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医师执业范围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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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手不回头不准留不要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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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每年两次市卫生局审批处下发执业医师变更注册考核的文件,需要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和进修考核表等材料,最后到市卫生局,考试合格后,市卫生局才给你进行专业变更注册。这个变更过程比较繁琐。变更注册范围的事项和医院医务部联系就可以啦。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13医师定点考核,执业医师喝助理医师执业范围不一样怎么改助理医师是妇产科,定考也是妇产科。现在执业转到外科了,定考执业范围怎么改每年两次市卫生局审批处下发执业医师变更注册考核的文件,需要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按文件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和进修考核表等材料,最后到市卫生局,考试合格后,市卫生局才给你进行专业变更注册。这个变更过程比较繁琐。变更注册范围的事项和医院医务部联系就可以啦。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满意给个赞哦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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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一巴一巴打醒我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特对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
一、医师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 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3、蒙医专业;
4、藏医专业;
5、维医专业;
6、傣医专业;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 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其执业范围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在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以妇产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的,其范围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科医学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五、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一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二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七、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 国家备案。
2《规定》说明
编辑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
一、制定《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遵循的原则:
一既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加强对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又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医师队伍的现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和有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诊疗科目的规定,做好衔接工作;
二该范围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后的基本执业范围,设定执业范围的专业宜粗不宜细,有些更细的专业分类可以随着专科医师制度的完善予以解决。
二、临床类别相关专业划归:
一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
二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麻醉专业;
三妇产科专业含妇女保健专业;
四儿科专业含儿童保健专业;
五精神卫生专业含专业、心理卫生专业;
六医学影像专业含核医学专业;
七肿瘤专业可按所从事具体业务工作注册相关专业,如内科专业、外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八职业病专业含放病专业。
三、专业名称注释:
一预防保健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社区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二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具体执业范围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 》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
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
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3“拟聘用的科目”和表4“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二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三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以上申请审核表后方可填写;
五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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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只是你的心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特对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
一、医师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3、蒙医专业;
4、藏医专业;
5、维医专业;
6、傣医专业;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其执业范围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在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以妇产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的,其范围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五、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一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二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七、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国家备案。
[编辑本段]附件2:《规定》说明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
一、制定《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遵循的原则:
一既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加强对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又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医师队伍的现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和有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诊疗科目的规定,做好衔接工作;
二该范围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后的基本执业范围,设定执业范围的专业宜粗不宜细,有些更细的专业分类可以随着专科医师制度的完善予以解决。
二、临床类别相关专业划归:
一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
二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麻醉专业;
三妇产科专业含妇女保健专业;
四儿科专业含儿童保健专业;
五精神卫生专业含专业、心理卫生专业;
六医学影像专业含核医学专业;
七肿瘤专业可按所从事具体业务工作注册相关专业,如内科专业、外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八职业病专业含放病专业。
三、专业名称注释:
一预防保健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社区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二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具体执业范围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 》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
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
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3“拟聘用的科目”和表4“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二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三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以上申请审核表后方可填写;
五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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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谁特么都不如信自己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特对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

一、医师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3、蒙医专业;

4、藏医专业;

5、维医专业;

6、傣医专业;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三、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其执业范围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在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以妇产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的,其范围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五、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一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二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七、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国家备案。

[编辑本段]附件2:《规定》说明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

一、制定《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遵循的原则:

一既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加强对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又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医师队伍的现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和有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诊疗科目的规定,做好衔接工作;

二该范围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后的基本执业范围,设定执业范围的专业宜粗不宜细,有些更细的专业分类可以随着专科医师制度的完善予以解决。

二、临床类别相关专业划归:

一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

二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麻醉专业;

三妇产科专业含妇女保健专业;

四儿科专业含儿童保健专业;

五精神卫生专业含专业、心理卫生专业;

六医学影像专业含核医学专业;

七肿瘤专业可按所从事具体业务工作注册相关专业,如内科专业、外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八职业病专业含放病专业。

三、专业名称注释:

一预防保健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社区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二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具体执业范围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暂行规定》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

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

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3“拟聘用的科目”和表4“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二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三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

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以上申请审核表后方可填写;

五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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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是淡泊的人情味

摘要填写需要变更的内容:变更的执业地点、变更执业范围机构、变更范围、变更资格、规培医师、业务缘由。若不变更的内容选择否。 填写“变更申请审核表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02请问执业范围是内科,规培了儿科,目前不能凭规培证变更为儿科,有什么快捷的办法能变更到儿科吗?因为规培已经耽误一年考主治了,希望各位大神不吝赐教,谢谢!您好,我们马上为您查询,您稍等片刻,谢谢,填写需要变更的内容:变更的执业地点、变更执业范围机构、变更范围、变更资格、规培医师、业务缘由。若不变更的内容选择否。 填写“变更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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