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中医师怎么参加规培

女汉子不可以输给萌妹子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1637

首页> 医师> 执业中医师怎么参加规培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每一步伴与久

已采纳

临床应该是不能报考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不过有一种情况,临床类别医师,取得省级考试,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两年以上学习中医药专业知道或参加过省级中医药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
这个你填写的时候该怎么填写就怎么填写,就写临床专业,报考中西医执业医师,现场审核的时候只要把那个省级开的证明拿出来就可以了。

91评论

孤独妄想综合症

摘要本科生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待遇等同于硕士研究生。不管是医学本科生、研究生还是博士生,如果你没有国家颁发的规培结业证书,那么在入职后都需要规范化培训,但是职称和规培关系不大,一般像本科毕业参加完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后才定初级职称,然后几年后再晋升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所以医生不是规培后才有职称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1-01本科生在院规培取得医师证后是什么级别本科生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待遇等同于硕士研究生。不管是医学本科生、研究生还是博士生,如果你没有国家颁发的规培结业证书,那么在入职后都需要规范化培训,但是职称和规培关系不大,一般像本科毕业参加完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后才定初级职称,然后几年后再晋升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所以医生不是规培后才有职称的

100评论

我薄凉我坚强你功不可没我心狠我手辣你罪魁祸首

你好,这位老兄,按规定,注册的执业医师,必须要参加定期考核,即两年一次,但具体实施考核要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来定,考核人员适用于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考生正常参加考试,简易程序的考生可以免考,免考对象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一般来说如获得门嘉奖、参加规范化医师培训考核等),考核的内容也多数是一些三基和法律法规,具体也是有当地门制定的。如你所在单位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而你又符合上要求考核人员的条件,那么你就会被要求考核,所以你根本没必要担心这个,而且,说句实话,不被抽到考核,不是更好吗??虽然这个规定出台了也有好几年了,但就我个人而言,实施过程中由于方方面面原因,一直都是断断续续的实施,所以说,律法的贯彻也要经过时间来推敲和完善,也许过几年政策完善了,执行起来就顺手了。
本人负责执业医师相关工作,给 你的建议就是,你该怎么就怎么,没事!

34评论

皇冠形钻石心

国家卫计委和规定,从2022年起不再招生临床医学7年制研究生。新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即5+3模式)。合格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参加全国统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四证。

五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经过3年规范化培训,合格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参加全国统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国家卫计委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必须标明在规培合格证书上的:
内科0100儿科0200急诊科0300皮肤科0400精神科0500神经内科0600全科0700
康复医学科0800外科0900外科(神经外科方向)等等。
因为你参加了全科培训,所以今后应该在全科工作,但是全科也可以晋升全科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如果你想专科,必须得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认可。
1、也可以在获得高一级学历如临床医学内科方面的研究生,那么你可以更改专业。
2、要么参加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内科培训和专业进修两年,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后,再进行变更。
3、你可以明年再报名参加内科专业的规培。规培生享受住院医师待遇,有一定收入,多学一年没什么损失。(因为全科医师的工作单位不好找,多数是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150评论

我是不够完美但我坦白自然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受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至于培训期间和停业期间有无工资,要看你朋友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如果在合同中没有说明,可以参照《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12条规定“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当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168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