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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的承诺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川卫办发〔2022〕301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在川医疗卫生单位:为妥善解决医师资格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如下。一、组织实施 《中华人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补办工作按《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附件1)进行。 《中华人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可报名参加省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按《“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附件2)进行。省卫生、省及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二、时间安排 政策宣传阶段(2022年9月)。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做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报名阶段(2022年10月8日——11月14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县(市、区)、市(州)卫生局逐级、公示,西医报送至省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报送至省。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或考试阶段(2022年11月17日——12月10日)。省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专家组,审核认定补办材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省医考办组织省医师资格考试,划定合格分数线。 备案发证阶段(2022年12月11日——31日)。报相关部门备案,颁发国家医师资格证书或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三、工作要求 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将政策传达下去,逐级认真进行报名、审核、公示,确保补办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补办、考试工作一次性完成后,省卫生、省不再进行相关工作。 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不降低标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公示。要严格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在各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签人事、纪检监察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对通过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医师资格,收回证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要通过开设举报电话、沟通信箱等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平台。要认真倾听,了解民情,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及时反馈,确保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22年9月12日 附件1 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人员的医师资格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申报范围符合原《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第319号)、原《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卫人发〔2022〕第117号)、原《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卫人发〔2022〕316号)等文件规定认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二、申报材料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须本人填写)。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人事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批准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上述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市(州)卫生局审核后返还,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 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公示无异议的说明(局纪检门出具意见)。 市(州)卫生局请示文件,内容包括组织程序、、公示情况及各申请人以前未申请的原因等内容。 市(州)医师资格认定补办人员名单汇总表。三、申报程序(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2022年10月15日前向县(市、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材料。(二)县级卫生局。县(市、区)卫生局逐一核实、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州)卫生局。(三)市级卫生局。市(州)卫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汇总表和请示文件等资料于2022年11月14日前西医的报送至省卫生人事处(职改办),中医中西医、医报送至省人事教育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向市(州)卫生局提出申请;在川医疗卫生单位、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西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卫生提出申请,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提出申请。(四)省卫生、省审核。省卫生、省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五)颁发证书。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意备案的,予以认定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省卫生颁发国家卫生统一印制的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四、相关要求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是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具体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及原、原人社部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绝不能降低认定标准和条件,确保认定补办工作公平、公正。附件2 “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的医师资格遗留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考试对象 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必须从事医生岗位工作)。二、考试类别临床、口腔、中医(含医)、公共卫生。三、考生提交材料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县(市、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等有效行医证明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上的姓名一致。所有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2022年10月8日-11月14日报名,2022年12月上旬考试。五、组织方式 报名。由县(市、区)卫生局到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统一收取考生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各市(州)卫生局考点办,由考点办统一将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省医考办。 报名资格审核。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市(州)卫生局考点办复审,省医考办最终审核。 命题。省考区办统一组织命题。 考试。只实施医学综合笔试,根据考生数量的多少决定分片区或集中在成都考试。 合格线的划分。全省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六、证书及执业考试通过后,由省卫生统一发放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此证书不作为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不纳入全国执业医师注册联网中,限定在原执业地点执业,不得变更执业地点 报名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七、考试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参照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省级相关部门。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印发
借红妆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川卫办发〔2022〕301号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医师资格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在川医疗卫生单位:
为妥善解决医师资格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中华人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补办工作按《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附件1)进行。
《中华人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可报名参加省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按《“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附件2)进行。
省卫生、省及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二、时间安排
政策宣传阶段(2022年9月)。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做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报名阶段(2022年10月8日——11月14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县(市、区)、市(州)卫生局逐级、公示,西医报送至省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报送至省。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或考试阶段(2022年11月17日——12月10日)。省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专家组,审核认定补办材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省医考办组织省医师资格考试,划定合格分数线。
备案发证阶段(2022年12月11日——31日)。报相关部门备案,颁发国家医师资格证书或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
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将政策传达下去,逐级认真进行报名、审核、公示,确保补办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补办、考试工作一次性完成后,省卫生、省不再进行相关工作。
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不降低标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公示。要严格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在各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签人事、纪检监察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对通过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医师资格,收回证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要通过开设举报电话、沟通信箱等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平台。要认真倾听,了解民情,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及时反馈,确保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22年9月12日
