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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的妩媚你学不来
一、主要问题
1.刑法第336条第一款中的“医生执业资格”与执业医师法中的“执业医师资格”两者是什么关系?
2.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的,是否属于刑法第336条所规定的“非法行医”?
二、评析意见
1、刑法第336条将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目前实践中对如何理解“医生执业资格”的含义有四种不同见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医生执业资格”就是执业医师法中的“执业医师资格”,只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行医的,就不属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第二种观点认为,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还不够,如果没有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而从事诊疗活动,就属于刑法所规定的非法行医;
第三种观点认为,医生执业资格不仅要求行医人员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而且其执业的医疗机构还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缺任何一个要件,都属于非法行医;
第四种观点除同意上述第二、三种观点外,还认为医务人员在正常的工作之外,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如医务人员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医疗机构进行非法手术,或者超越执业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诊疗活动,也属于非法行医。
2、要正确把握主体要件,首先应了解刑法增设非法行医罪的立法本意。
非法行医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增加的一个罪,主要是针对社会上一些根本不具有医学专门知识,在社会上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取钱财,坑害人民的生命健康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首先危害的是社会上不特定众多患者的生命健康,而不是单纯违反医疗秩序,因此,刑法把它归人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鉴于非法行医的严重危害性,为适应司法实践需要,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设了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所针对的主要不在于如何行医,而在于谁在行医。
3、刑法第336条中的“医生执业资格”与执业医师法中的“执业医师资格”(包括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是什么关系?
从立法本意上讲,医生执业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并无本质不同,只不过是表述不同而已,目的都在于确定为患者行医看病的人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医学知识和技术,从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刑法第336条所惩罚的对象仅是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而从事非法行医的人;而1998年颁布的执业医师法则要求医师须经注册,进而行医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从增设非法行医罪的立法本意上讲,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就不属于刑法第336条第一款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范围。
如果我们再从国家设立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目的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方式和意义上作进一步分析,就会对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的规定更有帮助。我国执业医师法针对我国医务人员队伍的现况,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不同途径:对于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1998年6月26日)以前曾经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论其当时是否正在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不用经过医师资格考试,便可授予医师资格(包括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于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没有取得过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后,必须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不难看出,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到实际执业,只须履行注册手续,这纯属是一个行政手段。
众所周知,在我国,当我们说一个行为“非法”时,它包含了两种可能性:可能构成行政违法,也可能构成刑事违法,即犯罪。不应当简单地认为,凡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
我国有十三亿多人,平均近千人才有一名医生。在这种现实状况下,如果在对待非法行医问题上,将根本不具备医学知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的非法行医,与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即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学知识和技术的人违反有关医政规定为人看病等同起来,甚至将其与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超出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为患者看病,都视为刑法上的“非法行医”,予以打击,不仅是十分有害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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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每一部法律的第1条,都是有关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就业促进法》也不例外,在它的第1条就明确了本法的立法目的: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这样,就极其简明的表达了颁布和施行这部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回答了“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个法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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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手术范围可以提前做一个了解,一般来说都是主治医生主刀医师去进行了解的范围。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17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中可以查手术范围吗手术范围可以提前做一个了解,一般来说都是主治医生主刀医师去进行了解的范围。我是想怎样确认医院是否超范围手术怎样审理超范围行医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超科目、超范围实质上就是无证行医,因为,每一个专业的医师从事其专业的执业活动都必须持有本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超出了专业范围也就是处于无证行医的状态。1、《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执业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意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我国在医师执业范围和类别上有严格的限制,不能够随意加以变更。医学是一门非常严谨的科学,又是风险极大、关系到患者生命健康的事业,不同的专业都需要有不同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以及特定的医疗条件。这就是,不同的病种需要不同专业的医生来看,比如,妇科与牙科;不同的治疗方式得有不同的专业人员来操作,比如,同为癌症患者,外科医生可以用手术治疗,而放医生则用放源来治疗;同为颈椎椎间盘突出病人,神经科医生用神经阻滞法治疗,针灸科医生用针灸治疗,理疗科医生则用理疗器械治疗,而骨科医生采用手术治疗,他们的治疗理论和操作技术是完全不同的。国家通过立法对医生的执业资格进行严格的规定,以提高医疗质量,保护就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这也是《执业医师法》为什么要对“诊疗科目”进行核准登记,《执业医师法》为什么要对医师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型、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并要求医师按上述规定从事执业活动的根本道理。怎样审理超范围行医,医生超范围执业怎么处理2、不能把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和“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划上了等号。一个医生取得了某一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恰恰证明了他在其本专业内有执业资格,对于未经注册的其他专业而言,他仍是“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即医生在注册后,在其相应的注册范围内从事医疗活动,当然是取得执业资格的人,但超出其法定的许可范围,其就不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其当然就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一个人只有按照《医疗机构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诊疗科目范围内、依法注册取得本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并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才能说他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到卫生局去查吧。一般三甲医院都不会超范围的,都会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手术。如果是私立医院那就另外说了。好的,谢谢不客气,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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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袁倚敏2022-01-17 19:28:43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是为医术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设立的执业证书,只要是通过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后就可以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考试是目前国家政策规定针对有技无证中医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唯一途径。按照省级考试要求,合法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证书之后,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等。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5-03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是什么,如何获得袁倚敏2022-01-17 19:28:43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是为医术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设立的执业证书,只要是通过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后就可以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考试是目前国家政策规定针对有技无证中医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唯一途径。按照省级考试要求,合法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证书之后,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等。中医医师资格证只有中医学才能考针灸是不能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