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药后药保留安瓿,以便必要时查对。给多种药物时,药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和溶血,血袋有无漏气、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交叉配血试验有无凝聚反应。
(3)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申请输血量。
(4)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后,短期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查。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名称、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按要求摆好体位。
(2)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达到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九、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一般急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子,应邀科室医师应在一小时内到达;病情特别紧急科先用电话联系,后补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字样,应邀科室医师必须立即前往(20分钟内到达),不得延误。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十、亡病例讨论制度
凡亡病例,一般应在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讨论,但不迟于两周。讨论由科主任,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十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科内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未明确诊断、治疗三天效果不佳、病情严重及院内感染者均需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本科或邀请他科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修订治疗方案。
十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科主任和护士长组织,并电话或书面向医务科报告。必要时院领导参加指挥。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积极抢救病人。
二、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问题时,应及时请示和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予以解决。
三、医生护士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做好抢救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五、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医务科或总值班,填写病情危重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医务科和贴在病历上,病情稳定后,转帖到病历首页的后面,抢救结果及时医务科。
十三、值班、交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
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设有值班医师,单独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在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二)护士值班与交:
本科室实行24小时三班轮值。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未经护士长同意,护士不得擅自调换班次。
严格按照分级护理要求巡视病人,发现病情变化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处置,并向值班医师反映。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护士长和总值班汇报。
每班必须按时交,者必须提前15分钟到科室与温度交班报告,交接物品。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各项记录及本班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如遇特殊情况未完成工作,必须详细向下一班交代,并与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开。
每晨集体交,由夜班护士宣读夜班交班报告,护士长交待有关事宜及进行简单工作讲评,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会后由护士长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查看病房,检查病人病情及病房情况。
中午班口头及床边交接。其他各班均要求书面、口头、床边交接。
书面交按《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口头及床边交接内容包括本版医嘱执行情况,各种处置完成情况,、瘫痪、一级护理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引流情况。
各班对常备、贵重、毒、麻、限、剧药及抢救物品、器材、仪器等数量、效能当面交接,时发现问题由交班者负责,后如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者负责。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 住院患者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登记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患者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标识。
二 特别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患者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商、大面积烧伤
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低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三 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虚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要求
(2)注意细想情绪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护理、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患者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 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小时,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癫痫者
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患者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摖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 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产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患者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两次,掌握患者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患者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两次巡视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