附件1
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人员的医师资格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范围
符合原《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第319号)、原《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卫人发〔2022〕第117号)、原《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卫人发〔2022〕316号)等文件规定认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
二、申报材料
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须本人填写)。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人事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批准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上述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市(州)卫生局审核后返还,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
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公示无异议的说明(局纪检门出具意见)。
市(州)卫生局请示文件,内容包括组织程序、、公示情况及各申请人以前未申请的原因等内容。
市(州)医师资格认定补办人员名单汇总表。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2022年10月15日前向县(市、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材料。
(二)县级卫生局。
县(市、区)卫生局逐一核实、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州)卫生局。
(三)市级卫生局。
市(州)卫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汇总表和请示文件等资料于2022年11月14日前西医的报送至省卫生人事处(职改办),中医中西医、医报送至省人事教育处。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向市(州)卫生局提出申请;在川医疗卫生单位、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西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卫生提出申请,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提出申请。
(四)省卫生、省审核。
省卫生、省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五)颁发证书。
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意备案的,予以认定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省卫生颁发国家卫生统一印制的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
四、相关要求
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是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具体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及原、原人社部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绝不能降低认定标准和条件,确保认定补办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2
“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
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的医师资格遗留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必须从事医生岗位工作)。
二、考试类别
临床、口腔、中医(含医)、公共卫生。
三、考生提交材料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县(市、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等有效行医证明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上的姓名一致。
所有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2022年10月8日-11月14日报名,2022年12月上旬考试。
五、组织方式
报名。由县(市、区)卫生局到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统一收取考生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各市(州)卫生局考点办,由考点办统一将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省医考办。
报名资格审核。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市(州)卫生局考点办复审,省医考办最终审核。
命题。省考区办统一组织命题。
考试。只实施医学综合笔试,根据考生数量的多少决定分片区或集中在成都考试。
合格线的划分。全省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证书及执业
考试通过后,由省卫生统一发放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此证书不作为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不纳入全国执业医师注册联网中,限定在原执业地点执业,不得变更执业地点 报名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
七、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级相关部门。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9月15日印发
紧握依靠
执业药师报名对社保的要求各地不一样,执业药师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现场审核中有的地区需要提交相关社保证明,具体要看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信息
执业药师资格审核严格,需要携带一定的材料去核实信息,各地区政策不同,一般情况下现场审核需要的材料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报名承诺书,工作证明。然而部分省市需要提交相关社保证明,社保问题似乎成为了考生很头疼的问题,它涉及到异地报考。
恨会消磨时光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的时候应该注意:资格审核也是执业药师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资格审核一般分三种情况:现场审核、网上审核和考后审核。报名后,由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三种资格审核详情如下:
现场审核:
这是最常见的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方式,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的审核地点,由人考中心的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网上审核:
随着网络信息档案的建立,通过确定的身份证明就能在网上直接查到相关学历、资格情况,所以有部分省份已经开始尝试直接网上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只需在人考中心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信息,在数天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
考后审核:
个别地区采用报名后不审核,直接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资料与考前审核相同,只是时间放在了考试之后。
执业药考报名审核考后审核需提交材料:
执业药师现场进行报考条件时,须提交身份证扫描件、白底电子照片、学历原件及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军官证、网上交费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后取学历人员需同时上传第一学历和后取学历,外省人员在本省参加考试的还须提供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等相关免考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危险的笑
【导读】2022年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了,不过还是有很多人在后知后觉,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各位,赶紧打起精神,迎接新的考期,下面是关于合肥市2022年执业医师报名及现场审核,备考2022年执业医师的考生们,还不了解的快点看过来。
关于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
各县市区卫健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皖卫传〔2022〕9号,现将我市今年考试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提交材料等按照《关于安徽省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附后的相关要求执行。使用《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复印件如有执业变更记录需累计执业时间的,应提供现执业注册登记部门出具的首次注册证明。
考试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个人以及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现场确认和审核
一分级受理
市考点办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的现场确认和审核。
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和审核包括非办二级医疗机构。
市考点办地址:市卫生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合肥市医院院内,:63671347
二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办理流程
报送花名册。考生各单位填写《2022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于2022年1月28日15点前发送至市医考办邮箱,花名册上报后不得擅自更改。市考点办将按照花名册名单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市考点办根据花名册名单在网上进行审核、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各单位分别在2月2日带有法人签字承诺和单位公章的的花名册来市医考办领取考生的申请表两份及核对无误后盖有医考办公章的花名册一份。
考生确认2月3日—10日。各单位将两份申请表及《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单位自行打印交给考生本人。务必让每个考生本人确认、签名,考点办不再对考生个人填写的申请表信息进行核对。所有信息一经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由网报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考生自负。
现场确认审核2月18日。各单位汇总考生报名材料,按照花名册进行排序,到市考点办集体办理审核手续。
三县市区、开发区办理流程
由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在2月8日前要完成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流程同委属各单位办理流程。2月18日起各县市区按规定的要求时间,将花名册和考生材料送到市考点办复审。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时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原则上不安排考生聚集,可由考生所在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员携带考生材料前往集中办理。
特此。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关于合肥市2022年执业医师报名及现场审核”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正在备考的你有所帮助。准备参加了2022年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抓紧时间进行答案对照,做好下一步审核的准备;现阶段大家还是要在关注考试变化的同时,认真进行考试备考,把握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经验,将备考时间合理安排,争取一次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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