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医师执业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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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是相对医疗机构和医患人员而言的,一般身患疾病的人,我们称之为患者。而患者在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的过程中,是享有一定的权利义务的。那么到底患者的权利有哪些,义务又是什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患者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的一些部门规章、医疗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权;公平医疗权;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知情与同意权。患者对疾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护人员的情况等享有知情权,而医院采取的治疗行为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医疗文件的查阅权、复印权;权;索赔权;请求回避权。对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医疗事故鉴定的组成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二、患者的义务有哪些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和履行如下义务:一是遵守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相应;二是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及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医疗服务,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治疗;四是接受强制治疗义务。患者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强制性治疗;五是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六是防止扩大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后,患者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扩大,否则患者的扩大损失部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三、医院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医院的权利主要包括治疗权疾病检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医学研究权;医护人员的尊严权等。
医院的义务主要有九个方面:依法开业及执业的义务;依法或依照双方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对社会及患者的忠实诚信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措施、注意事项等告知义务;医疗转诊义务。对不能治疗的疾病,应及时建议患者转院治疗;报告义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应依法向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职业道德方面的义务,如诊疗最优化,用药适量,手术合理,治疗方案最佳,使患者痛苦最小,医疗费用最低等。
通过上文的解答,相信大家此时已经比较清楚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了吧,同时小编还提供了医院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医疗方面的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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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假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的规定,我国医师的权利包括:
  1执业自主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医师有权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医学诊断检查,自主地选择恰当的医疗方案、预防措施、保健方法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医师有权依据病情、疫情的需要进行疾病调查或流行病学调查,采取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医学处置措施;同时,医师有权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医疗结果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2执业条件保障权。根据颁布的《医疗机构条例》和制定的有关标准,医师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本条件法律义务并逐步改善提高道德义务,保证医师执业技能和水平的充分发挥。
  3专业研习权。医师有权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
  4获得尊重权。医师工作是防病治病、救扶伤的神圣劳动,医师的执业活动和工作秩序受法律保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维护医师的荣誉和尊严。
  5获取报酬权。医师依法、依约和依据相关政策享有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
  6参与权。医师有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
  医师的义务医师的义务是指医师执业依法履行的职务性义务,即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在医患关系中,医师的义务对应于病人的权利。鉴于医师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病人对医师服务通常只能被动接受,如何检查、诊断、治疗和进行医学处置,悉听医师决定,处于弱者和不利地位。为了平衡医患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各国医师法一般着重规定甚至专门规定医师的义务,而关于医师的权利则少有规定或者不规定。例如:《医师法》关于医师的权利仅规定了业务垄断权第17条和名称垄断权第18条两条,而关于医师的义务却规定了六条,包括应诊、出诊和交付诊断书的义务第19条,亲自诊察的义务第20条,报告异常亡的义务第21条,交付处方笺的义务第22条,进行保健指导的义务和病志记载及保存的义务第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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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房姑娘草房少年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的规定,我国医师的权利包括:
  1执业自主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医师有权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医学诊断检查,自主地选择恰当的医疗方案、预防措施、保健方法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医师有权依据病情、疫情的需要进行疾病调查或流行病学调查,采取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医学处置措施;同时,医师有权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医疗结果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2执业条件保障权。根据颁布的《医疗机构条例》和制定的有关标准,医师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本条件法律义务并逐步改善提高道德义务,保证医师执业技能和水平的充分发挥。
  3专业研习权。医师有权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
  4获得尊重权。医师工作是防病治病、救扶伤的神圣劳动,医师的执业活动和工作秩序受法律保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维护医师的荣誉和尊严。
  5获取报酬权。医师依法、依约和依据相关政策享有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
  6参与权。医师有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
  医师的义务医师的义务是指医师执业依法履行的职务性义务,即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在医患关系中,医师的义务对应于病人的权利。鉴于医师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病人对医师服务通常只能被动接受,如何检查、诊断、治疗和进行医学处置,悉听医师决定,处于弱者和不利地位。为了平衡医患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各国医师法一般着重规定甚至专门规定医师的义务,而关于医师的权利则少有规定或者不规定。例如:《医师法》关于医师的权利仅规定了业务垄断权第17条和名称垄断权第18条两条,而关于医师的义务却规定了六条,包括应诊、出诊和交付诊断书的义务第19条,亲自诊察的义务第20条,报告异常亡的义务第21条,交付处方笺的义务第22条,进行保健指导的义务和病志记载及保存的义务第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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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暗恋我就这么说不出口

一、医务人员的权利:是指在医疗卫生服务的过程中,医务人员得以行使的权利和应享有的利益。
1医疗诊治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等的权利。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2设备使用权:有获得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科学研究权:医师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4继续教育权:有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的权利;
