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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够好
“两高”的司法解释明确把医务人员收受回扣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
“国家在法律层面对医药商业贿赂进行认定,可以说是在医生的头上悬了一把利剑,今后对医疗从业人员收取贿赂的量刑将有法可依。”一位医药商业企业老总说。
根据此次公布的司法解释,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
明确行业纪律规定,严禁收受红包、回扣、提成等违法违纪行为,并组织开展检查。各级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对违反规定的,要给予暂停执业,直至销执业资格处分。
官员收红包涉嫌受贿罪,医生是非国家,如果受取红包,金额达5000元,就涉嫌非国家受贿罪。
挽手后来
可以去检举。
2022年6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局、国家三部门联合颁布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此明文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不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源。
违反本规范的,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纪检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药品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相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人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若医生接受了眼科医院给予的回扣,且未如实入账,即构成收受商业贿赂。
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相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执业或销医师执业证书等。
如果受贿数额达到刑法追诉标准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这类行为以非国家受贿罪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药品法
偶尔遐想一番
依照《中华人执业医师法》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云雪孤舟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9月15日起上海开始施行《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提出,医疗卫生机构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或2次以上收受商业贿赂,或者主动索取商业贿赂,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而受贿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也将面临职称评定资格取消、暂停执业活动等行政处罚。
此外,医疗卫生机构收受商业贿赂的,其所在科室或部门的人员将面临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调整职务等处理,其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也将面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减分、撤销市卫生计生精神文明单位称号、1年内暂停受理大型医用设备新增、床位扩增申请等处理。
只顾喝酒
案件目前还在调查当中
郑州一医生被实名举报严重违法,院方:正进行调查。12月6日,一篇《实名举报郑州大学第一附院呼吸二科主任王某严重违法犯罪的检举信》在网上流传。该举报信显示,王某2年银行流水涉及收支金额上千万元,其个人购置有7个商铺6套住房。
12月11日,举报者袁女士表示,自己和王某曾经是朋友,“实在看不惯她的违法犯罪行为,太恶劣了,所以才举报。”袁女士提供的举报信中,列举了王静大肆受贿、偷税漏税、非法放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四大罪状。
同时还列举了6条证据,包括法律文书、银行流水等,检举信长达23页。对此,郑大一附院表示,正对王某展开调查,“我们也在等结果,可能会公布。”医生收取受贿,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
1、 处分。即由违法行为人所在的单位或上级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2、没收违法所得;
3、 销医师执业证书,即有关行政机关剥夺违法者原有的从事某种职业资格的行政处罚。
医生收受受贿现象饱受诟病,这种行为不仅会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因过度治疗,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医生收受受贿,并采取措施严厉打击这种不正之风,医生收受贿现象大为减少。
但由于收受贿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所以仍有不少医护人员抱有侥幸心理,对禁令置若罔闻。然而一旦事发,其不仅要面临被销医生执业证的处罚,更要承担刑事责任,引发牢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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