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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心不相离
关于做好军队转业、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安置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工作有关问题的 为加强医师队伍的,规范军队医师执业、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安置后换领《医师资格证书》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如下: 一、本所称从军队转业、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安置的医师是指在军队依照《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和《实施<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办法》及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师。 二、军队转业、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安置的医师应于转业、或退休移交地方安置9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换领《医师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附件2) (四)转业、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安置证明; (五)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六)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 四、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于30日内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相应的经审核认定或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同一级别和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并销毁原军队核发的《医师资格证书》。换领的《医师资格证书》的编码按、国家《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卫医发[2022]447号)执行,发证日期应填写证书的核发日期,在“类别“下方空白处注明“军队换证“字样。 五、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后在地方申请执业注册的,应按《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令5号)规定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 六、凡发现申请人在换领《医师资格证书》过程中弄虚作假,可拒绝换领申请;已经发放《医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收回。 七、对在换领《医师资格证书》工作中刁难、索要和收受财物、循私舞弊的卫生行政部门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下发前已转业、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安置尚未换领《医师资格证书》的原军队医师,按本有关规定申请换领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九、军队医师离休、退休后仍由军队的,按照军队执业医师的有关政策执行;拟在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须在军队注销注册,并持军队原准予注册机关出具的《军队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介绍信》,到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师转业、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安置的医师申请换领《医师资格证书》,比照本精神执行。 附件:1、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略) 2、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略)<医师资格证书>
瑾念
一补办《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出具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意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附注: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二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遗失补领证书的申请书; 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3、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 7、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8、提供材料真实性的 如果是执业医师证丢失的,挂失三个月后,持报纸到县卫生局医政股补办 如果是医师资格证丢失的,需拿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到省卫生厅办理。如果是最早的,原始证件上不是电脑打印的鉴定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到省卫生厅办理。
當阿貍愛上桃子當桃子賴上阿貍
可以补办。
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医师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申报材料:
一补办《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出具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意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附注: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二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遗失补领证书的申请书;
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3、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
7、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8、提供材料真实性的
如果是执业医师证丢失的,挂失三个月后,持报纸到县卫生局医政股补办
如果是医师资格证丢失的,需拿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到省卫生厅办理。如果是最早的,原始证件上不是电脑打印的鉴定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到省卫生厅办理。
窗内人去空楼
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医师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申报材料:
(一)补办《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出具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意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附注: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二)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遗失补领证书的申请书;
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3、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
7、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8、提供材料真实性的
如果是执业医师证丢失的,挂失三个月后,持报纸到县卫生局医政股补办
如果是医师资格证丢失的,需拿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到省卫生厅办理。如果是最早的,原始证件上不是电脑打印的鉴定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到省卫生厅办理。
恍年残忆
答:
可以补办。
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医师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申报材料:
一补办《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出具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意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附注: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二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遗失补领证书的申请书;
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3、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
7、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8、提供材料真实性的
如果是执业医师证丢失的,挂失三个月后,持报纸到县卫生局医政股补办
如果是医师资格证丢失的,需拿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到省卫生厅办理。如果是最早的,原始证件上不是电脑打印的鉴定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到省卫生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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