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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近我拥抱我
摘要第七十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按照下列标准处以罚款,同时对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处五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对卫生技术人员责令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造成患者重度或者亡的,并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以及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按照每使用一人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二)违反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按照每使用一人二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按照每使用一人五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同时对非卫生技术人员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对非卫生技术人员处五万元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或者亡的,并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同时对非卫生技术人员处十万元罚款。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09个体诊所医生不在期间可以强制销证照限时关门吗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诊所和你本人一定达不到开诊所的条件,条件达不到营业执照就会被销,这个和医生本人来不来没关系,整改完成达到条件重新去领取就可以了。既然和医生没关系,为什么要强制注销执业医师证?还限制时间让关门这些行为合法吗?因为达不到开的条件吧,只要理由合法,口头责令整改是生效的,如果拒不改正的,机关就会做进一步的严重处理了。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不是没关系,是他在不在不影响别人做出决定。那意思就是说,没有医生坐诊,可以强制销执业医师证和限时关门?我可以这么理解吗?看您是因为什么理由被销的,不可能没有理由让您整改吧就是因为医生没有在诊所坐诊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应当使用符合岗位资质要求的卫生技术人员,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除会诊外,使用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未注册或者备案在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展执业活动;(二)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注册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技术活动;(三)使用不符合岗位所需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四)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具有本科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但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可以在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的指导下非性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第七十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按照下列标准处以罚款,同时对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处五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对卫生技术人员责令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造成患者重度或者亡的,并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以及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按照每使用一人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二)违反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按照每使用一人二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按照每使用一人五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同时对非卫生技术人员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对非卫生技术人员处五万元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或者亡的,并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同时对非卫生技术人员处十万元罚款。
你别碰她
包括年限的。
医师定期考核主要的法律文件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执业医师法》(令第5号)(以下简称“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受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2)《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卫医发〔2022〕66号);
(3)《医师执业注册办法》(中华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你真怂
摘要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刘红林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5-18执业医师定实刑缓刑的区别?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刘红林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刘红林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实刑就是要去坐牢的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三年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暂不执行刑罚,而是给被告人3年的缓刑考验期,如果在这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3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我就是想问一下执业医师,定了缓刑会不会停止执业当然会过失罪会的停止执业生活怎么办重新找工作都不能执业了,找什么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你说的是执业医师法吗什么?停止执业嗯
含笑半步颠七步段肠草
摘要《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亡等证明文件的;或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10医生虚开医疗诊断证明书 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亡等证明文件的;或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感谢您的提问,祝您生活一切顺利
暗恋是一场哑戏
其一是行政处罚的责任: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涂改病例行为了病历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病历规定》的规定: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因此涂改病历是一种违反卫生行政法规的行为,不管其涂改病历的目的是什么,医方都应当都到行政部门的处罚。这种处罚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8条和《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前者规定: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这主要是对医疗机构做出的处罚。后者规定主要针对执业医师个人的处罚: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于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销其执业证书。
其二是刑事处罚的责任:
涂改病历不仅是违反卫生行政法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其涂改目的是隐匿患者诊治的真实情况或者掩盖其失误,就可涉嫌刑法上的伪证罪;如果其单位人涉嫌指使、帮助当事人涂改病历,就可以被人认定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可能因此被定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