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焼続
无证行医是不行的,被发现肯定会追究责任;
得跟你们领导说一下,看下单位怎样处理;
无证行医是指无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称执业医师行医;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为是你
无医疗机构许可证擅自开业执业的,有2部法律的处罚规定;《医疗机构条例》和《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具体按什么条例处罚,要看执法单位怎么处理。处罚条款请看:
1、《医疗机构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某个阶段
扁鹊放在现在也要考取医师资格证,才能给别人看病。过去的扁鹊华佗他们当然是没有行医以资格证的,那时候世界上有行医执照么?但是现在你没有行医资格证,绝不可以看病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个人无证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需要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最好还是不要无证行医。更多关于个人无证行医怎么处罚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个人无证行医怎么处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5月9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假药罪,生产、劣药罪,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前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造成就诊人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后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妕妏
虽然现在每个城市都有着医院的存在,但是还是有很多人选择去小诊所看诊,因为医院的治疗费超出了普通人的负担,尤其是在农村。但是我国法律规定,没有行医资格证是不能给人看病的,那么无证行医做双眼皮处罚是怎样的?今天,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无证行医做双眼皮处罚
没有行医资格构成非法行医罪,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三、非法行医的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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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查处无证行医诊所执法有关问题的请示》(海卫字〔2022〕17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无证诊所非法行医进行行政处罚,应该依据《医疗机构条例》第四十四条还是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问题。根据《关于对医疗市场执法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22]81号)规定,对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设立诊疗场所进行医疗活动的行为,应当根据《医疗机构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二、关于“对无证诊所非法行医进行行政处罚、依据《医疗机构条例》第四十四条或《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是否可以使用简易程序?”的问题。根据《中华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使用《医疗机构条例》第四十四条或《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罚时,不适用简易程序。三、关于“在对无证行医诊所进行第二次行政处罚罚款时,是否要考虑相关法规、规章和省、市自由裁量制度等因素?”的问题。按照《中华人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时应依据法律效力逐次考虑相关法规、规章和省、市自由裁量制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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