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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青春
国家卫计委和规定,从2022年起不再招生临床医学7年制研究生。新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即5+3模式)。合格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参加全国统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四证。
五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经过3年规范化培训,合格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参加全国统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国家卫计委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必须标明在规培合格证书上的:
内科0100儿科0200急诊科0300皮肤科0400精神科0500神经内科0600全科0700
康复医学科0800外科0900外科(神经外科方向)等等。
因为你参加了全科培训,所以今后应该在全科工作,但是全科也可以晋升全科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如果你想专科,必须得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认可。
1、也可以在获得高一级学历如临床医学内科方面的研究生,那么你可以更改专业。
2、要么参加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内科培训和专业进修两年,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后,再进行变更。
3、你可以明年再报名参加内科专业的规培。规培生享受住院医师待遇,有一定收入,多学一年没什么损失。(因为全科医师的工作单位不好找,多数是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
旧人巷尾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注册可以直接变更执业范围。参加工作时只注册一个专业的医师,可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需要加注同一类别一两个专业;临床类别医师参加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全科医师等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在原有执业范围上加注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直接变更执业范围,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扩展资料:对于变更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可以依据原(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为:1、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向其执业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将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2、医师申请变更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时,应当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明、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明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以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幸福快乐每一天!欄欄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注册可以直接变更执业范围。参加工作时只注册一个专业的医师,可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需要加注同一类别一两个专业;临床类别医师参加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全科医师等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在原有执业范围上加注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直接变更执业范围,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扩展资料:对于变更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可以依据原(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为:1、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向其执业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将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2、医师申请变更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时,应当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明、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明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以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幸福快乐每一天!欄欄提问中专毕业证书,卫生保健专业,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范围是预防保健专业,再考取执业医师后能否变更执业范围中专毕业证书,卫生保健专业,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范围是预防保健专业,再考取执业医师后能否变更执业范围回答是预防保健专业,可以变更执业范围提问中专毕业证卫生保健专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注册的是预防保健专业,再考取执业医师后能否变更其他执业范围?如内科?中专毕业证卫生保健专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注册的是预防保健专业,再考取执业医师后能否变更其他执业范围?如内科?回答亲,可以变更其他执业范围的提问办理程序有哪些?办理程序有哪些?变更办理程序有哪些?变更办理程序有哪些?更多26条
忆当初心
第条没疑问面两条看文件(河南)
河南省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关问题规定
进步规范全省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根据《执业医师》、《华民共医药条例》《卫部家医药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暂行规定》(卫医发〔2022〕1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河南省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作规定:
、医类别执业医师按照《河南省医(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办(试行)》(豫医〔2022〕24号)规定注册西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临床科室执业并按照注册范围展相应诊疗服务
二、已经取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取医影像、麻醉、病理等专业业资质(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岗证书)员经所执业机构确认事相应专业临床诊疗其诊疗行属于超范围执业
三、医类别执业医师取执业资格并医疗机构注册依取处权根据临床需要具、西药处其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品放性药品使用按照《处办》执行
河南省医(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办(试行)
根据《执业医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及我省实际进步加强医(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我省范围内注册医(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做规定:
、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专业类别:
()全科医专业:取医类别全科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医药行政部门认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医药行政部门认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注册全科医专业
(二)医专业:符合全科医专业注册条件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社区卫服务机构执业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医专业
(三)医专业1:事内科、妇产科、科、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理科及其专业(指医专业)2、医专业3针灸推拿专业外其专业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医专业
(四)医专业2:事外科、骨伤科、肠科、皮肤科专业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医专业
(五)医专业3: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二、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专业类别:
()全科医专业:取医类别全科医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医药行政部门认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注册全科医专业
(二)西医结合专业:符合全科医专业注册条件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社区卫服务机构执业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西医结合专业
(三)西医结合专业1:事内科、妇产科、科、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理科及其专业(指西医结合专业2、西医结合专业3外其专业)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西医结合专业
(四)西医结合专业2: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西医结合专业2
(五)西医结合专业3: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西医结合专业
三、注册其专业医(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事针灸推拿诊疗需变更注册
四、医(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事医疗气功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卫部令12号)取《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医(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事母婴保健服务应根据《母婴保健》规定取相应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本办所称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六、本办自发布起始执行前已经注册医(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其执业范围参照本办认定须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其变更事项者其执业范围应同根据本规定予认定变更执业点变更至省外者省医局具相应证明其执业范围根据所省规定认定
建议查下资料感觉这样的提问没有意义
悄然
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注册可以直接变更执业范围。
参加工作时只注册一个专业的医师,可根据所在医疗机构工作需要加注同一类别一两个专业;临床类别医师参加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全科医师等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在原有执业范围上加注相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直接变更执业范围,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对于变更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可以依据原(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进行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为:
1、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向其执业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将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医师申请变更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时,应当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明、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明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以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几杯浊酒
看看河南的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办法(试行)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对在我省范围内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做如下规定:
一、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专业。
(三)中医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
(四)中医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
(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中西医结合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四)中西医结合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
(五)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注册为其他专业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针灸推拿诊疗活动,不需变更注册。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医疗气功活动,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令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母婴保健服务,应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取得相应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已经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其执业范围参照本办法认定,不须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其他变更事项者,其执业范围应同时根据本规定予以认定变更。执业地点变更至省外者,省中医局出具相应证明,其执业范围根据所在省规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