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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面而逃
执业医师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请考生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网报时,考生必须认真、据实填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表填写》要求执行,对单位名称要填写完整,凡区县属医疗机构考生原则在原机构名称前冠以区县名称,如:“××诊所”应完整填写为“XX市××区县××诊所”,应保证在医考期间保持畅通的手机号码,报名截止后,考生不能修改个人信息,现场资格审核时,各报名点各区县卫生局、局属各医疗机构可以修改考生信息,由考生确认。
2照片上传: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分别到各区县卫生局指定照相馆照相上传照片照片要符合证件照标准的红色背景的数码照片,具体尺寸参照网上规格要求。
3考生确认:考生在照片上传完成后,自行对所填报信息及照片进行重新确认,确认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二、现场确认,需要带的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6张分单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备用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试用期或执业期合格证明表各单位可自行网上下载打印
报名在2月下旬开始,注意医师网的。
回忆难
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依据《处方办法》第六条规定: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扩展资料:
处方开具的相关要求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2、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蚌埠市人民-处方办法
听说你也怕冷
处方合格率无唯一标准,一般来说,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 A30;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30;注剂使用百分率= E30;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
《处方办法》是为规范处方,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法》、《医疗机构条例》、《品和精神药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扩展资料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方办法
半角出席
摘要您好,医师个人端注册成功后,医疗机构在软件的“医师账户激活”中查询不到该医师的信息。则应到“医师验证”功能中验证该医师的注册信息的执业地点是否与本机构的标准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联系卫生处理。若未通过医师资格校验,则可能是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有误,请修改正确后继续验证;如果确认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无误,请在内“资格补【改】指南”菜单中查看解决办法。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02医师电子信息注册的时候显示未知审批卫计委,然后一直注册不了,怎么回事您好,医师个人端注册成功后,医疗机构在软件的“医师账户激活”中查询不到该医师的信息。则应到“医师验证”功能中验证该医师的注册信息的执业地点是否与本机构的标准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联系卫生处理。若未通过医师资格校验,则可能是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有误,请修改正确后继续验证;如果确认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无误,请在内“资格补【改】指南”菜单中查看解决办法。其他都没问题参考指南就是点击提交,然后就显示未知审批卫计委需要联系卫计委处理的
七分甜蜜三分痛苦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根据《处方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
医师处方是医师对个别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处方除了作为发给病人药剂的书面文件外,还具有法律上、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意义。由处方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医师或药剂人员均负有法律责任。处方的技术意义,在于它写明了药物名称、数量、剂型及用法用量等,保证了药剂的规格和安全有效。
从经济观点来看,按照处方检查和统计药品的消耗量及经济价值,尤其是贵重药品、毒药和品,供作报销、采购、预算、生产投料和成本核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