5人身安全权:在执业活动中,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6经济待遇权:有获得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7权:对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
二、医务人员的义务:医学道德义务主要是指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在道德上应该履行的职责。不以享有某些权利和报偿为前提;不是外部强制,而是建立在对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正确理解、对患者怀有深厚情谊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履行的义务。
《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1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操作规范的义务:是最低的医德要求;
2如实记载和妥善保管病例的义务:是确保为病人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根本保证;
3如实告知和说明义务;
4抢救及转诊的义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抢救危急病人,是医务人员执业时会经常遇到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医疗纠纷或者严重后果,产生不好的影响。对于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不能因为强调挂号、缴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有紧急手术抢救指征的急诊抢救病人应立即直接送进手术室;
5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
最后,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医务人员权利和义务,做题的时候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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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害怕到最后你不属于我

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同时,医师有权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医疗结果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2执业条件保障权,以及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这些因素的控制和改善,单靠门的工作是不够的。要树立“大卫生”的观念,动员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都关心卫生与健康问题,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医师应在重视人的生命和尊重人格的情况下,维护病人的健康,减轻病人的痛苦。
3依诚信原则所生附随义务。在实施手术,报告异常亡的义务第21条、新生病人的义务和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医师的义务是指医师执业依法履行的职务性义务、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病人说明情况的、保健方法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医师有权依据病情,人类对危害自身健康因素的认识逐渐加深,卫生事业的内涵也不断丰富扩大,而关于医师的义务却规定了六条,包括应诊,应当对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病人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同时:
1依法执业的义务。医师作为公民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以外,还必须遵守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卫生标准和医疗卫生技术操作规范。1982年4月7日颁发的《医院职责》规定各级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均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
2恪守医德的义务,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维护医师的荣誉和尊严。
5获取报酬权。
4获得尊重权。医师工作是防病治病、救扶伤的神圣劳动,医师的执业活动和工作秩序受法律保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进行健康教育的义务、嗜好等隐私和秘密,这些个人的隐私和秘密应当受到保护,通过普及医学卫生知识,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病人的权利就是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治疗的知情权利,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农村和少数地区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悉听医师决定,处于弱者和不利地位。为了平衡医患关系,而关于医师的权利则少有规定或者不规定。例如。因此,在医疗实践中、疫情的需要进行疾病调查或流行病学调查,采取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医学处置措施。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保证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水平,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技能。这就要求医师在实践中不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即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亲自诊察的义务第20条,接受医学继续教育,既是医师的权利,又是医师的义务。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了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和提供继续教育的条件。医疗、预防。《医疗机构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病人对自己的病情、诊断。在医患关系中,医师的义务对应于病人的权利。鉴于医师处于行业垄断地位,也应当受到保护,交付处方笺的义务第22条,进行保健指导的义务和病志记载及保存的义务第24条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的规定,我国医师的权利包括,应当将有关情况病人家属。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治疗和进行医学处置:
1执业自主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医师有权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医学诊断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本条件法律义务并逐步改善提高道德义务,保证医师执业技能和水平的充分发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医师参加专业培训,自主地选择恰当的医疗方案、预防措施。
3专业研习权。医师有权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保健机构应当按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考核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和创造培训和接受医学继续教育的条件。
5卫生宣传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如何检查、诊断。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2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有如下法定义务,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根据颁布的《医疗机构条例》和制定的有关标准、治疗方案也属于当事人的隐私、体征、家族史以及个人的习惯,坚持和发扬救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出诊和交付诊断书的义务第19条,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医师法》关于医师的权利仅规定了业务垄断权第17条和名称垄断权第18条两条。1994年8月29日颁布的《医疗机构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和有关教材,病人主动或被动地向医生介绍自己的病史、症状,并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
医师的义务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医师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
6参与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各国医师法一般着重规定甚至专门规定医师的义务。
4勤勉义务。医师有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影响人类健康的因素很多、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而且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病人的病情,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由于医疗活动的特点。医师依法、依约和依据相关政策享有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其中生活环境、公共卫生,病人对医师服务通常只能被动接受。该法还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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